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可以在读完一本书后认真完成一篇读后感,优秀的读后感是能够吸引更多的人去阅读原著的,吾优心得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600字的读后感精选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600字的读后感篇1
《狼王梦》是中国现代文学作家沈石溪先生的代表作,同时,沈石溪先生也享有“动物小说大王”的美誉。
一开始,是因为语文老师在阅读活动引荐我们读的,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心中的这本书的主要内容也猜了个七七八八,可能先是一只有理想的狼崽,从小就为了成为狼王,而去奋斗,最后终尝所愿。
可是,在我读完了之后,才发现原来并非如此,主角并非狼崽,而是一头母狼,梦想也并非成为狼王,而是让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为了这个梦想,它不择手段的让自己的狼崽变强,让它们去磨炼。
可是,也正因为这残酷的磨炼,让几只小狼相继死去,无奈之下,只好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杀掉了对自己的狼孙有着巨大隐患的金雕。
看完此书的我,也逐渐的明白了,人生不可能一直平平安安,眼下的生活,它看似美好,实则危险重重,如同狼王梦之中的狼群一般,狼群中从来不会出现老弱病残的狼,因为那些老弱病残的狼老了,不会再像年轻时一样战力超群,所以只能被那些狼吃掉,不管你是谁,只要没了反抗力,在那些狼的眼中,你与一块秀色可餐的肉毫无区别。
可是,当你有了实力之后,在它们眼中,你就是至高无上的存在,人生也是如此,有实力和没实力,此两者乃是云泥之别。
可就算有了实力又如何,还是会被骗,迫害……所以不管是谁,都不能百分百相信,包括父母,因为谁都有可能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背叛你,这也是我从狼王梦中,所明白的道理。
老师点评:掌握了读后感的基本写作方法,有读有感,只是在感悟这一块过于片面了些,动物世界与人的世界还是有所区别的,父母不会因为利益背叛,而是为了孩子去放弃利益。
600字的读后感篇2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位高尚的人谈话。”暑假里,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受益匪浅。
《小王子》所讲述的是美丽的伤感故事,飞行员“我”因为飞机出了故障,被迫降落在远离人烟的撒哈拉沙漠上,这时一位迷人而神秘的小男孩出现了,执意请“我”给他画一只绵羊。他就是小王子,纯洁、忧郁,来自太阳系中某个不为人知的小行星,爱提问题,对别人的问题却从不做答。在攀谈中小王子的秘密逐渐被揭开了,他是因为与他美丽而骄傲的玫瑰发生了感情纠葛才负气出走的。他在各星球中漫游,分别造访了国王、自负的人、酒鬼、商人、掌灯人和地理学家的星球,最后降临在地球上,试图找到疏解孤独和痛苦的良方,小王子结识了狐狸,同狐狸建立了友谊,也从狐狸那里学到了人生的真谛。他决定回到他的玫瑰那里去,但是他的躯壳是难以带走的,于是他决定求助于那条30秒钟内就能致人于死地的毒蛇......
正因为小王子在玫瑰上花费了时间,花费了心思,建立了关系,才使得这朵普通的玫瑰花对小王子来说是独一无二的。
这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再美丽的东西,如果不曾用心去付出和关心,那么对于你来说它也只是虚无的,没有任何意义。相反,即使再普通的东西,只要用心去付出和关心,那么你就会感受到它的与众不同之处,那么它就不再普通,成为独一无二的。就像狐狸对小王子说的那样:“对于我来说,你还只是个小男孩,和千千万万小男孩都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于你来说,我也不过是只狐狸,和千千万万狐狸都一样。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互相需要了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小王子》是属于伤感的童话。因为只有受过曲折、磨难的人,会最大地明白其中的道理:要坚持,忍耐,善良,纯真。让那些沉浮的心回归本位,让那些被蒙蔽的眼睛重回光彩,让灵魂深处照耀着爱的光芒。
600字的读后感篇3
众所周知,梁山泊有一位专门以开店为名打探消息的好汉,姓朱名贵,人称旱地忽律,他的小店建于梁山脚下,人们经常路过这里,如果是好汉他便招揽上山。
有一次,豹子头林冲被高俅所害,无奈要上梁山,路过朱贵酒店,被朱贵得知:“曾有东京的人到此,传说兄长的豪杰,不期今日得会,既有柴大人书缄相荐,亦是兄长名震四海,王头领必当重用。”朱贵深知自己的本领不如林冲,但还推荐他。林冲之后的晁盖、吴用、公孙胜、三阮等,都是他举荐上山的。开始时,他的职位还在第四把交椅,但推荐一下他就向后退一位。随着越多的好汉上山,他的职位越来越靠后,最终排在了九十二位。可他丝毫没有怨言。但凡有好汉他都竭力保举,从不嫉贤妒能,总以山寨之事为重。
朱贵的事迹让我联想到了现在,当今社会的某些官员,有才的人登门找工作,他们看到比自己有本事,便起了嫉妒心,于是堵塞贤路,拒绝录用。他们专用没自己有能力的人,阿谀奉承的人,这样国家得不到人才,便不能繁荣富强,这些官员就像白衣秀士王伦一样,缺乏朱贵识才举才的胸襟!
但有些官员,求贤若渴,总是广开言路,招贤纳士,如有能人,定竭力举荐,不管能力是否比自己强,会比自己职位高,他们像朱贵一样深明大义,不为一已私利遏制人才。
朱贵虽是一个梁山小头目,但却为梁山作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可以说没有朱贵的举荐,便没有一百单八将和梁山泊。所以朱贵是功不可没的。回眸历史,一些小人物小事总能够给我们带来一些做人的启示,在别人比自己有本领时不应妒忌,应积极推荐他,事虽小却体现着一个人的精神。
600字的读后感篇4
我不知道多少人读过《狼图腾》,对我来说,它就像把我从无知中拯救出来了一样……
第一次看见它,是在同学的书架上。当时,并未在意,只是随意翻看了几下便记在了脑中。后来,在书店购书时又看见了它,身上正巧有多的零用钱,便把它买了下来。书虽然买回去了,但却以为很多原因很久没有翻看。
终于,在暑假的闲暇时间里,我趁着晚上凉爽的一点时间,花了两个月把这篇巨着看完了……
读完最后的一个字时,我的心情由在开头的激动变成了莫名的悲伤。是为草原吧?是为无辜的生灵吧?是为人物的命运吧……我哪知道。
恍惚间,我心中的宏伟的龙图腾被狼图腾彻底打败,我被中华民族的无知惊醒!毛主席啊!你到底做了什么!人民的怨言你听不见吗?
一个民族,只有团结才能发扬光大。战争时期,人们是把这个做到了;和平时期,人们却把这个忘得一干二净!这是为什么?人民的贪性!从一些人家的酒宴就可以看出——大家抢着吃好吃的,生怕别人多吃一块肉、多吃一粒米、多喝一口汤……
出过国的人,只要细心点就可以发现:外国的旅游圣地的提示语(比如请勿乱吐口痰,请勿随地大小便,请勿大声喧哗……)都是用中文写的!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中国的国民素质底下,连外国都已经忍不知提醒我们这些中国人了!
我已经说不下去了,中国的未来摆在眼前,除非人民改变,否则,中华民族永远都是被外国看得最低下的一个民族!
600字的读后感篇5
这本书看完了,这确实是一本不需要书签的书,对于想养成读书习惯的人来说,十分推荐这本书,读起来很流畅。
一本书一共有五篇自序,这还是第一次见。在日本自序中,余华谈到了时间创造了一切,创造了生离死别,创造了酸甜苦辣,并引用了贺知章的一首诗: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对于某些事情的认识,确实只有亲身经历过才懂。就像对于读完上面这首诗的感受,初中和现在相差深远。而现在当我读完《活着》的这本书时,感触并不是很深,并没有觉得这本书写的有多么好,这可能就是我们这一代人对于上一两代人所遭受的苦难没有切身体会的原因吧。
读完之后大概有以下几点感触:富贵最大的幸运就是取了家珍这么好的妻子,这一点甚至改变了自己之前的择偶观;凤霞因为生病变成哑巴真的是太可惜了,但是她第一次就相亲成功我感觉还是比较意外的;有庆一定是一个超级可爱的孩子,如果当时能给他一只狗狗陪他玩,简直就是天堂般的生活了,毕竟绵羊和人类的互动还是很少的,感触最深的就是富贵夸他跑步得第一名的时候,仅有的一次表扬,内心真得比有庆本人还要激动,这可能和自己的生活经历有关系吧;凤霞因为难产而去世,二喜因为工地事故而去世,苦根因为吃豆子而去世,这样类似的事情回老家时也听长辈提起过,那个年代这样的事情确实。
只有回老家时,才能听到长辈讲述他们年轻时的苦难,表情状态大都相似,脸上的皱纹快乐的游动着,和富贵一样,精彩的讲述着自己。
600字的读后感篇6
从我们诞生的一刻起,从我们踏上人生旅途的一刻起,我们开始选择。那些无穷的选择将会与你一起走向漫长的人生道路。
就像追风筝的人一样,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只漂亮的风筝,它有时是理想,有时是希望,有时也是人格。我们既然选择了它,便要无悔地去追,追的同时,也要对自己的判断负责,否则,它将会成为终生的遗憾、悔过,即便是自责,也无法弥补,只有加倍的去补偿,去赎罪。
在《追风筝的人》种,讲述了一位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一起长大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次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的事,当时阿米尔选择了逃跑,在事后令他感到痛苦,他逼走了哈桑……成年后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当时的背叛,再度踏上故乡,希望为好友尽最后一点力,但在同时,他发现一个谎言,儿时恶梦再度重演,阿米尔做出了重大的选择……
背叛往往是一瞬间的决定,但救赎却是一条漫长的路。两者之间通常会夹杂着一个词:后悔。因为过去的永远都是过去,无论如何也无法挽救,所以后悔就是人心灵上的一种责怪。
当今社会,在追求进步,在追求人上人的同时,我们也会迷茫,迷茫着四周,我们该去做什么?该如何面对不断的选择?该怎样在选择中让自己的心灵无悔?一个左右为难的选择,在一瞬间的决定中已经决定了自我的命运,但在同时,一个小小的转折也将再次改变命运,这是唯一一条能从背叛再次踏上好人的路,也是唯一一个加以补偿的办法。但这种机遇并不多,重要的是对自我选择的无悔。
风筝只有一只,勇敢的追吧,去追回自己的理想!但也不要忘记,面对偶遇的选择,不要愧对人格,让心灵无悔!
600字的读后感篇7
我读了《简爱》,的确很好看。我特别喜欢夏洛蒂的那句话: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主人公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只剩下一个舅舅,可不久又死去,她舅舅临死前嘱咐她的老婆,就是简爱的舅母,要好好照顾简爱,可是舅母却没有遵守,对她平平般般。有一次舅母的孩子约翰里德和简爱打了起来,简爱的舅母就把她关在了红屋子里,简爱在那个阴森的屋子里待了一晚上,使简爱的心灵受到的创伤,只有白茜最关心简爱,成了简爱的好朋友。因为简爱不收舅母的喜爱,就把简爱送到了劳渥德学校,她在那里学到了很多知识,长大了也在那里当了老师……,不久后去当了家庭教师,并喜欢上了那的主人罗契斯特,当她得知罗契斯特骗了她时,她毅然离开了庄园,当简爱再一次看到残疾的罗契斯特时,她又回到了罗契斯特的身边。
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简爱无疑成为了独立女性的经典。
爱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爱帮助了千千万万的人,真正的爱不被金钱所利用,不被权利所控制,它只终于一颗充满了爱的心,只要人人付出一点爱,世界就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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