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写好作文,需要有丰富的词汇和句型的积累,这需要长期的学习和阅读,阅读能够拓展我们的词汇量和表达能力,使作文更加丰富多样,以下是吾优心得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以我自己的歌写作文参考7篇,供大家参考。
以我自己的歌写作文篇1
我是一个男孩,属牛,今年十岁了。我的名字叫侯仰嘉。下面来为大家说一说我名字的含义吧!“侯”就是百家姓中的一个姓;“仰嘉”它的同音字是“养家”,意思是父母希望我将来能够出人头地,养活大家。
我的身材很“苗条”,身高一米三左右。我长着一个圆圆的脑袋,瓜子脸,耳朵像饺子一样大大的,眉毛像月牙一样弯弯的,眼睛像星星一样亮亮的,鼻子像小山一样高高的,嘴巴像樱桃一样小小的。
我非常爱吃方便面,但家里人说那是垃圾食品,不让吃。有一次,我们家过会,来了很多客人,送了很多方便面,整整摞了四层。看到这么多方便面,我馋得不得了,心里直痒痒。我怕家里人不让吃,就想了一个好主意。第二天早上,我趁姥姥去做早饭,其他人又不在场的时候,便开始下手了。为了不让大家发现,我先把三箱方便面从上到下一箱一箱的搬开,然后轻轻的把第四箱方便面打开,从中拿出一袋方便面后,再照原样把箱口封住。接着把那袋方便面放在地上,把刚才搬开的那三箱方便面再一箱一箱的放回原处,压在第四个箱子上面。最后拿起那袋方便面,迅速离开现场。怎么样,我很厉害吧?
我的缺点是字体不好。老师经常说我写的字不像中国字。其实我是能把字体写好的,只是因为我们的作业太多,把字写好会浪费很多时间,所以我才把字写得很难看。就因为这一点,老师经常让我重写作业。其实我也挺郁闷的。
我的优点是脑子动的快,因此我的数学学的很好。有一次,我们学校举行奥数比赛,我发挥了自己的优势,一举夺得全年级第一名,别提我有多高兴了。而且我还得到老师的表扬和奖励了呢!怎么样,不错吧?
这个爱吃方便面、又爱动脑子的男孩儿就是我。你愿意跟我交朋友吗?
以我自己的歌写作文篇2
嘿!大家好!我是一只肥胖的小沼虾,前几日我刚被主人买回家,正在主人的小池塘游泳啊!
我们的样子可吓人了,如果有人碰我们一下,那他可就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为什么呢?因为我们会挥舞着钳子来夹他喔!
不谈这些了,咱们谈谈我吧!我们虾族的种类繁多,但作为人们可以食用的一般只有几百种,其中就有我们小沼虾。这个可要保密哦!以免我的主人知道后把我吞进肚子里哦!我们小沼虾又被称为青虾、草虾,在淡水我们可是佼佼者喔!同时我们又是产量较多的一类,读者可能会以为我们只生活在淡水里,那可不一定呀!我们小沼虾有的生活在江河和湖泊里,有的生活在河里,还有的生活在小池塘和水库里。
我们家族中的所有种类都有两句很长的胡须和四肢比较短的触须,触须上有一圈圈又好看又规则的花纹。我们的眼睛圆鼓鼓的,像个透明的小球。小球里面还有小黑点呢!读者可能会想那是什么,是瞳孔啦!只要你用手去摸我们的眼睛,眼睛就会缩进去,等没有了动静,它又会伸出来哦。在上文中我提到了钳子,钳子既是我们虾族吃东西的工具,又是攻击敌人的武器;加上钳子,我们虾族个个都挺威武的啦!像个“常胜大将军”。
现在我给大家介绍介绍我们的生育情况吧!雌虾可产1500-14000粒卵,这些卵像一粒粒米,附在游泳肢上,在成体前幼虾可要在雌虾的游泳肢上待5个发育期呢!
我们沼虾幼虾被称为“蚤状幼体”,因为幼虾太小啦,如同一只只跳蚤,所以得此称号。幼虾要经过三四次蜕皮,每蜕一次皮发育就增大一次,幼虾两三个月即可发育成为成年虾,成年虾长一般6-9厘米长,最大体长可达13-15厘米。
哎哟,瞧我这记性,都忘了给大家讲我们吃什么了。幼虾和成年虾都喜欢吃腐烂的食物,我们吃食物时,先用钳子夹住食物,然后送进嘴里,由于嘴在触须的下方,吃东西时上下一动一动的,可有趣了呢!
“啊!”随着我的一声惨叫,我已经被我亲爱的主人大卸八块,吞进肚子里了。是谁给我亲爱的主人通风报信的,害得我被主人吃了,他可真坏啊!
以我自己的歌写作文篇3
hello!我的名字叫周水仟。公元二千年时出生,生肖当然是条威武不屈的龙了。 我圆圆的似大苹果的脸上长着两道眉毛(奇怪得不知道该怎们形容),眉毛下面的眼睛像两颗小小的葡萄睁得再怎们大,也不即人家一半大。因为遗传基因等因素不得戴上150°的眼镜。鼻子也不高,算一般。樱桃小嘴算厉害,一口能吞下一个小笼包,嘻嘻。
俗话说:“耳大招风。”我的耳朵很大,冬天有冻疮,这是我的烦恼。你别以为我是长发飘飘的女子,我是一头短发。曾经有一头短发而且乌黑亮丽的我,在晚上睡觉的时候,被可恶的老妈‘咔嚓’一剪刀剪掉了。所以现在留长发是我的梦想。我今年已经11岁了,但我的身高已超过155厘米了,体重嘛,我不说,这是我的隐私。 我有很多优点,也有缺点。优点是:成绩优秀、助人为乐。缺点我不说。
我的爱好是阅读、写作文。我嗜书如命,怎们劝也不能让我不看书。我放假在家时,一天要写4、5篇作文。我的理想是当一位作家。我会朝这个梦想奋斗!我的偶像是四小书生之一的胡歌,他的专辑、签名我都有。老妹称我为“胡歌迷”,哈哈。 这就是我——周水仟!
以我自己的歌写作文篇4
我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女孩,我的名字叫康越。我这个名字是爸爸取的,因为爸爸姓康,他希望我能超越所有人,所以爸爸才给我取名叫康越。
我有一头乌黑光亮的头发,有一个又圆又红的脸蛋,就像一个红苹果似的。我有一双又大又机灵的 眼睛,每只眼睛里都有一个黑眼珠,像一颗葡萄似的。我的鼻子高高的,嘴巴大大的。我今年11岁了,是家里的老三。我有很多爱好:看电视、踢口袋、唱歌、看书……
我最喜欢看书了,尤其是故事书和作文书。我家里有一本《品德故事》,那些故事不知道已经被我读过多少遍了,有很多故事的内容我都可以倒背如流了。那本作文书也快要看完了,有时候我还会把作文书拿到学校来看。别人课间出去玩的时候,我就会一个人坐在座位上,津津有味地读着我的作文书,有时候我甚至都忘记上厕所了。我还看过《西游记》、《水浒传》等四大名著,但是那里的内容没有故事书有意思,我也有一些看不懂。每每读起这些书,就会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高尔基写的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家有很多书,可是我能读懂的书却很少,我虽然看完了《品德故事》,但是因为没有别的书可以读,所以我只能一遍又一遍地读着那些故事。但是每读一次,就有不一样的感受,所以我很喜欢一遍又一遍地读它们。每次爸爸去书店,不管那本书有多贵,只要对我有好处,他就会毫不吝啬地买下那本书。
我虽然是一个很爱看书的孩子,但是我也是一个很胆小的人。我最害怕黑天没有人跟我在一起,当我一个人站在漆黑的屋外的时候,只要远处有一个黑黑的东西,我就害怕。我上厕所都要有人和我一起去,即使进屋了,也得有人陪着,只有打开灯了,我才不害怕了。
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又很胆小的女孩,你们喜欢这样的我吗?
以我自己的歌写作文篇5
每个人都有很多流泪的事情,有开心的,有悲伤的 有感动的还有懊悔的。那我今天说一说我感动的流泪吧!
记得有一次,我早早地来到学校,在理书包的地过程中,发现语文书没有,翻来覆去找了好几遍,都没找到。一定是忘在家里了,现在回去拿已来不及了。我心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好。心想:“没带语文书,要受到惩罚的,”这可怎么办呢?给妈妈打电话,我大叫起来。我拿着电话卡给妈妈打电话。这时,下起了倾盆大雨,我打完有些后悔。
过了一会儿,我听到外面有急促的脚步声,我还以为的老师来了,心里非常担心,怕老师会责怪我,批评我。我探出头往外看了下,原来是妈妈呀!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过去,看着妈妈全身都湿透了,头上还滴着一颗颗水珠。这时,妈妈从雨衣里拿出我的语文书,书尽然毫发无湿。我心想:妈妈宁愿让自己湿掉,也不让我的语文书湿掉。这时,我身体里涌出一股暖流,不争气地眼泪流了出来。妈妈笑着说:“好了,孩子以后把这粗心大意的毛病改掉。”说完就走了,我看着妈妈的背影,又一次流下了眼泪。
从这件事里充分体现出了,妈妈对我的母爱,是那么的无私。
以我自己的歌写作文篇6
我的同桌小英是一个可爱又有点淘气的女孩,但她很很诚实。她长得很可爱,浓眉大眼的,一双眼睛炯炯有神;苹果似的脸蛋上,点缀了几颗黑痣。两道眉毛长长的,一笑起来,那几颗黑痣便挤得更紧了,还一动一动的。如果你仔细看,就会发现,她的嘴唇还未曾运动,笑声就飘出来了,难免使人想起朱唇未启笑先闻的句子来。一天清早,阳光格外灿烂,透过树梢照到小鸟的身上,小鸟们卖弄着清脆的歌喉,把歌儿唱得格外响亮,我们几个小伙伴也格外愉悦。小英蹦蹦跳跳地过来,突然脚一滑,摔倒在地,她故意逗我们开心,不但没有哪儿摔倒哪儿爬起,反而在地上滚了几下,我们正笑着,只见她哎呀一声,原来是地上的一串钥匙把她弄疼了,仔细一看,除钥匙外,还有四十元钱呢!小元说:不义之财,见者有份,不如我们三人把它分了吧!我说:这样可以吗?失主应该很着急呀!小英大声说:肯定不能分的,这不是我们的东西,怎么能要呢?我们应该在这儿等着失主来寻。我说:我们这样等,不等于守株待兔吗?小英说:有更好的办法吗?失主肯定会回来找的,就死马当作活马
医吧!于是,我们就在那儿等着,十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过去了,半个小时过去了&&终于,有人回来找钱了。那是一位背有点驼的老奶奶。她说,自己从女儿家回来,把钥匙放在衣兜里,要到家时才发现,钥匙连同身上的四十元钱都不见了,所以急着回来&&小英将钱和钥匙交给了老奶奶。老奶奶拿出二十元钱感谢我们,可是我们都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其实呀,说这话时,我和小元都有些惭愧因为,这都是小英的功劳!我为有这么一位可爱、顽皮而又诚实的同桌而自豪!
以我自己的歌写作文篇7
我,一个“90后”女孩,是家中的“小皇帝”。我还有一个哥哥,但他只能算是一个“二皇帝”。我是“掌上明珠”,就是“放到嘴里怕化了,放到手上怕碎了”的那种。不过,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我过得不自在了。
一个想法从我脑海里闪进:我要独立!但是去干什么呢?去打工!我考虑了一会儿,最终做出了自己的决定。
我悠悠地走在大街上,才想起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准收童工。我闷闷不乐地回到了家。看见老妈在扫地,我眼睛一亮,突发奇想:我怎么不能在家打工呢?就这样我写了一个“合同”。
晚上吃完饭,我把合同拿出来,老爸疑惑地问:“这是什么?”
“您看看就知道了!”我神秘地回道。
老爸带着疑惑看了看合同:
老爸、老妈(以下简称甲方)当老板,女儿(以下简称乙方)给甲方打工,乙方扫房间1元,洗碗1元,整理被子1元……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李江旋
爸爸看完合同微笑着说:“合同很好,我签字。”
老妈说:“我更同意,多了一个劳力,我轻松多了。我也签字。”
老爸老妈豪爽地签了名。就这样,开始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次打工生涯……
我就是这么一个不自在的“90后”!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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