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作文我们可以培养自己对周围环境的敏感度,使我们的观察力更为敏锐,当我们在写作文时,不仅仅是在纸上记录文字,更是在思维上不断地整理、深化和拓展,以下是吾优心得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初二的我作文7篇,供大家参考。
初二的我作文篇1
童年的时光,美好,纯真。在成长的道路上你,是谁给予我们关爱,给予我们庇护,让我们的童年无忧无虑?是父母。在我的记忆中,母亲是陪伴我走过童年时光的人,有她的地方就有快乐,而父亲只有一个模糊的影子。我曾一度认为父亲从未给予我父爱,父亲这个角色在我的生活中可有可无。
如今回想往事,那时的我的确过于懵懂。是三年前的那个下午,是烈日下的那个背影让我真正理解父爱,让我不再幼稚。一大早就被母亲从睡梦中叫醒,和她一起去往父亲工作的城市办些事。办完事,已是下午两点左右,正好,我们母女已经许久未见父亲。正好去往他工作的地方与他见上一面,瞧瞧他的生活近状。
虽已几年不见,但看到他的背影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几年前我曾静静地看着这个背影离我远去,这个缓缓离去的背影是我童年记忆中对父亲的唯一记忆。
今天,我又一次见到了父亲,我向这个背影慢慢走去,走到他的身后,我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他勤劳的背影在我的眼前晃动着,在骄阳似火的天气里汗水浸透了他的衣衫,但他未曾在意这些,只是做着他的工作,即使是我站在他的身后,他也没有注意到我已在他的身后有站了许久,我看到他乌黑的头发中抽出了丝丝白发,失去了往日的光泽。
我叫了一声“爸爸”,他转过身来,在他转身的瞬间,我感觉他的面容已不再英俊,显得有些苍老。他抱住了我,在他的怀抱里我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暖。
回家的路上,那个勤劳的背影时时浮现在我的脑海,丝丝白发在我的眼前浮动。其实,父亲真的没有给过我父爱吗?
如果父亲从未给过我父爱,他那丝丝白发为何生长?他为何在炎炎的骄阳下拼命工作?又是什么让他在工作如此卖力?仅是岁月的岁月的流逝何以在他的身上留下如此苍老的痕迹?仅是自己生活的需要何以让他在烈日下如此拼尽全力?这一切,仅因为他对女儿有一份朴实的父爱,想给女儿更好的生活。
“每次离开总是装作轻松的样子,微笑着说‘回去吧’,转身泪湿眼底……”一语道破多少父亲的辛酸。父亲一个人支撑全家的经济重负,他文化水平不高,要靠一个人的力量支撑一个家庭谈何容易?离开家,需一个人面对艰难的工作和离家的惆怅。想到这路,一股热泪涌上心头。
三年之久,我未与父亲相见,三年,那个背影又成了我思念父亲的唯一方式。但这三年里我从未感受到缺失父爱,父母的确不能伴我走过欢乐的童年,不能给我最好的物质生活。的那是他脸上逐渐老去的面容,这个让我永难忘记的背影,诠释了伟大的父爱。
初二的我作文篇2
每一个房间都有属于自己的窗,一个房间若是没有窗就好比做菜没有下盐,索然无味黯淡无光。窗的作用在于扩展人们的眼界不要局限在房间里。
大概是五年级的时候,老师布置了一道非常难的数学题。我做的可谓是大汗淋漓、焦头烂额。好像被什么困住了一般,思路一直在原地转圈,我想跳出思维的枷锁但无奈越陷越深。那道题使我辗转反侧夜夜无法入眠,我终于以三根巧克力棒的代价求得哥哥的帮助。哥哥拈起那张纸瞟了一眼然后拿起笔在纸上画画圈圈,口中念念有词又抬起头转转眼睛,双眉骤解,“很简单啦,我看你写的都大同小异一直都用同一种思路去解题这样肯定是不行的。当你觉得一种方法不行时,你要学会从别的题目中‘偷’一些方法来做,或许会发现不一样的结果。”
哥哥的话使我受益匪浅,往后的日子里无论遇到什么我都告诉自己“条条大路通罗马”,要尝试用新的方法思考不要局限自己。在小升初时,各大名校都纷纷为自己的学校招揽人才。那时,每天都在不断的刷题上各种补习班,只为了去个好的中学。小升初已过半了我手中并没有特别心仪的学校,于是我又来到了海珠区数一数二的xxxx进行测验。那是一个非常注重英语和数学的学校,语文为短板的我再适合不过。当时人特别多,空气中都弥漫着强烈的火药味。一个个“武装到牙齿的战士进入考场”,卷子一到手场内所有人就埋头苦干只听见笔在纸张上摩擦的声音“沙沙沙”。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排除万难终于来到了最后一题,当我斗志昂准备一举拿下时。我扫了一遍题目霎时有种熟悉感像是哥哥给我讲的那题,那种熟悉的毫无思路的感觉如潮水般袭来。我脑中一片空白,只剩“嗡嗡”的声响。我开始努力地回忆那天哥哥给我讲的“‘偷’一些方法”打开心灵的窗户。我细细的回忆,望向窗外,突然脑中像是有一道闪电劈过……
那时的经历我仍然历历在目,虽然最终还是差了6分,但我在那天真正明白什么是打开心灵的窗户。做题是这样生活中亦是这样,当你因为某事的烦恼无法解脱、毫无思路时你不妨打开窗户,望向窗外不要把自己困死在“房间”里。
初二的我作文篇3
夜晚,风儿柔和地吹着。我托着下巴,坐在落英缤纷的台阶上,脑海里又浮现出那句对不起
开学以来,这是我们第一次接受校内安排进行军训,在炎热的太阳下,教官指挥着我们进行军姿训练,男生吊二郎当围成一团,女生们唧唧歪歪的说着,这样的场面让教官火冒三丈,好像我们不是来军训的,而是来玩,一声令下,我们迅速排好队,听着教官话,开始训练。
四天里,我们换了三次教官,进度跟不上,让我们的训练缺缺补补,一班的教官带着我们军训,下午的比赛,体操和军训内容,由一班开始,起立我们迅速站起来,整理好队伍,向操场中央踏步走去,完完整整的把训练内容过了一遍,在途中有些小差错,不过还是填补了过来,同样在体操比赛中,同学们发挥不怎么好,让比赛结果不令人理想,自己心里拿难受极了想:体操没练好,发挥失常用这样的理由搪塞了心里,可是我们连军训比赛都没有赢,觉得心里真对不起教官,解散后,他对我们说:是教官对不起你们,对不起愧疚的眼神,道歉的语气对我们说,男生说:教官不用客气这句道歉是我们欠你的,反而向我们说,眼泪缓缓的流下,心中对您说对不起,其实错的是我们,该道歉的也是我们,在军训时,同学们的态度不好,吊儿郎当,不认真,导致今天比赛输的原因,态度不端正,又怎么会做好一件事呢?
我会记得那句您的对不起也会记得我们欠您的对不起,做事要态度端正,认真,才会成功;做事态度不好,吊儿郎当,只会搞的一无是处!
初二的我作文篇4
星星点灯,照亮我的家门。——题记
有人曾说,田野的风景是最美的;有人曾说,郊外的森林是最美的;还有人说,草野的风景是最美的。
那一天,我回到了乡下。落后的小村庄没有网络,也没有信号,所以无聊的我无力地趴在那窗栏上。
听着落地钟那洪亮的钟声,当它敲下最后一声钟鸣时,天仿佛被一名画师,用绚丽的色彩将其涂抹看起来十分美丽。
随着时间的推移,色彩越来越浓厚,直到那地平线将那最后一束光给吞噬时,它,才黯然地谢幕。
夜幕随之降临,而我身后那一个发出暗黄色的电灯尽责的亮了起来。
刹那间,不知从何处传来一声怒喝。之后,电灯挣扎了几下就熄灭了。
我并没有去理会,放眼窗外,一颗颗星星从漆黑的幕布后蹦了出来,像宝石似的镶嵌在空中。
我惊呆了,我从来没有看到这般景色!
星星在那夜幕上空,随意地闪烁,像一盏盏小灯笼。即使它只能发出那无比微弱的光芒,但它能让这一片无味的天空得到点缀,这便是它的价值。
我忽然想到自己,从小生活在城市里,一天到晚,生活都是快节奏的,到处都是耀眼的霓虹灯,却将上天恩赐的礼物给遗弃了。
突然,一阵晚风拂过了我的脸庞,将我从遐想中惊醒。紧接着,有人大喊:“来电了。”我回过头一看,那一个电灯闪烁了几下,又发出了那微弱的光芒。
夜已深,我无奈地离开了窗栏边……
窗外的景色是一张永不褪色的图画。无论何时何地,它永远都在等待,永远都是那么美。
初二的我作文篇5
去年10月1日,我慕名来到苏州阳澄湖游玩,同大自然亲密接触。美丽的景色、热情的人们以及美味的大闸蟹,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们是乘着游艇横穿阳澄湖的,目的地是莲花岛。整个湖面,金光万点,灿若一个刚出浴的绝色佳人,使人一见钟情,微风徐徐吹过,湖面泛起阵阵涟漪,向远处荡去,又化为一面硕大的镜子。仔细一看,水是格外的清,是那种介于天蓝和墨绿之间的清,是那么自然,同天空共同构成一幅绝美的图画。再看快艇开过的湖面,激起千层水花,一朵朵,一串串,是如此晶莹剔透,宛如珍珠一般,湖面被划出一道弧形水波。看远处,在天与湖的交接处,有一道银白色的亮弧,好美好美,简直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吹着习习的凉风,欣赏着美丽的景色,感受着大自然的恩赐,难道这不是天人合一的境界吗?
终于,到了莲花岛。这儿,并不大,我有些扫兴。可是,当我步入当地一家居民家中时,看到人们脸上带着朴实的微笑,真热情!我暗暗想到。天是这样的晴朗,我准备游莲花岛全岛一周。走过一座座古老的桥,沐浴着阳光,而眼前是一大片陌生却又熟悉的绿色。呼吸着略带有青草腥味的空气,风儿像一只无形的大手抚摸着我的脸庞,真是心旷神怡!哦,还有鸡、鸭、鹅成群,它们在“嘎嘎”地说个不停,仿佛也在谈论新来的客人。
到了阳澄湖,就不得不提到大闸蟹了。哈哈,又大饱口福了!二只足有斤把重,诺大的蟹鳌,肉质鲜美,白如玉;蟹黄就更别说了,黄黄的一大块,滋味异样,美不可言,
也许我们早习惯了都市这繁忙而令人窒息的生活,偶尔回到自然的怀抱中也其乐无穷,可见,人也需要放松一下,这样,才能以更好的精神迎接明天。
美丽的景色、热情的人们和美味的大闸蟹,在我心底留下了美丽的回忆。
初二的我作文篇6
有种心情,叫做失落;有种失落,叫做哀伤;有种哀伤,叫做想念……
——题记
这是三年前的一天——
夜,黑了;月,亮了。我独自坐在天台的躺椅上,望着星空。
看!远处那天边的夕阳早已散去,一颗颗闪烁的星星早已登上了星空。
噢!还有那似刃的月牙,悬挂在夜空,凝视着大地上的一切。夜啊,那样的宁静。
……
这几日我的父母都去北京旅游了,他们要出去好几天才能回家。家里冷冷清清的,身边不时有凉飕飕的风儿刮过,让我很不适应。
我转身去了房间,打开电脑玩儿了一会儿,口渴了,变大叫一声:“我渴了,倒一杯水来吧."然后习惯性的等着母亲送来的一杯白开水。
猛的.间,我才想起母亲出远门了,不在家。苦恼之下,我只好自己去接水喝。走去时,我才觉得自己对父母有多么的依赖。
回过头来我想了想,父母为我付出了这么多了,我好像并没有去记住某件令我开心、高兴、欣悦的东西,只是还记的事,就只有与父母顶嘴,给父母制造麻烦的事了。
我躺在床上,脑内好似“百度浏览器”一般,疯狂的回忆着童年的往事——
生病时料理的是?父母;受挫时给予安慰的是?父母;家的供应?父母;三餐?还是父母。
就如同古人云“人言落日是天涯,望极天涯不见家。”似的,虽然身处的地方是相反的,但是情是实得呀。
不知怎么滴,眼泪中出现了泪花,随后就流了下来。心中竟也出现了一丝伤心与思念,不禁心想:你们快回来吧,我想你们了~
……
想着想着,竟睡着了“呼噜,呼噜”
那一晚,我明白了:这种感觉--想念。它无法用文字形容,却令人魂牵梦绕;它也无法被你摆脱,因为它早已已深深植入你的心田;它也无法被你预测,也许它就在不久的明天。这便是想念。
有些人只有做过了才想着后悔,又有些人只有失去了才懂的珍惜。
初二的我作文篇7
如果有人问你:知识与兴趣哪个最重要?也许你会踌躇不决,难以下结论。如果有人问我这个问题,我一定会不假思索地说:“兴趣最重要!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就拿我来说吧!我小时候十分喜爱音乐,对那优美的歌声和奇妙的音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我便爱上了音乐。
有些人会说,音乐是副课,学了没什么好处,(.)只有语、数、英才是最重要的,文化知识才是最重要的。
可我却认为,音乐能提高人的气质,让人变得自信快乐起来。
对我来说,唱歌、听音乐是一种享受,它会给我一种妙不可言的滋味,让我疲劳的大脑得到放松。对音乐有兴趣,我学得也很快。
一年级时,我就参加了学校的合唱队,在那里我很快乐,因为我学会了很多歌曲,也学会了不少音乐知识。逐渐地我们开始去上台表演,参加各种比赛。我总是很认真地学,融入到音乐中,受着艺术的熏陶,很开心,很惬意!
现在,每一次的班级才艺表演或开展其他活动,我都会去唱几首歌,这已成了我的乐趣。我越来越自信,越来越活泼。音乐也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东西。
所以,我认为兴趣是最重要的,是最好的老师。兴趣,它能改变人的一生,会使你的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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