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能让我们的境界得到一定升华,最关键的还是在于提笔记录,这就是我们常使用的读后感,看完一本有价值的名著之后,我们一定要有写读后感的好习惯,以下是吾优心得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文集的读后感最新5篇,供大家参考。
文集的读后感篇1
刚从同学手中得到这本精美的《毕淑敏散文集》时,我看见了“毕淑敏”三个大字印在了书封面的右侧,中间还有两根带着“太阳”的藤条丛书封面的“缝”里钻出来,颇有“两根藤条出墙来”的意思。“真有趣!”说着,我便“推”开了这座“庭院”的“大门”。
?我在寻找那片野花》这篇文章调起了我的兴趣,索性一口气往后看了下去。
“我知道它们哪天张开叶子,哪天抽出花茎,在哪天早晨突然就开了……”
读完毕淑敏的“野花”,我感触颇深。农村来的荞一直被同学歧视,给她的童年蒙上了一层阴影。经历百般挫折之后荞长大成人,种种苦难却还干扰着她。因为家里支撑不起她上学的费用,于是她抛弃了学业成为了一名印刷厂的女工来承担家庭的责任。她的一生就是如此坎坷、充满创伤,但是也不忘回眸去欣赏那片野花。在她的心中,还储备着充足的力量和充沛的爱,足以抵挡征程的霜雪与苦难。
我们的心中是否也在寻找这样一片野花呢?
当失败的绊脚石阻碍了前进的方向,我们可以从朋友的眼当中索取一丝安慰;从老师话语中得到一丝鼓励;从父母行动中寻到一则启示……也许,那就是我们在空闲时间中一直寻找的野花,向着成功开放的野花;当我们在迷惘中徘徊,找不到方向的时候,我们可以放下心中的那块重石,去公园感受鸟语花香,去书海体验万古风情,去琴房品味点点音韵,那种乐观与舒畅不正是我们所寻找的野花吗?
今年暑假,奶奶叫我弹钢琴。在练习下,技术越来越好。优美的音乐充斥了整个屋子。我把奶奶喊来,听听我新练的曲子,希望得到一个肯定的赞赏。“还行!”一曲终了,奶奶竟是这样答复的。如果在平时,奶奶定会拍手叫好:“好!好!彦彦最棒了!如果换做是我,一星期还学不会呢!”。我一时被气得头昏脑胀,鼻子一酸,只差没流下两粒“麻油”。事后,我才知道:奶奶是想告诉我:钢琴并不局限于这一首曲子,应当不断摸索新的曲子,攀上新的高峰。
是呀!我们应当储备着充足的力量和充沛的爱,以抵挡“庭院”外的霜雪与苦难。
文集的读后感篇2
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时不时享受着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读鲁迅先生的作品,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百草园,他与昆早为伴,有采摘果子、野花,一切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在奶奶还在午休的时候,我愉愉溜出家门,邀上小伙伴,去后山里,爬树,打果子,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由,那么完美。
每个人都会有自我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甜,但都在自我心里留下完美的记忆,在我的记忆里,我的童年是甜的,有同学朋友的陪伴,教师亲人的关怀,是她们给了我一个完美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就是写他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我的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他并不欢乐,他做的每一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让他很难过,可是他没有放弃,而是化不认同为动力。
在《朝花夕拾》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狗、猫、鼠,这题目很吸引我,可是最让我喜欢的是这件事,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这表达了鲁迅对猫的仇视,他说起仇猫的原因来,有条有理,这也是一篇借物喻人的散文,以猫的特质讽刺某些人一旦抓住别人的弱点或不足,就想尽办法慢慢折磨别人。
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甜的,我的也和他一样,童年与青年过的好与不好,都会给予我们回忆,都会是我们一生中最灿烂的记忆。
文集的读后感篇3
初次拿到这本书的时候,一下子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软了下来,用各种羡慕嫉妒恨的眼神看着别人手里的书。《文化苦旅》,随笔性散文,无剧情,无任务,无结局,这种三无的书要怎么勾起我的阅读兴趣?于是在它在课桌里躺了两周之久之后,我终于翻开了它的第一页,带我走进了一个比现实美丽的城市。
好像又再次回到了莫高窟,回到了那个暮霭刚刚从地平线升起,弥漫于空中的时候,那个时候莫高窟不是旅游景点,就那么静静的、静静的耸立在当时中国战火纷飞的土地上,等待着是功臣也是罪人的王道士去挖掘它掩盖了几百年的瑰丽的美貌,那是中国乃至世界的遗产。沉溺于作者从自我角度的描述,其实我是去过那里的,当时并没有太大感触。可以这么说,在这本书之前我还从没有体会到文字有那么大的魅力,并不是华丽的、掉书袋的语句,他让我感到深深地惊配,还有身为中国人不可遏止的愤怒,王道士的那副嘴脸,那种一点点银子就把中国文化,中国遗产出卖的卖国贼!可耻!可耻至极!没有限制性的文字让我展开了很多想象,也给了我很多思考。
对这本书中另一篇令我记忆犹新的文章便是《上海人》。没有介绍上海的景点,没有介绍上海的美食,却从一个很少有人写的角度入手:人。开篇便是写上海人瞧不起外地人与上海人的傲慢无礼、井底之蛙。很敬佩他敢于这么写,这本书出版比我出生还要早,但现在这个问题却是越来越严重,在上海两级分化尤为明显。他还写了徐光启,这位地道的华亭人,从他的角度写了很多上海的过去,让我这个虽然从小在上海长大但也不算地道上海人的着实长了见识。
?文化苦旅》,苦着寻找了文化,寻找了中国人的根源。
文集的读后感篇4
朱自清的散文集给我一种感觉,他在教我们一个一个人生的哲理,当然,也有写景的文章,他的散文集洋溢着一股真挚、让人深思的感情。他的散文构思精妙,让人很容易找到文章的中心,并了解。
文章写了很多故事,有写人的、有写季节的、有写景的、还有写游记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匆匆》这篇文章,虽然很短,只有七八百字左右,但它却用很多例子来表达中心,让人一下抓住“题眼”,文章给我一种亲切感,仿佛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爷爷在与我谈话,这篇文章充满了智慧和人生的哲理:“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文章虽然没提一个关于珍惜时间的字眼,但从文章里举的例子和反问质疑中,我们不难看出,朱自清爷爷在向我们说明珍惜时间这个道理,他告诉我们日子是一去不返的,新的日子一瞬间就走了,如果抓不住,像流水一样流走;抓住了,向黄金一样珍贵。可见,时间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个谚语也充分体现了时间是用金子买不到的,无论你多有钱,没有了时间,也会慢慢老去,那么,那些钱能干什么呢?时间是无价的,能够说,时间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财富,它与别的东西不同的是:只要珍惜它,多久都用不完,如果你浪费它,弹指一瞬间,它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人生只是短短几个春秋,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好好珍惜它,难道要让时间白白的从你身边流逝吗?时间也是最公正的裁判,不同的两个人,一个碌碌无为,到之后
什么也没留下,只留下无穷的悔恨;一个艰辛劳作,换来得是累累硕果,他们的人生闪烁着耀眼光彩。
朋友,从此刻开始,好好的珍惜时间吧!让我们一齐做时间的主人,好好的驾驭它!
文集的读后感篇5
我在暑假里阅读了一本《林清玄散文集》,它由许许多多的小故事组成,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篇《咬舌自尽的狗》。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位计程车司机养了一只很忠心的大狼狗,但因为它食量和吠声太大了,所以那位司机不想养它了。他把狗放入布袋里,载到一百多公里的深山去放生。一星期后,狗竟然自己跑回来了,但是司机二话不说,再一次把狗放进布袋,载到更远的地方去放生。可狗却接受不了主人的抛弃,它就咬舌自尽了……
读到这里,我的心情异常沉重,觉得喉咙里似乎被什么东西给塞住了,真无法理解那位司机为什么如此绝情,这对一只忠诚、有情感的狗是多么大的打击啊!既然情义已灭,那死又何妨呢?于是,它选择了自求解脱。
看了这篇文章使我联想到社会上确实有一些人无情无义,冷漠自私。正像文章中写到的那位司机,既然他已经养了这只狗,为什么还要抛弃它呢?狗是很有灵性的,它是人类忠诚的朋友,它会给主人带来欢乐、安全,它不会嫌贫爱富,只会忠诚守护陪伴在主人的身边。人和动物长期相处在一起互相之间也会产生情感的。狗和人类感情深厚的例子比比皆是,仅举狗在地震中坚守主人这个感人例子来说吧:汶川地震之后,千百万户人家的房子一瞬间倒塌使之许多人丧命。但是有一只狗不吃不喝一直守护在一间倒塌的房子跟前,因为它知道,那是它主人的房子,它的主人就在里面。就这样不离不弃地连续坚守了几天几夜之后,终于倒在了那房子的前面,咽下了它的最后一口气。从中我也悟出了一个道理,平时我们与动物相处之间都应该珍惜这份情感,不能根据自己的个人喜好而随意改变它的命运,既然你收养了它,就要对它的生命负责,这样自然界才能和谐相处,使世界处处都充满爱。
我平时在路上也会看到一些被主人抛弃的流浪犬,每次看到流浪犬,我自然就会想到:它一定有一个无情无义,冷漠自私的主人。它的主人肯定是个没有情感和爱心、不懂得感恩的小人。狗十分忠诚,一种至死不变的忠诚,人世间正是需要这份忠诚和情感。“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让我们丢掉冷漠,去爱护小动物,让街上、路上不再有可怜的流浪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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