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工作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与利益相关者合作建立合作关系和伙伴关系,工作总结是对个人和职业发展的一部分。有助于职业规划和目标设定,以下是吾优心得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夏季打击整治行动工作总结6篇,供大家参考。
夏季打击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篇1
我局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活动在县综治办领导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较大成效,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上级部署,我局成立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综治工作的副职为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开发办、拆迁办、房地产交易所、直管公房管理所的股室负责人组成,并设立了办公室,提供专门办公场所,为我局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集中整治行动月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完善制度,制定方案
责任到人,集中化解。在明确工作重点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包案责任制。尽早发现新问题,并及时处置,将信访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群众上访和“两抢一盗”事故。我们制定了活动方案,对集中整治行动月活动做了详细安排部署。
三、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各相关股室和包案工作组认真负责开展工作,凡集中行动月期间能完成的要确保完成,成功化解的信访积案由责任领导签字息案,确实难以完成的要说明原因,并继续负责到底。坚持“谁接待、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实行首办负责制。除了对涉及到我局的县积案问题进行跟踪排查,也要对其他信访事项进行排查,有领导负责包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跟踪督查,一包到底,直把问题解决到位和上访人员息诉罢访。对工作不力、处置不当,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夏季打击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篇2
为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和流动人口的监管,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于月日至月日,以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镇企业,特别是乡村小砖窑厂、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据统计,全市共检查“三小”企业户,其中小砖窑户,小矿山户,小作坊户,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户,涉及劳动者万人,没有发现重大违法案件。现将专项行动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协调
我市高度重视这次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接到上级通知后,迅速将文件转发至各县(区),同时,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成立了以市劳动保障局局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责任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抓紧进行贯彻落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我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项行动检查小组,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县(区)也积极行动,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全市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及时到位。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为努力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市和各县(区)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活动,媒体宣传、悬挂横幅、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将主动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广泛宣传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教育法》、《职业病防治法》、《刑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排查
各县(区)充分发动和依靠乡镇、村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利用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平台等,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加强组织协调,组成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明确工作区域和工作责任,对所辖区域内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村企业,特别是乡村小砖窑厂、小矿山、小作坊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将主动检查、受理举报投诉和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力争做到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据统计,全市共检查“三小”企业418户,其中小砖窑户,小矿山户,小作坊户,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户,涉及劳动者万人。对检查中发现的未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拖欠职工工资、违反职业健康与卫生管理规定、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等问题,依法作出责令改正案件件,为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为名职工办理了社会保险,为名劳动者补发工资万元,取缔无证无照小作坊户,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件,罚款万元,没有发现涉嫌拐骗、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x待伤害以及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等重大违法案件。
四、强化分析研究,完善长效机制
我市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特别是乡村“三小”企业,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法律意识还不强。“三小”企业的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晓率相对较低。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不规范,缺乏必要的管理人员。劳动者多为粗壮工,文化水平不高,缺乏必要的保护意识。二是无证无照经营的“三小”企业依然存在。有的企业工商登记证,资源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不具备、不齐全。三是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有发生。有的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疏于审核劳动者的身份,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者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加班加点现象较为严重,劳动条件相对较差,有的企业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四是劳动保障监察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不断加强。
为巩固这次专项行动成果,谋求长期效应,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及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着手建立长效机制。对确因企业经营困难,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领导作汇报,专项行动结束后将跟踪管理,强化宣传教育,促使企业自觉守法经营;对排查过的用人单位加强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实行定期回访制度;对于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记录的用人单位,将进行重点监察,加强日常巡查。
夏季打击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篇3
按照临综治(20xx)14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镇迅速地开展了汉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制定方案
于xx月xx日召开了党委扩大会,专门研究如何落实(20xx)14号文件精神,由综治办牵头,司法、民政、武装、公安、法庭等单位配合,制订出《吕寨镇开展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行政村书记、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村治保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将这项工作纳入20xx年综治工作的考核范围,对工作不力、造成后果者要扣押2000元的转移支付作为整改押金。坚决做到稳定压倒一切。
二、 成立组织,建立队伍
成立了《吕寨镇开展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领导小组》高贺副书记任组长,抽公安、法庭、民政、武装、司法等部门人员共12人,联合办公,办公地点在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郭敏兼任,各村书记、各单位负责人都是专项治理工作的信息员。
三、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在每次村两委会上,镇党委书记王子贺、镇长孔鸿雁把专项整改工作重点安排部署,并多次强调纪律。喷宣传壁字27外、宣传标语21外,宣传车一辆逐村宣传,依靠群众、鼓励群众大胆揭发检举,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农户,谈心走访,做到了家喻户晓,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四、 集中排查,摸清底子
经过深入自然村,走访群众,结合派出所治安案件登记底子,及村信息员提供的情况,没有发现治安混乱的地方和突出的治安问题,但我们没有松懈,仍继续坚持摸排,目前,仅发现一起骑摩托车在s328线抢一女同志的项链。
五、 注重整治,整防结合
我们设立了吕寨镇治安卡点,工作小组12人分三班轮流在治安卡点值班,镇政府和派出所每天轮流出车,除卡点留守人员外,还安排全镇治安进行巡逻并把巡逻情况及各村值班情况第星期通报一次同时呼吁广大群众警觉起来,共同搞好社会治安,设卡点期间,共拦截可疑车辆6辆,可疑摩托车、机动车21辆。
六、 经费保障,保证落实
镇政府拨专款叁仟元用于办公经费和车辆加油费,工作开展非常顺利,群众非常满意,对治安状况的满意率较高,密切了党群关系。
夏季打击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篇4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校园及周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贯彻落实泰综治委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要求,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结合我校安全工作的实际,我校开展了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成立厦门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要求明确
1、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学校本次“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学校“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小组,督查、指导学校“专项行动”工作的深入开展,并积极参加对学校安全工作人员、班主任、教职员工的安全轮训工作,提高教职员工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参加对学生安全常识。安全防范常识的教育工作;积极参加学校安全检查工作。
2、各处室、各部门负责人明确职责,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制订部门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具体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实施方案,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定期检查部门(含所属部门)安全工作情况,排查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和整改。
3、年段长、班主任应增强责任意识,积极配合学校各部门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排查班级安全隐患。具体如下:⑴、利用班会课、黑板报等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知识、安全防范教育。⑵、利用家长会、家访等向家长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⑶、关注学生的日常生活,洞察学生的日常行为做好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⑷、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上报、带班工作。⑸、组织、落实“特殊生”的帮教工作。⑹、参与学校寄宿生的管理工作(按《寄宿生管理考核细则》要求)。⑺、做好“学生参加帮派”排查,并组织帮教的工作。⑻、做好“禁止学生私自组织郊游,禁止学生下河游泳,禁止学生外出乘坐非客运车船”的教育工作。
4、全体教职员工有义务主动参加学校安全工作的各种方式的培训和学习,以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增强对偶发事件的应变处理能力;积极参加到学校安全工作、学生安全教育的各项工作中去,无条件地服从学校的安排;积极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学科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防范措施的宣传。
三、措施到位、重点突出
1、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做到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员工共同抓,做到办事人员到位,分工明确,团结协作,职责相称,责任到人,做到有计划、总结,有检查、评比,有兑现奖惩制度。
2、健全了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按照《漳州市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细则》要求,健全规章制度。对学校安全工作人员、班主任、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整治轮训。
3、做好校舍安全检查和维修,消除危房。对校舍工程进行二次以上的定期检查。
4、加强了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字防、自卫、自救能力。严禁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严禁组织参与危险性大的劳技项目和实践活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制止学生私自下河游泳;严禁未满12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学;严禁未满18岁的学生骑摩托车;严禁学生搭乘拖拉机、农用车等。
5、严格了集体外出活动的审批制度任何人不得越权审批,未经审批不得组织活动。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没落实的均不得组织学生前往。
6、强化了学校管理。一是深化特殊生教育管理工作;二是严格寄宿生管理制度,做好宿舍防火、防盗、查铺、巡视工作,重点加强女生宿舍的特殊保护措施;三是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设施建设,完善管理措施,确保学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四是加强学生食堂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7、加强了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学校主动与公、检、法及工商、文体等单位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各种滋扰校园、侵害学校财产及师生人身安全的不法分子,制止学生上电子游戏机室和网吧,认真整改学校周边隐患,保障学校和师生安全。
8、排查校园周边食品商店等,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有效整治。
9、认真研究并建立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校园及周边治安问题的意见和措施,建立校园周边治安秩序责任制和校园治安保卫信息报送制度。
10、建立学校学生和教师护校队,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多发地和多发时段的执勤巡逻。
11、加强了消防安全工作对全校消防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更换了一批过时灭火器,进一步改善了锅炉,提高了锅炉消防系数。
12、加强了饮食安全工作,严格禁止在校门口摆摊设点。
我校的“校园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感谢开发区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但离根本治理还有一段距离,我校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安全治理的各项工作。
夏季打击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篇5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打击非法行医的部署要求,整顿医疗市场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xx区20xx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卫监4号”打击非法行医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局于 20xx年8月1日—10日组织开展了“卫监4号”打击非法行医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行动期间,我市共出动监督员 615人次,车辆166台次,检查医疗机构214户次,美容院65户次,药店27户次。处罚102户,罚款人民币17、83万元,取缔无证行医88户,没收医疗器械18件,没收药品35箱。同时对4家正在电视台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对其中3家不能提供《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医疗机构给予警告,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本次专项行动中,我局组织部分医疗机构开展了以“依法执业,诚信服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了以“打击非法行医,构建和谐内蒙古”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12辆,悬挂横幅29条,制作宣传版面96块,发放宣传材料4900余份。在宣传期间,卫生监督员主动向市民讲解“非法行医”的危害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了宣传作用,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存在问题
1、无证行医屡禁不止。近年来,尤其在我市城乡结合部,一些学过医学专业却未取得行医资格者采用短期租房、经常换址、行医场所只存放极少量药品器械的办法与卫生执法人员开展了“游击战”,这些非法行医者虽屡被查处,却因卫生执法体系尚未健全,卫生执法人力、物力等有限,无法对其进行经常性处罚与打击,无证行医现象依然存在。
2、部分医疗机构由于政策的不连续,存在雇佣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现象。特别是一些诊所以带徒、接收实习、进修人员为名雇佣未取得执业资格的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
3、超范围行医现象较为严重。一些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由于受利益驱动,经常超范围行医;如:中医诊所开展静脉点滴;西医诊所开中药处方;擅自开展口腔诊疗以及性病诊疗活动;擅自开展接生、药物、流产、非法进行胎儿性别诊断等诊疗活动。
4、违规张贴、悬挂招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误导患者。个别医疗机构在户外以及新闻媒体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或超出审核内容擅自发布医疗广告,开展不实宣传,以优惠、免费检查为由,诱骗患者。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统一协调,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做好信息沟通与交流,加强地区间沟通,形成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合力。
2、严肃法纪,狠抓大要案查处。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切实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信息公布到位,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3、依法行政,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和审批。要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标准,依法严格审批。
4、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卫生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医疗机构及其人员的守法意识。
5、加强综合执法,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进一步加强监督队伍能力建设,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督人员素质,提高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建设一支廉洁自律、执法公正的监督队伍。
夏季打击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篇6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商办秩函[xx]8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坚持以“防范为主,源头治理”为原则,强化日常监管,在严查“瘦肉精”猪肉、病害猪肉及注水猪肉上市销售期间,同时开展了私屠滥宰行为的排查和整治工作,有效净化了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和销售环境,确保了肉品质量安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
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执行商务部、甘肃省商务厅和市商务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部门职能,我局本着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与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仔细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堵住管理漏洞,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始终保持对私屠滥宰以及向生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围绕保障全区肉品质量安全这个中心,大力实施“放心肉”工程。对辖区内2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工作,收到了显着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我局依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和《xx市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厂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商务局市场股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职责、整治内容、整治目标等,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肉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办法》《甘肃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和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及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其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提升服务,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一是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实施生猪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
(三)突出重点,严格检查,规范屠宰行为。在专项整治中,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两家生猪定点屠宰厂重点检查了肉品检疫检验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台账登记情况、屠宰操作规程规范情况等。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抽查,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违法私屠滥宰频发、易发地区,在xx区巉口镇检查发现有两户人销售无检疫生猪肉品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这两家人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我局当即派出四名工作人员对其实行行政处罚,予以依法取缔,彻底捣毁了私屠滥宰窝点。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活动开展以来,充分利用信息报送、网络发布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采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活动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组织开展了以“严禁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瘦肉精”为主题的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共悬挂宣传打击制售“瘦肉精”猪肉、病害猪肉和注水猪肉的宣传横幅,向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发了《致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厂的一封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00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管理力量薄弱,执法队伍有待于加强。作为生猪屠宰执法主体的区商务部门因人员编制有限,持有商务执法证人员不足,一人身兼多项工作,监管力度有限。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三)是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全面展开难度较大,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其人口稀散,实施定点屠宰后,成本提高,肉品价格上扬,老百姓难以接受。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切实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定点屠宰向纵深发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定点屠宰规划管理,加快机械化屠宰进程。进一步提升改造机械化屠宰,逐步淘汰和关闭落后的手工操作,实行规模化经营,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瘦肉精”猪、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发挥各自管理职能的优势,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活动,从严查处不法行为。建立多部门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出现生猪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全面推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学习检验业务知识,提高检验人员检验能力。
(四)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场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屠宰厂设立和退出制度、生猪及肉品运销和检验检疫制度以及执法检查制度等。
(五)是稳步推进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农家超市等网络,搞好放心肉品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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