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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猫的读后感700字精选8篇

读后感是一种文学反思,通过它我们可以深入品味书中的情感和思想, ,写读后感是一种良好的阅读习惯,可以帮助我们更专注地阅读,吾优心得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七上猫的读后感700字精选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七上猫的读后感700字精选8篇

七上猫的读后感700字篇1

昨天,我读了《金色的鱼钩》这个故事,让我受到很大启发,故事主要讲了:在长征过草地的途中,一为炊事班长接受了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照顾三个生病的小战士走出草地,自己将宝贵的生命献给了革命的事迹。表现了老班长忠于革命,舍己为人的崇高品质。

从故事中我了解到红军战士在荒芜人烟 、无边无崖的草地上行军,饱受了饥寒,付出了很高的代价。草地的环境极其恶劣,上面是齐腰的野草,下面是潭,简直是无底深渊。如果不小心踩进泥潭,那就会面对死亡的灭顶之灾。而且草地气候更是变化多端,夜晚天寒地冻,白天一会烈日炎炎,一会风雨交加,一会儿冰雹就铺天盖地袭来。可是草地上没有人可以饮用的干净水,到处是臭气熏天的黑水,战士们在忍无可忍的时候,就得喝这些黑水,这里的黑水是有毒的,有的战士喝下后得了病,有的战士被毒死了。战士由于长期走草地,干粮吃光了,就只好挖野菜 、树根来充饥,长时间缺乏营养,战士们个个面黄肌瘦,有的体力不支,就活活饿死在草地上了。另外,由于条件艰苦,在行军过程中饿死 、渴死 、冻死的战士不计其数。战士们凭着顽强的毅力,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走出了草地,完成了二万五千里长征,取得了伟大胜利。他们才是我心中的真正英雄。

读了这个故事以后,我觉得心里十分内疚,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不珍惜幸福生活,鞋破了就扔掉,衣服粘上一点钢笔水就不穿了,吃一口饭就不吃了,想起那时侯,他们想吃一粒米,都吃不到。有一袋青颗面也要好多天才吃一点。想到这些事情,我的心里久久不安,感到自己和他们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还有,他们那时侯冻死了,可是我的衣服那么多,放在那里都不穿,他们可是连一件象样的衣服都没有,一件厚的衣服都没有,我真的要把这些衣服重新穿起来,再也不乱买衣服了。

七上猫的读后感700字篇2

我读了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里面的鲁滨逊让我体会了他百折不挠的精神。

鲁滨逊出生在英国的一个上流家庭,可他却从小就想去航海。他的父亲认为,鲁滨逊应该依靠自己在英国的权威赚钱,才过上安稳的生活,根本不可能靠航海来过一辈子。可鲁滨逊很执着,坚持要去。被逼无奈,鲁滨逊离开了家。

鲁滨逊搭上了去伦敦的船只。不幸,在半夜,他所坐的船遭遇了暴风雨,所有人都葬身在了大海里,鲁滨逊是唯一的幸存者。第二天,他醒来后发现沉船就离自己并不遥远,而自己却漂到了一个荒岛上,他有一些气馁。不过后来,他相信上帝一定会拯救他的。

鲁滨逊做了一个小船,把沉船上有用的东西带到小岛上来,包括一本圣经。后来靠他的双手与智慧,经过努力,有了自己的乡村小屋、海滨城堡和小牧场,还养了一只鹦鹉作为宠物,鲁滨逊给它取名叫做“波尔”。并每天都坚持阅读圣经,向上帝忏悔自己不顾父母就去航海的弥天大错。在孤岛上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奇迹。

后来,鲁滨逊从食人族手中救下了一个俘虏,因为那一天是星期五,为了纪念那一天,所以就叫他“星期五”。从那以后,鲁滨逊教星期五说英语,星期五也成为了鲁滨逊忠实的仆人。鲁滨逊干什么,他就干什么,鲁滨逊去哪里,他也跟着去哪里,鲁滨逊叫他做什么,他也毫无怨言。星期五比任何一个人都要老实,对主人惟命是从,他可爱,没脾气,又性格开朗。

后来,星期五告诉鲁滨逊,一只英国船经过了荒岛。鲁滨逊冒着生命危险,几经询问被凶残的水手痛打了一顿后绑在大树下的船长,终于得知水手发生了叛乱,把船长和几名大副绑在这里。鲁滨逊给船长协助船长制服水手,收付录大船,乘船返回了英国,在那里结了婚,并且有了三个儿子,从此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人身陷绝境或濒临死亡的时候。一定要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人无论何时何地,遇到困难都不要被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只有这样,才能像鲁滨逊一样,不怕困难,永远都是一个把困难打倒在地的胜利者。

七上猫的读后感700字篇3

坐在窗前看着杨柳吐绿,盼着莺燕的归来,念着朱自清的《匆匆》,谈着时光的飞逝……我陷入了沉思。

?匆匆》这篇散文十分细腻的描写了时光迅速流逝的踪迹,表达出作者对虚度时光的后悔与惋惜,但这也不是我们所有人所要感叹的吗?

曾记得有这样一句话:时间是最不偏私的,给任何人的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但时间也是最偏私的,给任何人的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小时候看到这一句话感到很可笑,感觉这句话前后矛盾,但总觉得其中有一种特殊的意蕴,也许太小吧悟不出来。长大后,再想起这一句话时,已经经历了许多,也渐渐明白了这句话,这句话其实并不矛盾,而且其中蕴含了许多深刻的道理,他的意思也就是说:时光老人对每一个人都是极其公平的,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但每个人所运用是有很大不同的;有些人滥用这些时间,将这二十四小时都用在了虚度光阴之上:做事不专心等等之间,所以他们所运用的有意义的时间,最多只有七八个小时。但是还有些人完全运用了这二十四小时,并且毫不虚度,在那些虚度光阴的人的眼中,他们的这些二十四小时,完全就是自己二十五,二十六小时也比不上的,所以时间的偏私就在于你所运用和运用的地方及其方法。

但是在有些人看来,珍惜时光就是将自己的生活塞满事情,不管有没有意义,我觉得这种人太可悲了,他们不仅浪费了时间,还透支了自己的体力,丢掉了一个好身体,而在我看来珍惜时间,就是做好一天中你该做的,就像我是个学生,我要上课认真听讲,下课完成作业,并且挤出时间去读书锻炼,因为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说什么都是空话,因为在你生病时,不仅你的寿命在减少,并且你所运用的时间都不是高质量的,这也是让时光飞逝。

?匆匆》这篇文章虽然语言朴素,但很生动并且能深深的引起我的沉思,所以说,我觉得吧,我以后一定要改掉上课跑神,做作业时不专心的毛病,不能再浪费时间了,因为时间无价。

珍惜时间从你我做起。

七上猫的读后感700字篇4

他被称为“至情战将”。但当他徘徊于两个女人之间时她是否还配得上这个封号,甚至其中一个是她的妻子。他爱他的妻子吗?也许他曾经爱过,在没有小唯这样的一个女子出现之前我相信。但当他把小唯带回家时,在她对他妻子的信任不再是,他对他妻子的爱应该也不在了。剩下的只是他自己内心道德的约束。他在妻子面前一再强调我爱的只有你一个时,他的心是怎样的心虚。这句话是多么的无力。

他对妻子的爱在他相信他的妻子是妖时已经荡然无存了。正如她在最后讲的那句话:“佩容死了我和她一起死要是佩容回来你告诉她,我不是个好丈夫,我没有好好保护她 。”对妻子只剩下道德上的爱了。他的心早已出轨。而最后他对九霄美狐说的话正好印证了这一点。“我爱你,可我已经有佩容了”她还是背弃了他对妻子的爱。

正如所有的暗恋者一样,庞勇爱的很辛苦。但他也爱的至情至性。在佩容选择了王生之后他抛弃了一切,选择流浪。但当佩容需要他时他就会毫不犹豫的跳出来,不求回报。他一直相信这佩容,没有一丝的怀疑。比起王生,他才是那个最爱佩容的人。但爱情总是无法完美的。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去巫山不是云。但命运还是公平的,她碰上了另一个女子,她个佩容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典型。那是一个可以陪她浪迹天涯的女子。我想她是爱着庞勇的。她的义务就是除妖降魔。“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无法成为真正的降魔者,是因为我心中充满了恨。”我一直不是很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可能是她的了悟吧。这看到这么多的死亡,看到在死亡中的爱情。还是她以前在除魔时对妖只有恨没有爱。或还是她最终发现了他对庞勇的爱。

我不得而知,但我喜欢这位敢爱敢恨的女性。他是一个卑微的蜥蜴精,他对狐妖的爱也很卑微。他为她宁愿让自√白话文★√己坠入深渊,到最后失去了生命。小易的痴并没用得到回报,到最后依然只有惨烈的死。爱着你像心跳难触摸画着你 画不出你的骨骼。这样的结局是喜剧吗?也许吧?

七上猫的读后感700字篇5

探索世界未解之谜,畅游科学知识的海洋。这本书令我大开眼界,增长见识,在科学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

本书内容全面,上至天文地理,下至人文社会、动物植物,都有集中而全面的介绍与阐述。本书一共分为四大类别:地球秘境、神秘的自然现象、历史悬案以及人体未解之谜。讲的内容都非常吸引人,很有趣。其中我最感兴趣的就是人体未解之谜。这个内容就是讲一些人类稀奇的事情,非常奇怪。同时也让我知道了许多关于人体的奥秘,开拓了我的眼界,在开拓眼界的同时,也让我被一个个真实的故事所震惊,令我的好奇心得到了充分的满足。

这是我看得第一本百科全书。以前我都认为百科全书都很无聊,很乏味。可是当我翻开《世界未解之谜》这本书的第一页之后,我就深深的被这本书吸引了。图文并茂。再深入一看,更有意思。我看完这本书后,觉得受益匪浅,学到很多知识,没有白看。我也推荐大家也来看看,绝对有价值!

书中的一个故事让我看完后觉得太不可思议,看完以后我目瞪口呆的,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故事的题目是《照相不留影的人》。首先看到这个题目,我的好奇心就开始痒痒的了,迫不及待的想去看看这个故事。内容就是说有一个人,不管在室内、室外、灯光下还是日光灯下照相,冲底片的时候完全没有这个人的影像。并且与他人合影的照片上,别人的影像清清楚楚的,唯独在她站在的那个地方,竟然是一块黑迹。我看完以后鸡皮疙瘩出来了,心里的感觉非常复杂,又害怕,又想弄明白这是怎么回事,真是胆小和好奇心在做斗争。我越是想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越想不出来。对于这件事情,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是因为拍摄的角度不一样?还是人的本身有问题?……种种猜疑都得不到合理的解释,除了这些,其它想破脑袋还是一点思绪都没有。不由得感叹道:“这不愧为“世界未解之谜”啊!连科学家们都想不出的问题,我一个小孩那就更不可能了。”

这本书让我真正地体会到科学的神奇。一幅幅真实的照片,一个个让人看了就不由自主想要思考的故事,让我的求知欲越来越强烈,好奇心更加振奋。

探索世界未解之谜,寻找科学的奥秘,在求知的道路上勇往直前,坚持不懈!

七上猫的读后感700字篇6

上半年,经历线上线下的学习,我的小学生涯画上了句号。在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我一直想读没有时间读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海底两万里》这本书。

这部作品集中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特点。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体。

1866年的一天,人们发现了一个纺锤形的庞然大物出现在水面上,它的速度很快。人们都称它为“天外来客”!为了揭开这个比鲸还大两倍的庞然大物的面纱。“我”,也就是阿龙纳斯和尼德·兰等人,上了“林肯号”开始搜寻怪物。后来“我们”才发现这个怪物就是尼磨船长的“鹦鹉螺号”,于是“我们”就和尼摩船长进行海底两万里的旅行。后来,因为一次大屠杀事件,“我”和尼德·兰坚定地离开。在北冰洋大风暴的袭击下,“我们”扎入了旋涡里,醒来时在一个渔夫家中,一个月后,我们乘上了回家的船……

读完这本书后,精彩的情节总是在我的脑海总挥之不去:他们在印度洋的珠场和鲨鱼展开搏斗,捕鲸手尼德兰手刃了一条凶恶的巨鲨鱼;他们在红海里追捕过一条濒于绝种的儒艮,儒艮的肉当晚就被端上了餐桌;他们在大西洋里和章鱼进行过血战,一名船员惨死;这些场面,都十分惊心动魄。此外,书中还描写了抹香鲸如何残杀长须鲸,“鹦鹉螺”号潜艇有事如何杀死成群的抹香鲸的,那情景也相当震撼。

此外,《海底两万里》的人物性格也很丰富:尼摩船长十分自信,很有正义感。阿龙纳斯是一个十分向往自由的人,康赛尔这位仆人随和,很忠心也很沉稳。鱼叉手尼德·兰性格暴躁,有野性。我很喜欢这本书,一连好几天,我都想象我也成了“鹦鹉螺“号上的一员,跟着尼麽船长和阿龙纳斯教授环游了世界上的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红海、奶海、地中海、南极洲和北冰洋。我还认识了许多动物如:海蜘蛛、长须鲸,抹香鲸等生物,和“鹦鹉螺号的神秘构造。

尼摩船长身上那些机智勇敢、沉着冷静、大方自信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创意和发明使我们创造了无数奇迹,我们也要像尼摩船长他们一样,把学到的知识用到生活中。也许若干年后,我们亦可在海底居住、工作、学习、生活……

七上猫的读后感700字篇7

钱学森以往说过,这一生当中有两个人对他的影响最大,一个是开国总理周恩来,另一个是他的岳父蒋百里。

蒋百里以往留学日本士官学校,被誉为“现代兵学之父”,有人说他以往两次打败日本陆军。在日本士官学校的毕业典礼上,蒋百里靠着优异的成绩打败了所有的同学,包括之后的日军名将,例如冈村宁次、板垣征四郎、山本五十六。

蒋百里获得了象征日本军界最高荣誉、裕仁天皇御赐的樱花宝刀。在1937年抗战初期,蒋百里先生的《国防论》首次提出了持久抗战的观点。曰本战败之后,很多日本军官吃惊的发现,大日本皇军几乎是在老老实实地按照蒋百里的指挥,由东到西进军,然后陷于湘西战场’最终以失败告终。

蒋百里为钱学森做出了两件影响颇大的事,一件是婚姻,还有一件是专业选择。

蒋百里和钱学森的父亲钱均是莫逆之交,蒋百里在日本留学期间以往和一个日本女人结婚,并生下了5个女儿。他明白钱学森是钱家独子,并且没有结婚,于是有意将自我的第三个女儿蒋英嫁给钱学森。钱学森和蒋英两人在父辈的安排下,很快产生了感情。1935年,钱学森赴美留学,蒋英也到欧洲留学。两人之间虽远隔万里,但仍然互通书信,感情在分别中愈加的深厚。直到1947年,钱学森才回到上海和蒋英结婚。婚后,夫妻二人一齐回到了美国,感情甚笃。在被美国扣押、迫害的日子中,两人始终相濡以沫,相互扶持。

钱学森赴美留学之前,父亲钱均对儿子选择航空科学专业十分反对。钱均认为,中国的航天工业基础十分落后,还是将飞机研制好才是当务之急。可是钱学森却坚持认为,中国的飞机制造技术落后西方一大截,仅有从航空理论基础上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赶超西方。父子俩人都各自坚持自我的观点,甚至还出现了争执。

蒋百里先生听说钱家父子二人的争持后,便去当和事佬,他向钱均仔细介绍了西方航空行业的发展,跟他说航空工业是理论和工程实际相结合的产业,工程实践是要跟着理论走的,没有理论,任何实践都是空话。蒋百里的话让钱均茅塞顿开,钱均最终不再阻挠儿子学习航空理论。

钱学森回忆往事的时候,对岳父为自我说服了父亲很是感激,同时也感激蒋百里将女儿交给他,给他一个好妻子。

七上猫的读后感700字篇8

“为你,千千万万遍。”兔唇的哈桑向阿米尔许下的真挚的诺言。他们虽是主仆二人,但情谊却比天高,比海深。后来,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深感自责,也迫使哈桑离开了他。不久,阿米尔也因战乱随父亲逃往美国。

二十多年后的一通电话彻底打破了阿米尔宁静的生活。为了赎罪,他再度踏上了久违的故乡,却发现当初那个人自己使唤的仆人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时间是不等人的,现实是难过的。哈桑早已离开了人世,留下的只有一个孩子——同他一样天真烂漫的索拉博。阿米尔抚养了这个孩子,为已故的兄弟尽最后一点力,也从这个孩子身上得到了精神的解脱。”

小说的内容就是这样的,情节一波三折,残忍又感动。

两个孩子,一个爱放风筝,一个爱追风筝。正如他们的社会地位一样,一个高高在上,一个只能追随他人的脚步。也因为这种缘由,决定了他们差异甚大的性格。

回望书中的一个小片段:堆满垃圾的破巷子里,一群坏少年正在对哈桑是以暴力。此时的哈桑一脸惶恐,身上满是泥土,,像个泥人似的,可手里却紧紧握着一只风筝,用全身去保护这只风筝,这是阿米尔在赢风筝比赛时所放的风筝。站在墙角后的阿米尔看到这一幕,心里很是犹豫,想要冲出去帮忙,可又怕自己受到伤害。

最终无情的一方战胜了,他仓皇的逃跑了。可殊不知,那个被挨打的少年正在用仇恨的目光死死地盯着他的背影。这是我多么希望自己变成一个路人甲,指着阿米尔说:“你不配做哈桑的朋友!”在我看来,这样的友谊是没有意义的。书中的哈桑拼命的为阿米尔保护风筝,一心一意为朋友不求回报,只求一份真正的友谊。然而,阿米尔的所作所为让哈桑所有的挣扎和努力瞬间灰飞烟灭。生活亦是如此,我们需要的是一份纯朴的友情,不用金钱的“点缀”,不用花言巧语的“装饰”,更不用人前人后的虚假,只要简简单单就好。

空空荡荡,没有丝毫生气。正值战乱时期,敌人看上了这幢房子,房子的占领也意味着哈桑生命的结束。他不顾一切的去保护那幢房子,去守护心里残留的一丝温暖,虽然他没有成功,可他却永远停留在房子里。

临危关头,他能取能舍。舍去儿时心中的不快与仇恨,换来的是一个好仆人保卫主人的房子,一个忠心卫国的烈士的好名声。不过哈桑所在乎的不是成为众人心中的英雄,而是心中一份坚定的信念。他那不求回报的忠贞生命,向他以前经常追逐的断线风筝那样,从他身上飘走,留下的是他比生命还珍贵的执着,忠诚。

“为你,千千万万遍。”质朴的声音回响在耳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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