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工作总结应该能够准确地指出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只代表过去,所以要及时写一份工作总结记录下来,下面是吾优心得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机构编制工作总结6篇,感谢您的参阅。
机构编制工作总结篇1
时光飞逝,一转眼一个学年又要结束了。在这一学年里我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学校档案管理、教科书管理、综合学科的教学研究、体育艺术管理等工作,并担任体育教学和训练工作。一年来,本人恪尽职守,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
一、政治思想工作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教师的行为规范。平时能关心时政,认真学习和领悟荣辱观,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为教师服务、为学校服务的思想。真诚、热情、公正的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努力在实践中锻炼和提高自己。使自己的知识、能力适应于所负责的工作。在作中服从领导安排,尊重老教师,关心青年教师,团结同事。不搬弄事非,爱岗敬业。在积极完成自己的主要职责之外,协助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完成学校的各项事宜。以大局为重,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上班从不迟到、早退,能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二、教育教学工作
平时重视教学方法和教学思想的.探究,注重课堂教学效果,注重学生学习能力的提高。全面贯彻“健康第一”的原则,让学生在进行相关体育活动时了解健康知识。精心安排教学内容,设计教学程序,平时不断捕捉新的教学信息,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充实到教学中来,使教学过程充满活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种资源拓宽个人的视野。努力钻研教材,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加强理论联系实际,激发学生获取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xx年11月在区体育教研活动中执教
“奥运与我同行”一课受到领导、同行一致好评。11年3月对全区体育教师进行集体舞教学,4月担任区体育基本功竞赛说课评委,6月经区教研室推荐参加市优质课评选。
在注重教学的同时我利用业余时间加强理论知识学习不断充实自己,用所学到的知识更好地指导自身的教育教学工作。在认真教学的同时我积极撰写课改心得、案例反思、教学论文并向报纸、刊物投稿,今年所撰写论文二篇获市二等奖,二篇获市三等奖、一篇发表在《润州教育》一篇发表在《镇江教工》。
三、体育艺术工作
学校安排我负责羽毛球、田径、万人长跑等训练,我努力协调好各项工作,国庆节、元旦放弃休息认真组织训练,在体育组共同努力下田径获得区团体第八,长跑方阵获得市优秀组织奖。和体育组一起克服学校搞基建无场地的情况下,分年级举行了各种趣味运动会丰富学生校园生活,让阳光体育运动切实在我校开展,撰写的《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营造健康和谐校园》作为4个代表学校之一在区体育工作会议上发言交流,撰写的《11年艺术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在体育艺术工作会议上发言交流。
08、4月在校长室的安排下协助金星社区、七里甸街道举办了“”第三届社区艺术节,学校师生表演的节目受到观众的啧啧称赞。
11年4月在校长室的关心下完成镇江市旭日少年儿童俱乐部的资料整理工作,由市体育局推荐向省体育局申报羽毛球俱乐部争创我校精品特色。
通过五年体育专业知识学习和实践,11年2月取得国家一级体育社会指导员证书。11年4月在区文体局推荐和校长的支持下准备参加国家一级羽毛球裁判员考核。
四、其他工作
在教导处,可以说每天都有干不完的琐琐碎碎事,我能与其他同事协调工作相互团结、相互尊重、相互配合,工作认真负责,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办事公正,敢于承担责任,不计报酬,不计名利。协助教导主任组织并落实各类调研、竞赛活动。积极主动的处理日常事务写好每周工作计划。平时加班加点理清全校学籍数学年初协助校长做好招生,编班、等工作,认真组织一年级各班主任搞好新生基本信息的采集。为转走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并为转入学生及时办理学籍增补。及时准确的上报各项学籍报表。学期结束审核毕业班学籍,整理信息采集表上报毕业班信息。
在开学初学期结束时做好教辅用书的发放与整理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经常加班整理资料、迎接各项检查,详细记录教师获奖情况,热心的为教师服务。组织思品教师参加“市思品案例”比赛,组织全校教师参加区“迎奥运”体育设计方案评比并获优秀组织奖,平时能深入蹲点年级、为她们提供帮助,深入课堂,了解各科教师的教学情况,向有经验地教师学习好的教学方法,为青年教师提出建议,以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
由于自己年轻,工作经验不足,工作中难免出现一些不近人意的地方,希望老师们提出宝贵意见,促使我把工作做的更好。
成绩的取得是与领导的关心,同事的支持与帮助分不开。展望未来,成绩只代表过去,未来还需付出更大的努力才能超越。阿基米德说过,给他一个支点他能撬起整个地球,我想说给我一个平台,我会展示体育教师的风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始终如一地保持认真负责、爱岗敬业、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和宽以待人的坦荡胸怀,完善本职工作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时代感、责任感,适应发展要求,强化“六个意识”:
第一,强化自我充电意识;
第二,强化科研意识;
第三,强化信息网络意识;
第四,强化合作意识;
第五,强化创新意识;
第六,强化服务意识。协助学校领导和同事搞好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为创建和谐校园而努力。
机构编制工作总结篇2
一、核查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本次核查共对全县使用行政编制的48个机关单位(党委10个,人大1个,政府22个,政协1个,群众团体4个,乡镇10个)、420个事业单位进行了核查。
(二)编制情况:县级机关行政编制358名,工勤编制79名;乡镇机关行政编制357名,工勤编制26名;全县事业单位编制数5511名,其中县城事业单位4750名,乡镇事业单位761名。
(三)在编人员情况:县直党政群机关在编人员496人(含使用事业编制的群团机构在编人员15人),工勤人员75人;乡镇机关在编人员282人,工勤人员12人;全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4896人,其中县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3806人,乡镇事业单位在编人员1090人。
(四)党政内网连接开通情况:严格按照市编办和机要部门的要求,加装了铁门、铁窗、铁柜,内网已于3月x日开通,外网已与贵州新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于6月底开通。
(五)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情况:3月x日,开展了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培训。目前,各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软件已安装,正在录入机构和人员信息,我办计划在6月份更换新的《机构编制管理证》。
二、具体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参与,为我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制发《某某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查,我办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及时进行业务指导和适时进行实地核查。
三是结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教师编制核定和工资审核等工作,认真开展核查工作,不断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将机构编制台帐和各单位统发工资花名册逐一进行核对,就查找出的问题采取电话询问或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了确认,及时调整机构编制管理软件、编制证和台帐。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县行政编制偏少,内设机构设置困难。行政编制少的部门多数在4—9个之间。许多部门设置领导职数后,编制所剩无几,基本的内设机构设置都不能保证。如县经贸局,设置领导职数后,1个编制设置1个内设机构都只能设置6个,工作却要应对上级3个业务部门43个内设机构安排指派的.工作,工作难度很大。
二是县党政群机关超编严重,358名行编,实有496人,特别是机改时撤销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和一些参公事业单位整合到行政机构后,原单位使用的事业编制被核销,造成行政机关新的人员超编,短期内难以消化。公务员难予登记,干部意见较大。如县农牧局只有11个行政编制,却有41个公务员。
三是行政部门用工较乱。由于受行政编制的制约,许多举办有事业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从下属事业单位抽取大量人员使用,事业人员做了行政单位的工作,而荒了自己的“责任地”。
四是乡镇事业单位超编严重。761名事编,实有1090人。原因是我县撤销管理区,将国家干部派出到村工作,核销了242名事业编制所致。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紧缺,导致我县除教育卫生行业外,多年未招录人员,“断层”现象日趋严重。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县将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按程序报批从乡镇调整适当行政编制数到县党政群机关,缓减县党政群机关超编严重现象。同时申请适当增加我县事业编制。
机构编制工作总结篇3
中共中央发行了《中国共产党机构制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出通知,要求各地。
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
通知强调,《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条例》落到实处。要抓好《条例》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准确掌握《条例》内容。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条例》规定的严肃问责追责。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推动《条例》有效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规范党和国家机构编制工作,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构编制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和组织保障。
第三条机构编制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制度安排,有效实施党中央方针政策。
(二)坚持优化协同高效。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力求科学合理、权责一致,科学审慎设置党和国家机构,统筹谋划好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力求有统有分、有主有次,理顺党的领导体系和政府治理体系、武装力量体系、群团工作体系之间的领导指挥关系,明确其他各个体系的职责定位,完善党和国家机构布局;力求履职到位、流程通畅,统筹干部和机构编制资源,提高各类组织机构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的效率,构建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
(三)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机构编制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应当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快完善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
(四)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财政保障能力,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严控总量、统筹使用,科学增减,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妥善处理严控机构编制与满足发展需要之间的关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第四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各类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的配备和调整,适用本条例。
前款所称各类机关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
第二章领导体制
第五条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国机构编制工作。党中央设立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党和国家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研究提出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
(三)研究提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定省级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地方各级机构改革工作。
(四)审定中央一级副部级以上各类机构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三定”规定)。
(五)统一管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以及调整工作,统筹协调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的职责分工。
(六)统一管理中央一级党政机关,中央一级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审批上述单位厅局级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垂直管理机构、双重领导并以部门领导为主的机构、派驻地方机构、我国驻外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七)审定地方行政编制总额、机构限额和职能配置的重要调整,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级行政机构的设置。
(八)研究提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统一管理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以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审批地方厅局级事业单位的设置,指导协调地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
(九)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研究完善党和国家机构编制法规制度。
(十)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要决定,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第六条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机构改革、体制机制、机构、职能、编制和领导职数等规定,确保中央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根据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机构编制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设立机构编制委员会,管理本地区机构编制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明确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乡镇、街道的机构编制事项由上一级机构编制委员会管理。
第七条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归口本级党委组织部门管理,根据授权和规定程序处理机构编制具体事宜。
第三章动议
第八条机构编制工作动议应当根据党中央有关要求和工作需要,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提出。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由党中央启动。
地方各级党委可以提出本地区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动议,并组织力量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研判。重大事项和超出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的事项应当按照规定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上级党委同意后方可研究推进。地方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可以根据规定权限,对本地区相关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提出动议。
各部门党组(党委)可以动议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调整,报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可以由部门决定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机构编制工作的动议应当由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各地区各部门提出机构编制工作动议必须符合党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和机构编制有关规定,应当充分论证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第四章论证
第十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应当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组织论证。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应当有利于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有利于推动各类组织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
第十一条机构设置应当科学合理,具有比较完整且相对稳定的独立职能,能够与现有机构的职能协调衔接。
统筹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应当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加强归口协调职能,统筹本系统本领域工作。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党的有关机构可以同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其他部门统筹设置,实行合并设立或者合署办公。
地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应当保证有效实施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的机构职能应当同中央基本对应。除中央有明确规定外,地方可以在规定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严格规范设置各类派出机构。地方可以在规定权限范围内设置和调整事业单位。
第十二条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应当符合党中央有关规定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适应党和国家事业、经济社会发展、机构履职需要。
编制配备应当符合编制种类、结构和总额等规定。领导职数配备应当符合领导职务名称、层级、数量等规定,领导职务名称应当与机构层级相符合。
第十三条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研究论证机构编制事项时,应当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合法合规性审查,重大问题应当进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研究论证时应当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
第五章审议决定
第十四条审批机构编制事项应当按程序报批,严格遵守管理权限。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方案必须报党中央审议批准。
各部门提出的机构编制事项申请,由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报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重大事项由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后报本级党委审批。需报上一级党委及其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的,按程序报批。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授权审批机构编制事项。
地方党政机构设置实行限额管理,各级机构限额由党中央统一规定。地方党委提出机构编制事项申请,报上一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重大事项由上一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后报本级党委审批。
地区或者部门专项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方案,由有相应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审议批准。超出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的重大问题,党委(党组)在审议后应当向上一级党委请示报告,上一级党委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凡属机构编制重大问题,应当由党委(党组)或者机构编制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党组)和机构编制委员会审议机构编制议题的程序,应当符合党内法规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党委(党组)、机构编制委员会应当主要就以下内容对机构编制议题进行审议:
(一)是否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二)是否符合党中央有关规定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
(三)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财政保障能力,能否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四)是否科学合理,充分考虑了除调整机构编制外的其他解决办法;
(五)是否对可能带来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进行客观分析,并做好应对准备。
提请审议机构编制议题时,有关部门应当对照前款规定逐项作出说明。
第六章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实施工作由党中央统一部署,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按照党中央要求组织实施。
地方各级党委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并对实施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十八条经批准发布的各部门各单位“三定”规定、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等,是机构编制法定化的重要形式,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是各部门各单位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三定”规定的重大调整,应当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实施。
第十九条建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下级党委应当向上级党委报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等任务的情况,应当及时按程序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权限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主动协调解决,超出权限的应当按程序请示,重大事项报党中央决定。
各部门应当定期向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报告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情况。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应当定期向本级党委报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重要事项向上一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报告。
第二十条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有分歧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意见,报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审查。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协调。
第二十一条建立编制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加强编制的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建立部门间、地区间编制动态调整机制。
第二十二条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对编制使用实行实名管理,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同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共享的信息平台。
第七章监督问责
第二十三条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负责。
第二十四条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应当按照相应权限,对机构编制工作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纪违法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本级党委提出问责建议。
建立机构编制核查制度,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在本级党委一届任期内至少组织1次管理范围内的机构编制核查。
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应当采用科学方法,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进行客观评估,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应当纳入巡视巡察、党委督促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发挥监督合力。
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和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必要时组成工作组,开展联合督查。
第二十六条机构编制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的各项规定,严禁以下行为:
(一)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拖延改革或者逾期不执行、不报告;
(二)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或者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在限额外设置机构,变相增设机构或者提高机构规格;
(三)擅自增加编制种类、突破行政编制总额增加编制、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挤占挪用基层编制,擅自超编录(聘)用、调任、转任人员,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其他资金为超编人员安排经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
(四)违规审批机构编制、核定领导职数,或者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五)伪造、虚报、瞒报、拒报机构编制统计、实名信息和核查数据;
(六)实施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未经党中央授权,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地方机构设置。坚决制止和整治通过项目资金分配、督查考核、评比表彰、达标验收等方式干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的行为。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就机构编制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不得作为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有权采取通报批评、责令限期纠正、予以纠正等处理措施。对有关责任人,可以采取约谈、责令说明情况、下达告诫书等处理措施。
对违规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违规超编录(聘)用、调任、转任人员,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其他资金为超编人员安排经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等行为,有关机关应当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和纠正。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以及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和追责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举报,受理机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编制工作,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条例自2019年8月5日起施行。
机构编制工作总结篇4
按照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安排,我校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现就我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单位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石阡县汤山镇雷屯小学。
2、机构规格:股级。
3、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4、人员编制:核定编制数23,实有在编16人。
5、领导职数:校长1人。
6、专业技术人员16人。
7、食堂营养餐工人5人。
二、本单位机构编制核查情况
1、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呈报机构设立,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 2 、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3、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人员调动已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编情况;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
4、明确校长负责机构编制工作,设有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的具体工作;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来操作。
三、在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教师缺编7人,在缺编情况下,教育局抽调了1人,教办抽调了2人。
2、教师队伍专业技术结构不合理,音、体、美、信息技术等专业教师比较紧缺,这种状况不利于教师队伍在学科结构、学历结构上形成合理的'梯次,不利于素质教育、不利于人才队伍培养,更不利于学校的长期发展。
四、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议加强农村小学教师的机构编制调控力度,按专业设岗。
2、人员调动必须按编制要求,实现教师资源的有序流动、优化配置。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部门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机构编制工作总结篇5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于2020年8月5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党机构编制工作进入新阶段。《条例》共8章,共33条。出台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机构编制工作,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
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中心的党中央坚持严格控制党,不断完善党内法律制度体系,立足各项纪律和规则,只有中央公布或修订的党内法规超过50部,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标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再到新公布的《中国共产党机构制定工作条例》,从各方面明确规范和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党组织机构,全面严格控制党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出台是我党制度建党的另一个重要文件,重点突出了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提出了新的要求。长期以来,机构编制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规范政府机构编制管理,而且重点是实体内容,在党内法规中,没有系统规范党的机构编制工作的专业法规,《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公布也是我们制度建设党深入的必然要求,明确了党的机构编制工作的最基本程序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各级党组织的工作行为。
机构编制工作总结篇6
一年来,中国共产党东郭县委编办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编办的正确指导和关心帮助下,扎实抓好各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机构编制,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机构编制效益;积极稳妥推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重点行业领域体制改革,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积极开展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等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现就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我县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划分事业单位类别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在县事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委编办负责承担日常工作,在全市率先制定并下发了《东郭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扎实开展调研,先后深入到农业、教育、卫生、住建、交通、水务、林业、财政等系统开展实地调研,做好与各部门(单位)的沟通,目前各部门(乡镇)已完成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分类申报方案的报送。县委编办严格把握政策尺度,拟定了《东郭事业单位分类参考目录》,已完成x家事业单位的分类工作,占事业单位总量的x%。
(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我县按照全省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县委编办会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全力抓好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在全市率先完成了《实施方案》的制定,按时完成"三定"规定的印发。涉及改革的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相关职能职责调整、人员编制划转、资产物资移交等各项工作。通过改革有效充实了食品药品监管和执法工作力量,进一步理清了体制机制,明确了职责分工,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序衔接。通过改革共调整整合职责x项,加强职责x项,划转行政编制和行政人员x名,为食品药品执法机构调剂编制x名,整个改革工作在2014年已全面完成。
(三)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调研工作。按照市委编办统一部署,我县抓紧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调研,对县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与试点镇党委政府和法制部门进行了沟通,抓紧做好试点方案的拟定。
(一)严格执行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办法。不断强化编制前置管理,切实控制财政人员增长,降低行政成本,不断完善与财政、组织、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盘活存量,现有编制潜能大幅度提升,消化行政超编工作成效显着,全年消化行政超编x余名,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实现了负增长。开展教育系统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对清理出的在编不在岗人员,通过组织解聘和自愿辞聘x余名。积极参与清理财政供养人员工作,抽调专人参与实地清查工作。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各部门(单位)进行整改。抓紧做好"12310"机构编制网络举报平台建设,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二)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我县严格按照十八大提出的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省市关于机构改革期间不新增机构编制的要求,机构编制基本实现内部调剂。一年来,共有近x余项涉及新增机构编制、提升机构规格的事项未获批准。2014年审批设立的事业机构仅x个,较去年相比减少x%。对需增设机构和增加编制的事项主要采取更名、增挂牌子、内部调编、明确职责等方式。撤销整合部分事业单位,精简机构数额,积极推行事业单位"撤一建一"模式,坚决不突破事业机构和编制总量。对全县未核定领导职数和未设立内设机构事业单位领的导职数和内设机构进行规范,有效遏制了超职数配备干部行为。在行政机构编制管理方面,除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新增部分内设机构外,行政机构、编制、职数均无增加,同时对市编委下达我县的三批政法专项编制予以分配落实。
(三)完成控编减编方案制定。按照机构编制总量不突破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明确了各部门责任,完善了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制定了可行的工作计划,控编减编工作有序推进。
县委编办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召开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采集业务培训会,对各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业务培训。在信息采集工作中,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单位)的责任,严把信息审核关,除涉密单位外,已全部完成信息入库工作并用于日常机构编制管理。目前,正组织各单位对在编在职人员信息进行校对核实,并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力争在市上实名制管理系统开通运行前完成数据核实工作。开展机构编制专项核查工作,将实名制管理与上下编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信息网络中心配齐了人员,落实专人负责管理,机构编制信息变化和上下编管理实现了网上操作,对遏制机构编制违纪,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起到了良好作用。
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全县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工作经费和两年的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目前相关费用已经到位。不断加大对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探索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大力宣传登记法规,提高认识,强化事业单位法人意识。截止目前,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全部实行网上操作,共登记事业单位x家,网上登记率为x%,2014年年检工作基本完成;扎实开展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域名注册宣传,普及相关知识,指导各部门(单位)开展注册工作,目前已完成x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注册缴费工作,正抓紧督促各单位进行集中注册。
县委编办立足工作实际,围绕县委提出的"xxx"战略,全力保障各行各业人才引进和调整的用编需要,圆满完成了2014年度公务员考录、事业招聘事业人员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等人才引进工作的用编审批,为县人才储备中心调剂储备事业编制x名,有力的促进了全县各项事业的发展;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我办主动作为,创造性开展工作,积极与民政部门进行协调,并根据退役士兵特长,拟定安置方案,共安置退役士兵x人,被县政府表彰为xx工作先进集体;为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县纪委(县监察局)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进行了调整;为理顺公安机关职责和机构设置,对县公安局"三定"规定进行重新修订。
(一)实行领导职数前置管理和编制结构化审查。为有效遏制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我县实行科级以下领导职数使用审批制度,并将领导职数使用与干部任免、事业单位登记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明确了相关单位的责任,严明了工作纪律;在编制前置审批方面,严格执行财政供养人员管理程序,探索开展编制制结构化审查,对各部门(单位)申请编制的使用范围、使用方式和人员的年龄、学历、岗位进行了明确规范,将待入编人数和减员趋势纳入编制申报管理范围,提高了编制使用效益。
(二)加强编外用工管理。针对我县编外用工不规范现象,县委编办会同人社部门,抓紧拟定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编外人员的聘用基本实现公开招聘。在部分事业单位探索后勤人员社会化管理,效果良好。例如在xx单位核定后勤人员控制数,将管理人员编制和后勤人员控制数分开核定,后勤人员实行社会化招聘,增强了编制使用的灵活性,进一步减轻了财政负担。
县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扎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国梦"主题教育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县委编办将为"xxxx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作为活动的目的和出发点,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涵,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通过强化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开展岗位练兵,组织业务能力测试,开展业务办理满意度测评等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履职服务水平。
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全面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并进行评估。
二是完成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拟定和报批工作。
三是按要求和进度做好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开展改革前期调研。
四是全面落实控编减编制方案,确保机构编制总量不突破,消化超编取得实质性进展。
五是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财政供养人员清理和年审工作,制定并出台编外用工管理办法。
六是继续做好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按市上要求和进度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四部门间的协作管理机制。配合市上做好编办网站建设和"12310"举报平台建设。
七是全面实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抓紧完成中文域名注册任务。
八是切实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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