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比较忌讳的一点就是直接阐述书籍的原文,现如今的社会环境下,读后感已然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文本,以下是吾优心得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第十二秒读后感6篇,供大家参考。
第十二秒读后感篇1
寒假里,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了:唐僧带着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路上,经历99八十一难,最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西游记》这部名著主要告诉我们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务必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我们知道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不仅仅会七十二般变化,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孙悟空本领很大,因此,他擅长降妖捉怪,斩邪除魔,为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如果没有性格憨厚,善长水性的沙和尚助阵,孙悟空在水中捉妖也就不那么顺利了。猪八戒力大无比是孙悟空捉妖的好帮手,唐僧虽不懂人情世故,但他始终以慈悲为怀,感动了苍天,最终历经千辛万苦,带领徒弟们,最后取得了真经。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三打白骨精的情节,只见孙悟空用火眼金睛一看,就知道了妖怪的计谋,一棍打跑了妖怪。唐僧居然以为孙悟空在伤害生命,因此把他赶回花果山。当时孙悟空非常难过,非常生气师父不理解他,但是当唐僧被妖怪抓走后,猪八戒去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最后唐僧获救了。我要向他学习那种不计较,知恩途报的精神。
爷爷说过:“世界上最难的事,就是怎么做人,怎样做一个好人。要做一个好人,就要有品德、有知识、有责任。学会做人的准则,热爱生活了、懂得感恩、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从小就要学习一些好习惯,改掉一些坏习惯。在学习中,我们一定要勤劳刻苦,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在生活中,学会感恩,感恩老师的教诲,感恩父母的关爱。
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告别不文明行为,我要做一名新时代的好队员!
第十二秒读后感篇2
这次读完了《西游记》都感觉十分亲切,仿佛自己也在那取经路上,虽然《西游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中最浅薄的一本,但它带给我们的快乐却是最多的。我从心底里喜欢《西游记》,它伴随我度过我的童年,带我遨游神话世界,让我受益匪浅。
经典的东西往往能伴随我们的成长,《西游记》伴随了我爷爷奶奶一代,爸爸妈妈一代,现在又伴随了我这一代。现在许多时尚的东西可以讨人一时的欢喜,但唯有经典经过了岁月的洗刷,才能永远伴随我们的成长。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记得小时候,常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总是笑了一笑,摸摸我的头,说:“你啊,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想,大概每个孩子都得到过这样的答案。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孙悟空。
我们可以回想自己的童年,捧着一本《西游记》的连环画,津津有味地看着,当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我们总会为他欢呼;当他受到了冤屈,我们也会感受到一种深刻的共鸣;当孙悟空被唐僧误会,被逼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但当唐僧遇到危险,猪八戒赶到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时,他也毅然去救唐僧。记得那时候看连续剧,当看到此片段时,眼中便充满泪水。因为我知道,当时的我就是孙悟空。
这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就好像是我们的化身。当他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时候,就象征着一个小生命的诞生。当他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地和群猴们玩耍时,就好似我们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多姿多彩。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好似一个调皮的孩子,不小心跑进了大人们的世界,并且搞得一团糟,大人们想哄住他,便封了他个弼马温,没哄住。又封了个齐天大圣,还是没有哄住。而后如来出现了,伸出他的飞掌将孙悟空束缚在五指山下。严慈的父亲,终于压服了他调皮的儿子。度过了漫漫的五百年后,观世音的出现给了孙悟空新的希望,踏上了漫漫西天去取经之路,也踏上了漫长的人生之路。
唐僧师徒四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共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这就好像我们成长道路上布满荆棘。最终,他们战胜了难关,取得了胜利。“工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最终的成功。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学习。学习就好像是要去取得真经。
第十二秒读后感篇3
小说就是有这样的魅力,让你迫不及待地读完,看到结局却又让你欲罢不能。我好像老喜欢以喜剧结尾的故事。我会为小说设想美好的结局。可对茶花女呢?她需要什么样的结局来结束自己的命运呢?那一篇篇日记,是心的表白,对爱人的表白,也有一丝临终忏悔的意味。
她本人宁愿这不只是份信,更是忏悔词,为何而忏悔呢?句句之中除了深情的爱,还有她超越普通女性的高贵,高贵?我不知道这样合不合适去修饰一个风尘女子,不是想造成反差,是她本身貌似真的比普通女性更通情达理,那样生活习惯了的女子她面对的是怎样的诱惑,形成的是怎样的思维,她的环境是怎样的,作为染病之女,她需要什么我们都有所共鸣。可是她最初抛却一切,当掉首饰,只为与阿尔芒相守的尽可能长久,然而后来她宁肯让阿尔芒记恨他,悄然选择离开,重归风尘,最后被误会了自己的爱人伤害得痛上加痛,却仍然那么爱他,记挂他。用阿尔芒父亲的话来讲,“你是个善良的人,你的灵魂里有别的女人所没有的气度,她们也许看不起你,但她们却比不上你。”
“我过去的生活没有留给我梦想这样前途的权利,我应该负责我的习惯与名誉所不能保证的责任。”这是茶花女的选择,离开自己的爱人,她选择让自己精疲力竭,想着快点死去,痛苦的折磨着自己,等待死神,却不能自杀“那只是一种无益的追悔,连累了你应有的幸福生活”:一个女人全部的思绪都围绕着她爱的那个人,死神真的逼近时,她又那么渴望见到他,以至于出现幻觉……
本来很不喜欢类与电视剧中的俗套情节:相爱的人因误会而错过而悔憾终身,可对于茶花女我又没有妄自地为给自己安慰而设想一个美好一点的结局。美好?也许以西方观念来看,其实,她得救了,得到了宽恕,她在天堂将是幸福的,上帝会赐福给她,因她那无畏的牺牲,无私的爱,高贵的灵魂。
第十二秒读后感篇4
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果然名不虚传,我看了这本精彩的书后,心里便情不自禁地热血沸腾起来了!
书中主要写的是唐僧、孙悟空、沙和尚、猪八戒师徒四人前往西天取经的故事。他们在这一路上斩妖除魔,为老百姓做了许多的好事,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到达了西天,取得了真经。
这本书中我最爱看的就是三打白骨精的故事了。这一天,唐僧师徒四人来到了白骨山上,山上的白骨精知道后,便打起了唐僧的主意。她变成了一个姑娘,假装看到了唐僧他们请他们吃包子,慈眉善目的唐僧一下子就信了。可孙悟空有着火眼金睛,一下子就识破了白骨精。他一棒子打过去,白骨精化着一道青烟飞走了,只留下一具尸体。唐僧大吃一惊,大骂孙悟空,孙悟空说了原因,唐僧听了才半信半疑。第二次白骨精再次变成了白骨精的妈妈,唐僧见了便告诉她是孙悟空不小心打死了她的女儿,她假装生气要打孙悟空,孙悟空知道又是白骨精,一棒打向她。可白骨精还是逃了,唐僧勃然大怒,正要念紧箍咒,孙悟空费了好打劲,唐僧才相信。第三次白骨精有变成了老爷爷,这次白骨精没跑掉,被孙悟空一棒子打死了,唐僧忍无可忍,念起紧箍咒把孙悟空赶走了。
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做人一定要诚实、善良,对人不能有坏心眼,不然不会有好结果的!
第十二秒读后感篇5
打开《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心,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我感叹作者儒勒.凡尔纳的想象力,竟能在还未发明电灯的社会中预料到未来世界,把科学与故事结合,创造出一个神奇的海底世界。
皮埃尔阿龙纳斯被美国海军部部长邀请去寻找令人们不得安宁的“独角鲸”。在船上认识了尼德兰,并成了好朋友。他们在一次次地追逐“独角鲸”,但都没有成功。
在一次捕捉过程中却不幸与其仆人(康塞尔)掉入水中,却意外游到了这只怪物的脊背上。后来得知这只惊动一时的独角鲸原来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这潜水船是一位叫尼摩船长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其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
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途径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然后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稀罕的海生动植和水中奇异景象。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是,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有知道的海底秘密公之于世。
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作者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也要重视防止被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儒勒.凡尔纳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
第十二秒读后感篇6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提高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我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可是,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此刻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样花钱,吃的自我都能够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必须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齐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齐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齐做工,效率也高,今日一齐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那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一样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齐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仅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我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明白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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