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文让我们有机会勇敢地提出新颖观点,使文字更加具备吸引力,写作文让我们变得更具敏感性,更容易发现生活中的细微差别,下面是吾优心得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我与作文的故事作文模板8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与作文的故事作文篇1
书,我们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一员,它伴着我这么多年来从未断过。
本学期的课文《我的第一本书》令我感慨颇深,不为其他,只因我与作者一般,第一本书亦是教科书。不同的是作者将书中的内容全记下了,且此书有它自己的故事,而我的第一本书则是在我学会其中内容后,便埋没在角落里了,因为我没有重视他。若是非要说令我印象深刻的书,就只有小时候老爸买给我的唯一的一本童话故事书——《安徒生童话》。这本书我非常喜欢,看了一遍又一遍。还记得当时班内组织“流动书屋”,我很高兴的与同学们分享此书,它很受欢迎呢!但不知怎的,它不见了,兴许是那个同学借走了吧?它再未出现过,这令我非常难过。自此事后,我已未再次将“爱书”放于“流动书屋”中,直至初一时,老师提倡分享书时,但可惜的是我拿出的《小王子》不见了。我再也没有去参与这项活动。
我的书,暂时是教科书比较多,夸张点儿说,我的教科书从幼儿园开始存到现在,没有一本卖掉,有满满两大箱呢(只是放得有点儿乱)!初中的课本并未被放于箱子中,在离我的书桌最近的地方,方便随时寻找,不用翻箱子。说实话,学生们最讨厌的书亦是教科书——因为要考试。我不知道“好学生”们是否也这样想,但成绩差的同学肯定如此。
唉!古人曾说过“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常想书的用处是什么?但发现其用处随内容改变,唯一相同的是它的知识都归我们所用,即使是闲书。
我与作文的故事作文篇2
有人喜欢唱歌,有人喜欢运动,而我却唯独喜欢读书。理由也很简单,那就是在我看来,一个不喜欢读书的孩子,他的童年将会是不完整的。
我与读书真正结缘,那还要从我读一年级的时候说起。有一次,老师布置了一篇看图作文,我是左思右想,抓耳挠腮的想破了脑袋都无济于事。它就像一座无形的五指山一样,把我压得动弹不得。在这危机关头,我就像孙猴子一样,急得上窜下跳,却也只能苦苦等待五百年后唐僧的到来。这个唐僧就是姐姐,她扔给我的一本《小学生看图写话大全》,并一脸不屑地对我说:“去求书本给你力量吧!小屁孩。
拿着姐姐给我的书,我就像抓到了救命稻草一样,马上把心静了下来,仔细地读了起来。没过多久,我的作文就来了灵感,然后提笔,不费吹灰之力就完成了。这一次我深刻地意识到了读书的重要性,从此我便深深地喜欢上了读书。
现在的我,已经不止要天天读书那么简单了。我还会一边读,一边细细地品味里面的好词好句,去感受书本里的喜怒哀乐,当然偶尔也会写几句。至于写作文,那对我来说已经不再有任何的压力了。
我希望同学们都爱上读书。因为当你读了一本好书,一本有用的书,你的知识,你的写作水平,就会提高一点。就这样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终于一天你会成为一个知识渊博的人。到那时候你会为你自己喜欢读书,并读了很多书而感到自豪。
感谢姐姐送给我的那本书,让我爱上了读书,让我的生活从此变得多姿多彩,让我的童年变得充实了起来。
我与作文的故事作文篇3
书是一位良师,也是一只你随时想吃就吃的面包。书是我们一生所要碰到的东西,是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的。
记得小时候,妈妈从书店买来儿童书给我看,我偏不看,我把书一页一页的撕下来做纸飞机玩,不一会儿房间里到处都是纸飞机,妈妈看到了后暴跳如雷,狠狠地批评了我一顿。我不喜欢看书,妈妈却偏要我看书。有一次我特别的无聊,就拿起妈妈给我买的《夏洛的网》看得津津有味,连妈妈叫我我也没有听到。妈妈叫我帮忙洗菜,我假装没有听见,过了一会儿,妈妈气冲冲地走到客厅,眼睛狠狠地瞪着我看,让人胆战惊心,我急忙跑到厨房把菜清洗了一下就急匆匆的跑回客厅继续看书,不到一会儿又去叫我帮忙炒菜,真是不耐烦了,我只好边看书边炒菜,菜都炒焦了我都还不知道,一碗菜就这样泡汤了。妈妈见我这个样子就不再让我看书了。我就偷偷地拿着书到朋友家去看,我就跟妈妈说:“妈妈我到朋友家去玩了!”妈妈和颜悦色地说:“去吧,但要早点回来,玩耍时要注意安全!”我把书藏到我的衣服里面,跑到朋友家,那椅子坐在上面,便不会被妈妈发现了,心想:啊,终于可以看书了!
就如臧克家说的: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书就像注定了我的一生,要喜欢读书才能有所成就!
我与作文的故事作文篇4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就很喜欢听妈妈讲故事,后来我知道那些事故都是从书里来的,于是,我开始喜欢读书。
开始,我读的都是漫画书、小人书,后来认识的字越来越多,就开始看文字书了,如《十万个为什么》、《少儿百科全书》、《格林童话》、《木偶奇遇记》等,它们带我进入另一个世界,使我受益匪浅,带给我无穷乐趣。
读书不仅能学习许多知识,同时认识很多字,帮助理解字的含义。记得二年级的时候,有一次语文课上,老师问到:“谁知道‘孓’字怎么读。”时,教室顿时安静下来,无人回答,正好我前不久读书时学到了这个字,便站起来解决了这个问题。从那以后我更喜欢读书了,就像一棵小树,奋力汲取土壤营养似的,不断地从读书中汲取营养。如读了《三国演义》后,我知道了许多历史典故,了解了古人的智慧;读了《藏地密码》让我激动不已,它用小说一样的故事情节吸引了我,让我知道了玛雅文明与藏汉文化的纽带,了解到西藏的神秘,在这套书里,西藏显得更加神圣;看了《荒野求生》,它让我学会了许多野外生存技巧,比如蛇洞生火法、石头防晕法等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的生存技巧,这本书不仅告诉我在绝境中如何生存,也让我知道了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活着就有希望的道理。
书,让我得到了无穷的知识和乐趣,伴随着我成长,让我在成长中进步,在进步中成长。书,已经是我成长道路上的一位挚友,它将会伴我一生。而人生这本“大书”,还等待着我去细细品味。
我与作文的故事作文篇5
老宅,是我与书的第一次“会晤”。
父亲年轻时由于受工作环境的影响,买了不少的书,换了工作后,他对书的“喜欢”就慢慢消退了。以至于老宅的床下堆满了书。日子长了,书页变得老黄,书皮变得破旧,味道也增添了一份岁月所赐予的厚重与成熟。
搬了新居,买了书柜打了书架,这堆老书总算是有了用武之地——占地方。
母亲常说,小时候的我拿起旧书就不放下,看也看不懂,但还像那么回事。翻完后就放在鼻子上闻,不知为何。
当有人给我买书时,我不是特别高兴,因为它不是我想要的;但如若是“捡别人的剩”,我就会一跳三丈高。哎,我真是有点怪。
几年后,稚气退了些许,才知道我为何那么喜欢旧书:因为那股味道,那种油印,那种纸张与那种意味。冬天,一杯热茶,一本老书,听窗外风吹雪打声;品书中老旧内蕴味,看路上匆匆行走人,尝杯里暖意苦岑道,好不惬意!
冥冥中,书为益友
迷茫时,书为良师。
古今多少文人,老书为伴。
今明无数诗者,老书乃命。
?骆驼祥子》、《呐喊》、《荷塘月色》等都是我的最爱。老舍、鲁迅、朱自清等各家的老书更是书柜中的精品。
父亲虽已多年不与书籍作伴,母亲即使早已远离书的怀抱,但我,依然是老书的忠实朋友、它那陈曲老调的坚实依靠。我,就如万万千千喜欢书籍中那股纯朴墨香味的书客一样,默言,捧书。
书柜中,课桌上,都有你的身影。
床席边,茶几下,遍布你的足迹。
我与老书的故事,永不完结!
我与作文的故事作文篇6
从我懂事起,就开始接触汉字了。刚开始时,我只认识一、二、三这样简单的字,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在幼儿园毕业时,已经认识两千多个汉字,可以自己读一些简单的儿童书了。
但字字可没认字那么简单了,一开始学字字的时候,我写的字就象一幅幅图画,因为在年幼的我看来,汉字就是一幅幅的图画,妈妈开玩笑说我的字不是写出来的,是画出来的,就象是"甲骨文".而且拿笔的姿势也不对,直到上了小学后,老师和家长的纠正才让我改掉了这个习惯。
我渐渐长大了,对汉字的了解也越来越深,并知道了汉字的种种由来传说,比如仓颉造字,传说在远古时期,有一个人叫仓颉,他看见了一个相貌奇特的天神,就把这位天神画了下来,创造了汉字。造完字后,天上落下了小米,鬼神夜夜啼哭。还有一种是说仓颉根据日月山川等形状发明了汉字。这些说法都是不可靠的,文字其实是古代劳动人民为了生活的需要,而慢慢地出现并演变的。
汉字,是我们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字,是一个文明古国智慧与劳动的结晶!我们应该为之感到自豪,并使之流传下去。
这就是我与汉字的故事。
我与作文的故事作文篇7
暑假里,老师给我们布置了读课外书和作笔记的作业,我和妈妈便去了图书馆。因为是暑假,天气又非常地热,图书馆里青少年书刊区全是大大小小的孩子,大家全都是席地而坐,连站的地方都没有了,更别说是了的地方了。无奈,我们只好离开。
一天,妈妈回家说,她发现一个好地方——市图书馆。
这天,这天妈妈休息。于是开车带我和妹妹一起来到了成都市图书馆,市图书馆坐落在市中心花园里,闹中取静,是一座漂亮的建筑。大门口的两边分别有两座雕像,左边那位戴着眼镜,面容慈祥的两位老爷爷,在专心致志地读书。
妈妈带我和妹妹先跑上楼梯来到大厅。由于我们初来乍到,正不知所措的时候,看到一队小朋友正排着队在老师的带领下向大门走去。我们朝那边走出一看,原来那就是儿童阅读的天地,我们也跟了过去,一间大大的屋子,四周全是书架,上面放满了一排排整整齐齐的书和桌椅。我们先到书架上找了我自己喜爱的书,然后就找了个位置坐下,看到优美的句子就拿出本子抄了下来,时间过得真快,不一会就到该回家的时候,可我觉得还没看够似的。
整个署假,我空的时候基本上都来到了图书馆,看见了许多想看的书,长了许多见识。在图书馆的日子,我忘记了炎炎夏日,收获了知识的芬芳!我深深体会到:以后的日子,我依然后常来到这里的图书馆,与书相伴,一同成长,在书的芬芳中,快乐成长。
我与作文的故事作文篇8
期中考过了,五一也来了,应该正是轻松时,却不知道为什么整个人感觉好累,有些郁闷,有些无奈,又或许更多的是空虚。
也许是习惯了学校的忙忙碌碌的生活了吧,才会在放假时突然感觉如此的不适;以前老是抱怨学校太怎么样了,却在这时突然发现——其实学校很可爱,让我不想离开。
五年了,在同一所学校呆了五年了,也许觉得缺乏新鲜感,厌倦了,可在即将离开的那一瞬间才知道遗留下的感情远比其他的多。虽然现在还没有离开学校,可我却开始想念学校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了,开始怀念在学校的日子,在学校的老师。五年来见证了学校的成长,从那一栋栋古老的楼房变成现在时尚的楼区,从那一株株稀稀疏疏的花变成现在琳琅满目的花圃,从那一棵棵刚发出新叶的小树到现在的大榕树,从那一个个刚踏进社会的小老师到现在的职业教师。
见证了这么多,心中最想念了还是那个初次看到的学校,在那我第一次领略到的前所未有的风采,第一次看到如此富有生命力的地方,凭直觉知道自己一定会在不久的将来深深的爱上这个地方。
时间飞逝而去,而我还在这,这算不算得上是命中注定,让我在这个地方多停留一会,多了解她一些,也让自己多享受一下在这里散发出的韵味,让这里所有的一切深深地刻印在脑中,以后在慢慢地品味,回味!
时间走了,但它并没有把我也带走,我还会在这陪着你,直到我必须离开的那一天。即使在将来的某一天时间将我带走,带我离开你,但它永远也带不走我那颗遗留下的心,永远!
会计实习心得体会最新模板相关文章:
★ 我与对话作文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