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把原著读懂我们才有可能写出令人有深刻印象的读后感,读后感指阅读完一本书后把内心的领悟用文字编写出来的文字载体,下面是吾优心得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观中国读后感最新7篇,感谢您的参阅。
观中国读后感篇1
?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是部庞大、复杂的小说,它生动地描写、反映出了梁山起义的发生,发展壮大直至起义失败的整个过程。它明确地描写出了当时起义的社会根源和原由,并成功塑造出了那些栩栩如生的起义英雄的形象,且通过他们不同的反抗道路展开了起义过程,也具体地揭示了起义失败的内在原因。
其实,我认为情节大致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前70回是以宋江、晁盖为首,渐渐吸纳江湖四方的豪杰上梁山。在这些好汉中,有自愿上山的,有的是被贪官污吏逼得无处可走的地步才上山的,还有的是受到感召而上山的。但不论如何,这些人聚集梁山的目的是替天行道,反抗当时那腐败的政治。在这一时,那些梁山的英雄们也像他们所说的那样:大块吃肉,大碗喝酒,杀得贪官污吏心惊胆战,令人大呼痛快。而作者也有意借此发泄他对当时社会腐败政权的不满。后50回描述的是梁山好汉们接受了朝廷的招安,为国家效力的过程。他们北征辽国,剿灭虎田、王庆,众头领尽皆无损,威枕四方;南讨方腊一役,却使梁山英雄们损兵折将、七损八伤其生存者并未因此而获得合理、应得的回报,反遭奸臣迫害,梁山好汉们几乎没有一个善终,表现出了忠心报国的无奈。
所以说《水浒传》也同时反映出了北宋的政治和社会的腐败、混乱。因此在书中我们经常可以看见官员行贿和压迫百姓的事实,表现出了当时百姓的有苦无处伸张的现象。而宋江等人和当朝政府官员对抗,替百姓出怨气,就又表现出了此书的又一个中心思想:官逼民反——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此外,书中的主要任务有一百多个,他们的性情也各不相同,每个人都有其不同特性,语言、举止都和其身份、地位紧密配合。而读者们更可以从书中人物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中深刻地感受到他们的独特个性。
虽然水浒中的人物大多都较粗鲁,但作者写人的粗鲁更是使人称奇:如鲁达的粗鲁是性急,不容得半点怠慢、史进的粗鲁是任性、李逵粗鲁是蛮横、阮小二的粗鲁是悲愤无说处,而焦挺的粗鲁是本身的气质不好……在这本书上还至少出现了十一二个个性鲜明的形象,这些形象有血有肉,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这部以北宋末年社会为历史背景的小说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书中的人物在这替天行道的旗帜下,好似作者也肯定和赞美了被压迫的人民的反抗、复仇行为。比如说:武松为兄长伸冤,却告状无门,于是他拔刃血仇,最后被张都监陷害陷害后,血涧鸳鸯楼;林冲遇祸一再忍让,被逼到绝境,终于复仇山神庙,雪夜上梁山;解珍、解宝为索回他们射沙的一只老虎,被毛太公送入死牢,从而引发了顾大嫂众人劫狱反出登州……可以说,人民的反抗和复仇权力,在《水浒传》中得到了有力的伸张。
梁山好汉是传奇式的理想化人物,他们或勇武过人,或智谋超群,或身具异能,而做事光明磊落、敢做敢当是他们共同的特点。因为《水浒传》中的这些传奇式的英雄人物对读者来说是吸引人的,所以《水浒传》才这样广受读者们的好评。
观中国读后感篇2
费孝通老先生著述的《乡土中国》,篇幅短小精悍,文字饱含深思,读来使人受益匪浅。文中讲述的乡土中国,并不是中国社会的具体素描,而是包含在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色体系,支配着中国传统文化、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本书开篇一句话,便揭示了中国社会的特性,这样的特性是由中国千年历史发展决定的。
中国是具有五千年历史的农业大国,中国人过着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像植物一样在一个地方扎根,在悠长的岁月里,熟悉环境、养成习性,世世代代互相传递经验、互相学习,最终形成中国文化。
在《文字下乡》一篇中,作者讲到现代社会对乡下人“愚”的固有认识。实际上,“愚”是智力问题,而乡下人真正的问题是“文盲”,即知识问题,这两个问题并不相同。知识的欠缺是乡土社会的本质导致的。作为面对面社群,乡下人反复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空间阻隔和时间阻隔小,比起对文法和艺术要求高且意义不完善的文字,直接接触的语言更胜一筹。简言之,需要决定存在。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乡下人的“愚”是不恰当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工具且有缺陷,其表情达意的功效是有限的。作者也指出,只有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本文中,我感触最深的是“差序格局”的概念。差序格局是我国社会的基层机构。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作者做出了精辟的比喻,差序格局就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而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是他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与之不同的西洋格局,是团体格局,像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
中国人在相似的环境中有着相似的经历,接触和使用同一象征,因而在象征上附着了同一意义。他们代代相传,创造、学习和记忆社会共同的经验。文化正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经验。社会结构格局决定社会特有的文化。在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里,“伦”即差序,私人联系中维系着孝、悌、忠、信的道德要素,要求克己复礼、推己及人。而中国社会中“攀关系、讲人情”的社会文化现象与差序格局也是息息相关的。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等方面展开叙述,介绍了一个“乡土本色”的中国,分析了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这本书具有高度的理论素养和洞察力,极富乡土气息,让我感触良多,能更好地认识和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
观中国读后感篇3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的确,作为一个从古至今都依赖着农业发展到今天的国家,农民的比重很高,农民也对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也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孩子,以前对中国的农村和乡土似乎没有太多的感想,但读完乡土中国后,却感觉中国的乡土社会都是与书里讲的大同小异的。
农民的命根子是土地,正是世世代代的农耕生活养活着在这片乡土上生活着的农民,所以中国对土地的依赖,造就了这样的乡土社会,现在的“土”是贬义词,似乎带有点蔑视的味道,但我却觉得不然,土字就是代表着泥土,“土”就是乡下人的命脉。从前的农村生活,家家户户春播秋收,挖土豆、插秧、割麦、剥包谷都是我所经历过的。土地是神奇的,你对他有一份付出,就会得到一分收获。乡下生活好像也不用怎么花钱,记得以前家家户户都有井,春天在鸟语花香中播种,到了秋天便收获,家家有几颗枣树、核桃树、桃树。柴火上山坎几颗青?木,玉米棒棒也可以拿来烧,逢年过节买点糖果,添件新衣便是了。可见,“土”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是有一定道理的。
费孝通先生分析:中国农民聚村而居原因大概有:一是每家的耕地较少,所以聚在一起住宅和耕地距离不会太远。二是水利灌溉需要,聚在一起,合作方便。三是为了安全,聚在一起为了保卫。四是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平分了家里的土地,一代一代的在一个地方增长人口。正是土地的不可移动性,导致了人被固定在那里。在时代洪潮的席卷下,从乡土时代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乡土时代的生活方式处处体现出了弊端,陌生人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对的,于是“土气”便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以往那样每逢农忙时节,约定俗成的家与家联合在一起收获,今天在张三家割麦,明天在李四家打瓜,没有报酬,就是在一起吃口饭的生活方式一去不复返了。现如今的乡土文化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过程中,逐渐也在更新,摈弃了传统的一些不适用的、不好的,遗留下一些人情的温度。
学者将中西方文化作比较,西方社会,在美国,农场主都是一个人掌管着方圆几百上千亩的土地,一家人孤独的生活,是因为处于初期,本就地广人稀,所以西方强调的是独立意识,负责意识,西方社会争得是权力,而我们的社会讲的却是交情,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就是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看中团体,公私分明。但中国则不然。
乡土社会在时间中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成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不必计划,所以时间自然会给我们选择出最适合的生活方案,我们每个人也正如作者所说,教师不应当只是传授已有的知识,而是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所以,找到自己在社会中的真实定位,为社会的推进与变化积极助推便是。作为一名检察工作者,我们更有温度的执法,站在乡土社会的实际中,处理每一个案件,以化解矛盾为出发点,那么社会矛盾将更少,社会将更加和谐,群众的获得感将更加强烈!
在这也希望,我们的乡村依旧美丽,人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观中国读后感篇4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联不稳定的特点,但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正因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联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齐,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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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是不断进步的,我们的国家也在不停地成长,它将会变得越来越美丽。我们需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让我们的中国变得更好,但也不能忘了根本。不知道你又没有读过《乡土中国》这本书?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高中生读《乡土中国》读后感”,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这本书被列入了高中必修课本中的整本书阅读的推荐书目,而另一本必修课本的推荐书目是《红楼梦》,是在好奇能够和《红楼梦》一起并列必修课本推荐书目的书是什么样的作品,于是买了这本书打算细细品味。初听书名,还以为是写中国乡土风味的散文集或是小说、杂文集,后来才知道是学术作品。
说实话,这本书对我来说,读起来是困难的,不是说理解上有多困难,而是读起来,能够全身心的投入,抛去一切杂念来读,实在太不容易了。可能是学术作品的原因,又是社会学的书籍,涉及不少专业词汇和专业问题,给我的感觉总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把复杂问题高难度化,读来有些难以消化或者说难以产生阅读的快感。
前面的乡土中国读来稍微好一些,有原生态的乡土情味、风味,也细数了不少从古至今一直存在的乡村观念、乡土问题,后面的乡土重建则涉及到了经济、社会、制度等问题,越读越觉得晦涩,也不太提的起兴趣。
可能也是我个人便好文学类的书籍,更是因为我的水平和阅历不够,所以没有特别大的收获和感悟。不过,作为教育类的研究生,我不得不考虑,这样的书籍推荐到中学生的整本书阅读中有何意义,作品本身的价值和学术高度这是不用质疑的,但是让高中生来阅读这本作品,老师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来完成这样的整本书阅读的教学任务,是否真正的对学生有帮助。能不能读懂是一个问题,能否学会读学术类作品,学会学术文章的写作方法又是一个问题。
这本书中提到了很多次云南,也提到了很多次云南的呈贡,就是我现在生活的地方,有熟悉感,有陌生感,作者笔下的乡村,和我们现在所了解的乡村,有本质上的相同,也有形式上的不同。因为书中的论文及所涉及的调查大多在五十年代左右,距离现在过去了太多个日新月异的年头,不过,作者很多关于农村建设,乡土工业的建设似乎在今天看来,得到了实现,说明作者的调查的问题是非常有代表性的,同时提出的解决措施也是非常有前瞻性的。
写不出什么有质量的书评,因为我实在读不懂、进不去这本书,可能需要历练可能还需要多沉淀,才能了解乡土中国,而不是把乡土仅仅局限于我童年成长的的乡土风俗。
刚刚接触到这本满是学术言论的书,我是抵触的,觉得这书不是与我“同一世界”的事物。但毕竟是必读书目,在老师的引导与同学的陪伴下,我慢慢靠近它,渐渐发现自己改变了对《乡土中国》的看法。
它不像我以为得那样生涩难懂。文中常有生动的实例,如“文字下乡”一篇提到,教授的孩子虽在学校成绩好,被夸聪明,但与乡下孩子在一起捉蚱蜢时,却远不及他们灵活敏捷,这有力阐释了一个人的知识文化水平与个人所处环境的需要有关,乡下人也并非愚的道理。
它不像我以为的那样远离生活。“差序格局”一篇中提到“我们的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想想自己的生活,的确拥有与自己关系远近不同的人形成的如“波纹”般的交际圈。
它更不像我以为的那样平淡无趣。这本书充满了富有浪漫亦或哲理意味的句子。“从个人说,这个世界不过是个逆旅,寄寓于此的这一阵子,久暂相差不远,但是这个逆旅却是有着比任何客栈、饭店更杂复和更严格的规律……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一个孩子在一小时中所受到的干涉,一定会超过成年人一年中所受社会指摘的次数。在最专制的君王手下做老百姓,也不会比一个孩子在最疼他的父母手下过日子为难过。”……它们激起我对此书的阅读兴趣,同时引发了我更深刻的思考。
“我敢于在讲台上把自己知道不成熟的想法,和盘托出在青年人的面前,那是因为我认为这是一个比较好的教育办法。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在传授已有的知识,这些学生们自己可以从书本上去学习,而主要是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通过此书我也了解到,作者费孝通先生,原来是这样一位富有勇气与探索精神的开拓者,着实令我敬佩不已。
在这本书中,还有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一句话:“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在如今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乡土社会这种中国人民世代繁衍生息形成的固有结构,是保存还是被改变……大概会引起很多人的沉思吧!
?乡土中国》一书,让我收获了很多,在我的学习生涯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每年回家过年,我都有这样一个感觉:家乡是那么的亲切、和蔼!越过世纪的门槛,我们会发现,国家或者城镇的发展在大多数情况下离不开乡下人。那么,你读了《乡土中国》有什么感想呢?以下是栏目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乡土中国读后感范文”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观中国读后感篇5
?小王子》是作家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于1942年写成的著名法国儿童文学短篇小说。本书的主人公是来自外星球的小王子,作者以小王子孩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透视出成人的空虚、盲目,愚妄和死板教条,用浅显天真的语言写出了人类的孤独寂寞、没有根基随风流浪的命运。同时,也表达出作者对金钱关系的批判,对真善美的讴歌。
?小王子》所讲述的故事既美丽又伤感:飞行员“我”因为飞机出了故障,被迫降落在远离人烟的撒哈拉沙漠上,这时一个迷人而神秘的小男孩儿出现了,执拗地请“我”给他画一只绵羊。他就是小王子,纯洁,忧郁,来自太阳系中某个不为人知的小行星,爱提问题,对别人的问题却从不作答。在攀谈中小王子的秘密逐渐揭开了,他是因为与他美丽、骄傲的玫瑰花发生了感情纠葛才负气出走的。他在各星球中间漫游,分别造访了国王、自负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地理学家的星球,最后降临到地球上,试图找到缓解孤独和痛苦的良方。
在《小王子》中,我学会了一种责任,叫做“驯养”。当狐狸向小王子描述它的心声时说:“如果你驯养我,那我的生命就会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声会变得跟其他人不一样。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你看到那边的麦田了吗……你有一头金色的头发,金黄色的麦子会让我想起你,我也会喜欢听风在麦穗间吹拂的声音……”可是最后,小王子还是离开了狐狸,他说:“那你还是什么也没得到吧……”“不,至少我还拥有麦子的颜色……”
我们在得到的同时都会失去,可是当我们同一些事物“建立某种关系”后,得到与失去都已变得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对待,无论结局是喜是悲,至少我们还拥有麦子的颜色。
从小王子的话里我们能感知到,任何事物都有它的表面性与真实性,很多时候,我们只看到表面的事情而忽略了内在的意义。小王子牢记了狐狸的话“只有用心灵才能看得清事物的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于是他说:“正因为有一朵我们看不见的花儿,星星才显得如此美丽。”“沙漠美丽,因为沙漠的某处隐藏着一口井。”啊,小王子的内心真是很丰富的。很多事物,因为我们用肉眼无法看到,才显得神秘。其实得到这些又是那么的简单,只需要一颗充满爱的心。
在这篇文章里有太多的想象空间,也有太多令人寻味的意思。或许我没读懂,或许因为年龄限制我读不懂。请读一读《小王子》,你将发现生活不再苦闷、无趣,然而最重要的是你得抛开世俗的眼光,保持一份童稚的纯真。没有人永远停留在童年,可是我们可以永远保持一份纯真的童心。然而文章里的意思肯定不止这些,因为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观中国读后感篇6
本书在序言中提到了,这里所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他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
从全书整体来看,乡土中国并不是指中国乡土或者中国农村,而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极其成因的分析。《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它谈论了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如: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
在乡土这个熟人社会中,被预先约好的意义所拘束的记号,不但多余,而且有时会词不达意引起误会,这即是乡土人际交流的直接性引起的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状况。
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与现代社会追求法制不同,乡土社会是礼治的,它并非需要靠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这种礼,相反的是它需要靠传统来维持礼这种规范。因为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而乡土社会时间和空间不流动的特性恰好满足了这一前提,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内在的服从,它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
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观中国读后感篇7
最近读了《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作者是美国埃德加·斯诺,他是一名记者。这本书讲了作者从1936年6月至10月在我国西北革命根据地进行实地时的所见所闻。向全世界报道了中国红军的情况,毛泽东,周恩来是书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
在书中,我认识了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人。还记得,当斯诺走进红军队伍时,他被军中的场景惊讶到了,看着眼前的普通人,难道他就是毛泽东?穿着一身洗的发白的红军装,带着一顶普通的红军帽子。口袋中装着一个老旧的铁烟盒子,单凭这一点就能判定他是谁了吧。这样看起来他是一个普通的年轻人,可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年轻人,他领导着一支庞大的革命军队——中国人民解放军。当斯诺在吃饭时,红军们吃的也非常简陋,只有蔬菜和馒头,在当时,肉对他们来说是非常奢侈并稀有的。但就是这样一支吃不饱穿不暖的队伍,仍然为自己的国家搞革命。
在到毛泽东住处的时候,斯诺只看到了几具简陋的家具,其余的都是书。只是墙上有一张照片,上面的人眼神坚定,向远方望去,多年硝烟战场似乎没有在他脸上留下一点痕迹。他就是毛泽东,一个平凡而又神奇的人物。
斯诺以故事的形式向我们真实描述了中国红军为了理想而百折不挠,奋勇拼搏的革命精神。这让我明白了:在这幸福的日子里,我们更应该努力学习,不负众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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