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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调研报告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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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调研报告6篇

营商环境调研报告篇1

今年来,阳新县将深化机关作风整顿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全县工作重要内容统筹安排,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四方面整治工作重点发力,以此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举全县之力达到机关作风明显好转、营商环境明显优化、发展动力明显释放、辐射功能明显提升、基层群众明显受益的良好效果。

一、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有力。一是强化政策支撑。20xx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支持阳新县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关于大力支持阳新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方案》《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全县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工作集中办公的通知》《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机构,细化了每项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从而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挂帅、县四大办主要领导为副组长,12个县直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聚焦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方案,明确了部门和阶段责任分工,以此作为推进营商环境整治的抓手,扎实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领导小组确定每半月召开一次汇报会,小结前期的工作推进情况,商讨下阶段的工作计划,拟定出相应的工作清单,推进各项工作。三是强化作风建设。针对黄石电视台《查“六病”记者六问·阳新:市民之家成了娱乐之家》专题片,曝光揭丑出我县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后,县委、县政府第一时间召开了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暨作风建设动员会,安排部署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动员,提出时间、任务、节点要求,并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推进。县直各部门相继召开了动员大会,全县上下进一步凝聚了共识,明确了任务,夯实了责任。

(二)多措并举,提升服务水平。县委、县政府采取多种措施,精简权力事项,简化办事程序,着力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全县政务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县级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后,县大数据管理局组织梳理县级部门“最多跑一次”事项,全县涉及行政审批的部门27个,其中涉及事项较多的为市监局79项、人社局158项、公安局63项、民政局45项。二是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目前,阳新市民之家共入驻单位22个、服务窗口88个、窗口工作人员154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和服务事项362项,较往年翻了一番,网上办理事项116项,年办件量10万件以上,按时办结率98%以上。建成运营“12345”公共服务热线平台,共接群众咨询、求助、投诉等工单20xx余件,已办结近1800条,办结率90%左右。县发改、国土、住建、环保等33个具有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县直部门共认领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1167条,已发布1067条,应进驻窗口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已全部对外公布,县直两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如期公开。三是推进“五级联动”新模式。利用微信、微博及手机app等媒介对外发布政务服务办事信息,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网络化、智慧化水平。各镇场区、县直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全县19个镇区、55个县直单位已建成政务服务外网,并与省、市实现对接;384个村级电子政务网线路建设查勘工作已全部完成,325个村已经开通,剩余的59个村本月月底可完成施工,即将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一张网”五级联通。

(三)对标时限,优化审批流程。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针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有关要求和时限,在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能上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企业开办、注册登记时间大幅压缩。市监部门积极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简易注销登记和“证照分离”等改革。县级企业名称库和禁、限用字词库全面向社会开放,实现同一登记机关名称预先核准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3个工作日办结。对符合条件的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推进多渠道办理注册登记。申请人可以通过政务大厅、鄂汇办app、全程电子化三种途径办理营业执照。缩短公章刻制时间,可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县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519户,新增注册资金21.16亿元,占期末实有注册资本金的3.58%。市场主体总量同比增长20.11%,注册资金总资本同比增长20.66%,迎来了市场主体发展的开门红。二是不动产登记、纳税时间大幅压缩。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完善窗口建设,推出预约办理、上门办理等举措。今年起,在保证登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县不动产登记局将转移登记、抵押、首次、预告预抵登记等由四审简化为三审;将注销、查封登记由二审简化为一审。不动产转移登记、首次登记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缩短到3个工作日;抵押登记缩短到5个工作日;注销登记、查封登记登记由1个工作日缩短到随办随结。目前,全县国地税基本实现税务业务“一厅通办”,纳税人平均办税时间、等候时间分别压缩至5分钟内、2分钟内。

二、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当前政务服务工作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与阳新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政务服务意识不强,行政审批效能有待提升。县市民之家是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平台,但由于目前部分进驻的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名义上进了中心,实际是还有“两头办理”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心功能作用的发挥。如,县人社局由于部分审批事项比较繁杂,业务联动性强,群众办事需要窗口科局两头跑路办事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部门电子政务水平不高,可在线办理的事项极为有限。如,县市监局目前的网办事项率不足10%,由于市监网办事项的服务宣传存在滞后,导致通过线上办理营业执照的渠道在群众中的知名度不高,网上推广率低,公共资源的社会效益不能充分显现。

(二)金融服务体系作用发挥不够,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调研中了解到中小企业最大的需求和困难就是融资问题。一是企业融资成本偏高。一方面,由于我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资本金偏小,需收取担保金2.15%、保证金5%,相当一部分企业认为通过中小企业担保贷款不划算;另一方面,县内各银行面向民营企业的放贷普遍收紧,出现了贷款利率提升、门槛提高等情况。目前,县内银行对企业的贷款利率在7%-8%之间,均高于基准利率4.3%,加上贷款的其他费用,企业实际贷款利息远远高于正常贷款利息。即便如此,有的企业由于条件受限,无法从银行贷出资金。二是融资机制不够灵活。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贷款的担保抵押方式较为单一,除开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能够将抵押物宽展为股权、经营权、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等方式外,各银行则对抵押担保物要求较高,主要以土地、厂房抵押为主。涉农企业无法将农业资源进行评估、融资贷款,多以自筹或民间借贷为主。同时,银行对企业发放的贷款都存在排他性,要求企业不得从其他银行贷款,进一步收窄了企业融资渠道。三是抵押贷款额度偏低。一方面,银行对抵押物评估价格普遍偏低,比如阳新县经济开发区企业的土地评级在3—4类,评估价格只有每亩12万元;另一方面,为进一步降低风险,银行实际放贷额度还会再打折扣,往往只有抵押物评估价值的40~50%。如祥云食品公司抵押评估4800万元,实际贷款1700万元;博艺农业评估100多万元,实际贷款35万元。四是银企关系有待加强。阳新县内的银行对企业贷款限额1000万元,县担保公司参与的企业贷款限额500万元,对企业法人贷款最高300万元。一方面,银行贷款审批时间长、程序繁琐,且贷款周期基本都是一年,每年10月左右就要求资金回笼,增加了企业还款压力;另一方面,银行抽贷压贷随意性较大,往往在企业扩大生产、急需资金时提出抽贷要求,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困扰和压力,造成银企关系紧张。比如,20xx年,宏洋电子生产经营正常,产值从年初的200多万,逐步增长到10月的近400万,每月都实现盈利。因原材料紧俏且价格上涨,每月都需要大量现金购买原材料及周转,而银行却要求企业还贷,使企业有订单不敢接,陷入“等米下锅”的窘境。

(三)企业与政府沟通机制不健全,企业利益诉求缺乏有效反映途径。部分涉企政策、补助知晓度不高、程序繁琐、申请困难。加之我县劳务、法律、广告、设计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相对缺乏,且管理不够规范,收费不尽合理,也影响了企业发展。

(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氛围不浓,少数部门存在本位思想。《关于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方案》已于5月30日起施行,调研发现,各级各部门对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避而不谈或泛泛而论,既没有数据也没有实例,工作停留在开会、发文件上。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相比,干部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有限。部分镇场区和县直部门未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未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和统筹安排部署,未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职领衔推进的工作机制,未对工作层层部署和量化分解工作任务,未层层传导压力,未建立联络员联系制度,导致对专班安排的工作不能及时认领和完成。与此同时,绝大多数镇(区)便民服务大厅只有人社和民政的服务事项在大厅办理,有的大厅虽挂有卫生计生、财政、残联、国土、农业、林业等吊牌,但没有进驻本部门的服务事项,也没有人员在窗口值守,群众办理相关业务仍需赴各站所。

三、几点建议

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对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加速追赶超越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改善和提升营商环境,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建议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行政效能提升,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加大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力度,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依法主动公开涉企政策、信息,对市场主体主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及时答复。开展企业走访联系活动,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和信息服务,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大力培育、壮大中介服务行业,强化中介服务监管,规范中介服务标准、收费,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

(二)着力破解要素制约,全面激发市场活力。尽快制定出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鼓励支持银行创新融资方式,拓宽银行抵质押物范围。另一方面,建议财税部门出台有关政策,加大对我县金融支持力度,增加我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能力。同时,在财政上支持我县设立产业基金,对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前景、有市场、有技术的民营企业进行支持。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动态调整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加强对水、电、气、暖等行业的价格监管,切实为企业减负。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降低用电、用气成本,全面落实支持清洁取暖的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物流业发展,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降低物流成本。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对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支持企业增加技术改造、研发创新投入。扎实做好人才招引培育工作,以人才带技术、带项目、促创新。降低企业招工成本,构建高效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统筹推进解决就业难和招工难问题,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解决好企业发展动力和活力问题。做好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加强对统计、税务、市监等部门的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监测质量和效率。加大对县直各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及时向调查对象答疑解惑,确保各项数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重视对监测评价结果的运用,查找并解决突出问题,倒逼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

(三)加大检查督促力度,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服务企业专项督查、对破坏营商环境和侵害企业利益的督查问责、优化营商环境督查反馈等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将常态检查、随机抽查、年终督查相结合,创新督查方式,畅通投诉渠道,广纳民意,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限时整改。严格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强化激励导向,制定配套奖励措施,对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彰奖励。严厉查处执行不力、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纪律松弛等行为,坚决消除各类隐性障碍和“潜规则”,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逐步实现我县政务环境、市场环境、设施环境、要素环境、社会环境、法治环境的全面优化提升,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营商环境调研报告篇2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计划,近日,对我区部分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就我区的行政审批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如下报告:一、 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工作方案。制定下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出3个支撑、16项专项行动,细化了25项改革任务,我局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十条意见》(鲁政办字〔2019〕149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标先进、流程再造的部署进行了充分落实。(一)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工作。一方面,强化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及下放。2016年以来,共分10批次动态调整我区行政权力事项,共调整、取消、承接落实618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下放区级行政权力事项40项。另一方面,扎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2018年12月,我区在全市率先一次性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硬抽人、抽硬人原则,划转业务骨干47人,划转 24个单位的176项行政权力事项。对所有审批事项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平均提速66%,业务最高提速达95%,审批流程压缩一半以上。(二)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关于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实施意见》,对同时涉及多层次、多部门的检查事项,实现一次性联合检查,全面推行跨部门随机抽查。27个区直部门全部制定出台了监管制度和办法,建立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领域分别建立随机抽查标准,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三)全面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一是制定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和服务标准。2018年底向社会公布我区40个部门单位一次办好事项清单1289项,其中,行政权力一次办好事项1019项、公共服务一次办好事项270项,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全覆盖。二是强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支撑。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区一网通办率达86.36% 。着力推行不打烊自助服务和智能服务,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三是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优化企业开办行动,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全面优化开办流程,实现了1个小时完成从企业注册登记到公章刻制、税务和社保登记全流程。推进不动产转移登记一次办好,整合不动产和税务窗口联合办公,真正实现了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半小时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定了《河东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现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最长控制在73个工作日以内,精简类工程建设项目控制在24个工作日以内。推进工业标准厂房建设,推动全区节约集约用地再上新台阶。截至2018年底,全区已建成标准化厂房38.8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33万平方米的任务。全面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清理无谓证明,调整取消了27项证明和盖章类材料。组建沂蒙红色志愿服务队伍,构建三级代办服务体系,为企业群众提供保姆式代办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全面取消材料复印件,实行证照免费邮、材料免费印。(四)大力开展流程再造。重点实施4×4系统工程,突出一门全办、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四大环节,聚焦营商环境、民生服务、监管效率、制度创新四大领域,健全你提我改、帮办代办、无权否决、动态优化四项机制,着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四减行动,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审批改革。在全市率先推行告知承诺制,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出版物经营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9项审批事项通过施行告知承诺制代替现场审核。制定印发《河东区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办目录》,集中推出首批83项政务服务事项可容缺受理,各类容缺材料117条。二、我区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一)部门压力传导不够。召开了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工作安排和任务分解,但压力传导不够,没有一抓到底,盯紧盯死。2018年省里组织营商环境评价,我区综合成绩列全省第48名,未进入第一梯队。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个别部门单位抓改革工作的恒心和韧劲不足,对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工作的艰巨性认识不足,有懈怠情绪,未及时跟上改革步伐,窗口工作作风不扎实、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仍时有发生。部门间工作不平衡,个别部门单位对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进工作考虑企业群众需求不够,思想不够解放、改革不够积极。受场所、专网等因素影响,人社、医保等部门一直未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集中三到位没有完全落实。(二)行政审批服务创新不足。一是思想不够解放,与发达地区相比,个别部门及人员在行政审批制度创新及流程再造方面思想不解放,改革创新意识不足,根据上级出台文件抓贯彻落实较多,创造性、突破性开展工作较少。二是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局囿于条条框框,不敢打破常规先行先试。比如,天津港保税区对环评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环节取消现场勘察,值得我们借鉴。三是流程还不够优化,个别审批事项存在互为前置现象,影响了行政审批效率。比如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涉及到市场监管、教育、住建消防等上级部门规章、规定互为前置,导致办事群众办事多头跑。四是对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的监管不到位。中介机构业务主管部门缺少约束中介机构服务时限的有效抓手,虽然通过一系列改革,政府部门提供审批的时限不断压缩,但是审批全流程的时间压缩不明显,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不强。(三)便民服务标准不高。一是店小二意识树立的不牢,没有真正做到换位思考,不能真正从办事群众角度考虑问题。比如,群众反映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停车难问题,还没有系统解决。二是服务标准还不高,满足于办成事,缺乏精细化、个性化服务。三是个别基层单位受限于机构改革思维,对于行政审批服务局下放、委托的事项不敢接、不愿接。区里委托下放的40项审批服务事项,各镇街承接的还不到位。四是基层信息化建设相对薄弱,在窗口、柜台设置、信息化设备以及便民服务设施的配备上与发达地区相比还需大力提升。基层便民服务及代办服务工作人员,大多为镇(街)及村居(社区)人员兼任,与发达地区通过面向社会招聘辅助人员从事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相比,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四)审批与监管衔接不畅。审批与监管难以有效衔接,审批与监管责任划分边界不清。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后,将原来一个部门的审批监管职责一分为二,审批和监管原本在一个部门进行的内循环转变为两个部门间的外循环,申请人在审批环节的行为由谁负责监管存在盲区。比如,法律规定吊销行政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发证机关却没有行政处罚权,行业主管部门有行政处罚权却不是发证机关,因而对这类行为的处罚职责难以确认。(五)信息化智能化支撑不足。一是自助服务建设起步晚,刚在区级全面推开,没有延伸到镇街。二是宣传发力不到位,全程网办率虽然达到86.36%,但办事群众很少通过网上办理,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使用率不高。三是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滞后,人口、法人单位、电子证照等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还没有落到实处,制约办事效率。(六)信息系统孤岛现象依然存在。一是纵向信息不顺畅。由于省市地方数据平台之间未全面实现数据共享,导致相关部门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需要重复录入相关信息,费事费力,影响群众的办事效率。二是横向信息不顺畅。目前有些部门建有各自的信息系统,而这些系统之间往往互不相容,导致信息孤岛的存在,造成资源浪费。比如,原市场监管局的企业注册系统、食药监部门的食品类许可证系统尚不能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的无缝对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批效率的提升。三是政务服务平台不够优化,与南方发达地区相比,我们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用性、稳定性、人性化不足。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行政审批工作已经向纵深推进,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是当今社会一个永恒课题,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只有树立营商环境的创新意识,才能适应新形势,实现营商环境的提升。(一)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各项工作。在抓好面上改革推进尤其是省推进一次办好十大专项行动工作落实的基础上,针对各责任单位在落实一次办好、优化环节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前置审批、信息共享、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实行责任认领,将问题和整改通知书面交由各责任单位,进行限期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同时,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研究制定衔接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业务指导及培训,尽快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一站快办,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二)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力抓好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按照审管分离、权责一致的原则,厘清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权责边界,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审管互动、双向反馈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三)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新建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上,完善24小时自助服务区,深入开展不打烊服务。向镇街、村居延伸自助服务终端,探索开展掌上智能审批,让群众享受到指尖办事的速度。密切配合市级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无差别一窗受理系统等专项系统开发工作,抓好事项上网运行工作。(四)严格督查考核。将深化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实行定时、定标、定量的跟踪督办机制,综合运用督察督办、明察暗访等方式,全程跟踪评估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拓宽监督投诉渠道,对交办、协办事项落实不力,甚至出现推诿扯皮,久推不办的责任单位,由区委督查考核服务中心进行重点督查,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行为,导致改革进度滞后甚至停滞的,由区纪委监委实行问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营商环境调研报告篇3

一、办理破产方面:

1、2019年处理破产案件完结的平均时限:我院自2017年起,分别审理了(2017)*0922破1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2018)*0922破1号**黑与白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2019)*0922破1号**恒兴高科制硅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目前3个破产案件均在审中,审理期限均超一年以上。

2、2019年完结的破产重整案件中企业收回债务所需平均时限:(2017)*0922破1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由于债务人及管理人在规定期限内并未实质性引进新的投资人,也未能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本院已于2018年9月30日裁定转入破产清算程序,仍在审理中。

3、2019完结的破产重整案件中担保债权人收回债务占债务额的比例数据:因三件案件尚在审理中,债务尚未收回清算。

4、我院企业破产程序均依法启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已委托**

鸿运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现已召开两次债权人会议,但由于涉及债权人人数较多、金额较大且涉诉情况较多,相关债权审核工作仍在进行,相关资产评估工作已基本完成;**黑与白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已委托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并已召开了两次债权人会议,由于债务人财务账册等相关凭证缺失以及承租人未退场等问题,现在相关工作面临一定困难,需要相关部门继续加强联动,稳步推进相关工作;**恒兴高科制硅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已委托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并已召开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于债务人账目不规范以及厂房租赁等问题,现在仍处在债权审核资产评估阶段。

5、我院高度重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对涉及相关企业的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均归口于民事审判庭,并成立了专门的审判团队。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形成了相关联动机制,组成了包括法院、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公安局、人社局、环保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税务局、供水公司等单位在内的领导小组。各单位分工合作,协调推进,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努力推动破产案件各项工作稳步有序进行。我院已向县委、县政府里告,准备通过争取财政支持、部分从破产管理人报酬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部分争取社会资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破产费用专项基金。

二、执行合同方面:

1、2019年提交和送达案件、案件审理和获取判决、执行判决等处理整个商业案件的平均时限:我院对该类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对争议不大的案件走速裁程序,30天内完成立案、审理、判决,速裁案件占比达67%。对案件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在审限内完结,整个商业案件的平均时限为35.7天。

2、2019年查封、扣押、冻结金额与起诉标的额比较情况:

2019年我院执行局查封、扣押、冻结金额13187.6万元,起诉标的额55083.61万元,查封、扣押、冻结金额占起诉标的额的23.94%。

3.对已经履行生效裁决文书义务的要依法解除限制高消费,屏蔽失信,及时恢复企业家信用的执行情况:

我院对于已经履行生效裁决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会依职权在第一时间解除限制高消费,屏蔽失信,2019年对已履行生效判决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解除限制高消费632人次,屏蔽失信421人次;删除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2人次,及时恢复了企业家的信用。

4.执行办案中是否存在随意处置、错误处置案外人财产的情况。

我院在执行办案中不存在随意处置、错误处置案外人财产的情况。

三、年度受理涉及融资担保纠纷案件总数:220件。

四、年度受理的涉及劳动力权益保障纠纷案件总数:60件。

五、办理破产(法院)

债务收回时限(天或年)

目前3案均在审理中,债务未收回

债权人回收率(%)

目前3案均在审理中,债务未收回

六、执行合同(法院)

解决商业纠纷的耗时(天)98

解决商业纠纷的成本(占索赔金额比%)7%

营商环境调研报告篇4

根据xx教育调研计划,近日,对我区部分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就我区的行政审批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如下报告:

一、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工作方案。制定下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出x个支撑、x项专项行动,细化了x项改革任务,我局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十条意见》(鲁政办字〔2019〕149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标先进、流程再造的部署进行了充分落实。

(一)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工作。一方面,强化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及下放。20xx年以来,共分x批次动态调整我区行政权力事项,共调整、取消、承接落实x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下放区级行政权力事项x项。另一方面,扎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20xx年x月,我区在全市率先一次性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硬抽人、抽硬人原则,划转业务骨干x人,划转x个单位的x项行政权力事项。对所有审批事项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平均提速xx%,业务最高提速达xx%,审批流程压缩一半以上。

(二)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关于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实施意见》,对同时涉及多层次、多部门的检查事项,实现一次性联合检查,全面推行跨部门随机抽查。x个区直部门全部制定出台了监管制度和办法,建立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领域分别建立随机抽查标准,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全面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一是制定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和服务标准。20xx年底向社会公布我区x个部门单位一次办好事项清单x项,其中,行政权力一次办好事项1019项、公共服务一次办好事项x项,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全覆盖。二是强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支撑。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区一网通办率达xx%。着力推行不打烊自助服务和智能服务,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三是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优化企业开办行动,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全面优化开办流程,实现了1个小时完成从企业注册登记到公章刻制、税务和社保登记全流程。推进不动产转移登记一次办好,整合不动产和税务窗口联合办公,真正实现了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半小时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定了《河东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现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最长控制在x个工作日以内,精简类工程建设项目控制在x个工作日以内。推进工业标准厂房建设,推动全区节约集约用地再上新台阶。截至20xx年底,全区已建成标准化厂房x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x万平方米的任务。全面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清理无谓证明,调整取消了x项证明和盖章类材料。组建沂蒙红色志愿服务队伍,构建三级代办服务体系,为企业群众提供保姆式代办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全面取消材料复印件,实行证照免费邮、材料免费印。

(四)大力开展流程再造。重点实施4×4系统工程,突出一门全办、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四大环节,聚焦营商环境、民生服务、监管效率、制度创新四大领域,健全你提我改、帮办代办、无权否决、动态优化四项机制,着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四减行动,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审批改革。在全市率先推行告知承诺制,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出版物经营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x项审批事项通过施行告知承诺制代替现场审核。制定印发《河东区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办目录》,集中推出首批x项政务服务事项可容缺受理,各类容缺材料x条。

二、我区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压力传导不够。召开了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工作安排和任务分解,但压力传导不够,没有一抓到底,盯紧盯死。20xx年省里组织营商环境评价,我区综合成绩列全省第x名,未进入第一梯队。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个别部门单位抓改革工作的恒心和韧劲不足,对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工作的艰巨性认识不足,有懈怠情绪,未及时跟上改革步伐,窗口工作作风不扎实、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仍时有发生。部门间工作不平衡,个别部门单位对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进工作考虑企业群众需求不够,思想不够解放、改革不够积极。受场所、专网等因素影响,人社、医保等部门一直未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集中三到位没有完全落实。

(二)行政审批服务创新不足。一是思想不够解放,与发达地区相比,个别部门及人员在行政审批制度创新及流程再造方面思想不解放,改革创新意识不足,根据上级出台文件抓贯彻落实较多,创造性、突破性开展工作较少。二是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局囿于条条框框,不敢打破常规先行先试。比如,天津港保税区对环评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环节取消现场勘察,值得我们借鉴。三是流程还不够优化,个别审批事项存在互为前置现象,影响了行政审批效率。比如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涉及到市场监管、教育、住建消防等上级部门规章、规定互为前置,导致办事群众办事多头跑。四是对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的监管不到位。中介机构业务主管部门缺少约束中介机构服务时限的有效抓手,虽然通过一系列改革,政府部门提供审批的时限不断压缩,但是审批全流程的时间压缩不明显,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不强。

(三)便民服务标准不高。一是店小二意识树立的不牢,没有真正做到换位思考,不能真正从办事群众角度考虑问题。比如,群众反映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停车难问题,还没有系统解决。二是服务标准还不高,满足于办成事,缺乏精细化、个性化服务。三是个别基层单位受限于机构改革思维,对于行政审批服务局下放、委托的事项不敢接、不愿接。区里委托下放的x项审批服务事项,各镇街承接的还不到位。四是基层信息化建设相对薄弱,在窗口、柜台设置、信息化设备以及便民服务设施的配备上与发达地区相比还需大力提升。基层便民服务及代办服务工作人员,大多为镇(街)及村居(社区)人员兼任,与发达地区通过面向社会招聘辅助人员从事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相比,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四)审批与监管衔接不畅。审批与监管难以有效衔接,审批与监管责任划分边界不清。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后,将原来一个部门的审批监管职责一分为二,审批和监管原本在一个部门进行的内循环转变为两个部门间的外循环,申请人在审批环节的行为由谁负责监管存在盲区。比如,法律规定吊销行政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发证机关却没有行政处罚权,行业主管部门有行政处罚权却不是发证机关,因而对这类行为的处罚职责难以确认。

(五)信息化智能化支撑不足。一是自助服务建设起步晚,刚在区级全面推开,没有延伸到镇街。二是宣传发力不到位,全程网办率虽然达到xx%,但办事群众很少通过网上办理,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使用率不高。三是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滞后,人口、法人单位、电子证照等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还没有落到实处,制约办事效率。

(六)信息系统孤岛现象依然存在。一是纵向信息不顺畅。由于省市地方数据平台之间未全面实现数据共享,导致相关部门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需要重复录入相关信息,费事费力,影响群众的办事效率。二是横向信息不顺畅。目前有些部门建有各自的信息系统,而这些系统之间往往互不相容,导致信息孤岛的存在,造成资源浪费。比如,原市场监管局的企业注册系统、食药监部门的食品类许可证系统尚不能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的无缝对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批效率的提升。三是政务服务平台不够优化,与南方发达地区相比,我们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用性、稳定性、人性化不足。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行政审批工作已经向纵深推进,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是当今社会一个永恒课题,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只有树立营商环境的创新意识,才能适应新形势,实现营商环境的提升。

(一)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各项工作。在抓好面上改革推进尤其是省推进一次办好十大专项行动工作落实的基础上,针对各责任单位在落实一次办好、优化环节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前置审批、信息共享、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实行责任认领,将问题和整改通知书面交由各责任单位,进行限期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同时,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研究制定衔接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业务指导及培训,尽快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一站快办,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力抓好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按照审管分离、权责一致的原则,厘清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权责边界,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审管互动、双向反馈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三)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新建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上,完善24小时自助服务区,深入开展不打烊服务。向镇街、村居延伸自助服务终端,探索开展掌上智能审批,让群众享受到指尖办事的速度。密切配合市级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无差别一窗受理系统等专项系统开发工作,抓好事项上网运行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实行定时、定标、定量的跟踪督办机制,综合运用督察督办、明察暗访等方式,全程跟踪评估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拓宽监督投诉渠道,对交办、协办事项落实不力,甚至出现推诿扯皮,久推不办的责任单位,由区委督查考核服务中心进行重点督查,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行为,导致改革进度滞后甚至停滞的,由区纪委监委实行问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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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调研报告篇5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从战略高度出发,始终把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促进了我县投资环境的改善。

一、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有力。

一是强化政策支撑。近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阜宁县“一窗通办、一网通行”利企便民不见面集成改革工作方案》、《阜宁县“一窗一网”不见面审批服务试行细则(试行)》、《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六大行动”实施意见》、《阜宁县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机构,细化了每项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从而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务办主任为副组长,23个县直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下设优化营商环境组等7个小组,并对每个小组和相关部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以此作为推进营商环境整治的抓手,扎实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是强化作风建设。为有效推动全县机关作风转变,提高行政效能,县作风办和融媒体中心专门制作了《作风面对面》全媒体问政等专题栏目,重点聚焦营商环境与作风建设。自2018年开播以来,该档节目已经播出了19期,上线30多家部门,曝光了80多个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深化改革,提升服务水平。

县委、县政府一直将“放管服”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多种措施,精简权力事项,简化办事程序,着力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全县政务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一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去年,我县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将县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教育局、人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10个部门行使的80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充分发挥“一枚印章管审批”的制度优势,大力简化优化事项办理流程,大力推行“一窗一网”、“一件事”等改革措施,自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件,办结率99.8%,95%的市场主体实现当场受理、当日完成登记,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优化率72%以上,审批效率总体提升了60%以上。

二是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运行机制,方便群众办事,加大“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进力度,今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阜宁县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实施方案》,对“三集中三到位”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进行了明确,目前县政务服务大厅已新进驻县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等3个部门和144项政务服务事项,11个部门的110项办件数量少、办理频次低的事项也以“综合服务”窗口形式实现了集中进驻,大厅的部门进驻率提升了73.6%,事项进驻率提升了58.1%,另外近期婚姻登记、水电气和有线电视等便民服务事项也实现了集中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的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

三是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网络化、智慧化水平,目前,全县33个权力事项部门已进驻江苏政务服务网,1082项政务服务事项的维护工作已全部完成。“阜宁政务服务融易办”旗舰店已开通,已建成个人和法人办事、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便民服务四个区域。近期,不动产真伪查询、不动产办理进度查询、维修资金查询、阜宁景区等多项便民服务功能也已实现接入,“不见审批”服务的便利性逐渐体现。

(三)对标时限,优化审批流程。

今年,县委、县政府针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出台了《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六大行动”实施意见》,对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能上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相关部门从优化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入手,围绕企业各类审批需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压缩办结时限,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企业开办便利度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县行政审批局加速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目前已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网办理”,最快0.5个工作日内可完成登记手续,“两区一园”范围内新设立企业营业执照当场即办,提交材料总数由11份减少至4份,企业开办的便利度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企业投资建设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我县成立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四个阶段”审批流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阶段的牵头单位,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目前,政务服务大厅已三招“四个阶段”、“一窗办理”的要求,对相关窗口的布局进行了重新调整,将工程建设审批全流程纳入到了一个楼层办理,设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了企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链条服务,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总审批时限可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

三是不动产登记效率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县不动产登记证明书电子证照协同互认机制已建立,正在农商行试运行,近期将在全县各金融机构全面实施。目前已实现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预告登记、实体企业不动产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两区一园”、“两主一特”项目当日办结。

二、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的营商环境较以往有了较大改善,但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认识不够全面。提到营商环境,过多关注政务环境、审批环境,忽视了法治、融资、监管等环境,缩短审批时限似乎成为衡量营商环境的主要甚至唯一标准。

(二)机制不够完善。营商环境涉及企业设立、运营、发展、退出等多个方面,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服务、产业政策、资金支持、政府执法等多个领域,属于一把手工程,目前仅靠发改委和行政审批局等部门牵头推动,很容易出现少数职能部门出现不作为,推而不动的问题。

(三)思想不够解放。少数职能部门未能充分放权,仍存在内部环节繁琐、审批方式落后、办事效率拖沓等现象。有时一个审批环节的耽误就有可能让企业错失商机,挫伤投资者的积极性,对地方营商环境的口碑造成不良影响。

(四)要素不够充分。

一是园区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水、电、气等要素保障还相对滞后。

二是“项目等土地”的情况较为普遍,很多项目引进签约后才去落实用地指标。

三是融资环境偏紧,企业发展缺乏资金支持,大多数中小企业很难得到银行的贷款,制约企业做大做强。四是人才资源相对缺乏,高级人才和科技人员难招、难留。

三、相关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通过以会学习、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全县领导干部对营商环境概念的理解认识,熟悉国家和省市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形成“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思想共识和浓厚氛围。

(二)强化推进机制。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重点解决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慢、企业办手续繁、不依法行政、中梗阻等问题,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开好头、起好步。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大力简政放权,减少审批程序,加大奖励力度和惩戒力度,凡是影响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一律问责追究、严肃处理。

(三)强化平台建设。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定位,加快建设新政务服务中心,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以高标准、高要求将政务服务中心建成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载体,努力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切实提高群众企业办事便利度。

(四)加快思维转变。各职能部门要加快由审批管理思维转变为服务企业思维。不仅要刀刃向内改自己,减少内部审核环节、减免不必要的成本、提高办事效率,还要推行提前介入,超前服务,落实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最大限度地为项目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和精准化服务。

(五)强化政策落实。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于增强城市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对标先进地区,突出问题导向,紧扣关键环节,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

营商环境调研报告篇6

一、我省营商环境的发展现状

(一)深化制度改革,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全省围绕商事主体登记改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信用监管体系完善,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__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加快实施先照后证、三证合一和一照一码,改革红利逐步释放。至xx年10月末,全省各类市场主体达到388万户,比商事制度改革前增加了161.6万户,增长了71.4%。二是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完成全省法人库共享应用平台建设,第一批工商、质监、食药监等10个部门的省级交换平台基本建成;省人社、国税、地税、发改等多部门联合开展失信企业惩戒工作,推动建立跨部门联合奖惩机制。三是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自xx年起,全省自下而上启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改革。目前,全省已建成公共资源交易市场161个,初步实现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项目进场交易,提高了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质量。

(二)转变政府职能,便民利企的政务环境初见成效。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行政 __度改革、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良好的政策政务环境正在形成。一是落实简政放权,深化行政 __度改革。完成省、市、县三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公开,完善了自上而下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以简化办事流程目标为牵引,省级实施的审批事项由xx年的1495项减少为442项。二是强化政策支撑,破解企业发展难题。省委、 __先后出台了《关于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政策 __》、《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多途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三是搭建服务平台,助力企业开拓市场。目前,全省已建成省级以上开发区246家,其中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6家,国家级高新区5家,海关特殊监管区4家(今年我省开发区优化整合前数据)。有10家开发区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在推动企业引进来与走出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创新社会治理,惠商安商的社会环境日趋完善。不断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积极营造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氛围。一是注重典型激励引导。省委、 __坚持每两年召开一次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选树奖励一批先进典型,激发民营经济创业热情。二是强化服务效能建设。深入推进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活动,推动政府部门持续改进服务水平。三是整顿规范涉企收费。全面清理和整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压减涉企收费项目,推动收费公开。目前,我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有49项,其中国家设定的收费项目45项,我省仅保留了道路通行费、公路设施损坏补偿费、人防工程使用费和易地建设费4项。

(四)完善工作机制,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稳步构建。全省各级不断强化法治理念,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促进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落实。一是强化立法引领保障。先后出台了《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河北省企业权益保护规定》、《河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法规,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疏通商事纠纷调处司法渠道。以立案难问题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实施立案登记司法制度改革,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三是推动司法惠企制度落实。大力推广阳光审判、阳光检务、阳光警务,依法高效办理各类涉企案件,努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

二、我省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简政放权的含金量还不够高,事中事后监管服务还不到位。政府、市场、社会三者间的权责与边界还不清晰,一些本该直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审批事项,仍在政府体系内部打循环。有些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事项,权限下放得不配套、不同步,造成企业上下奔波,很不方便。调研中了解到,有些投资类项目只需在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或备案,但环评等手续还需要到市级甚至省级有关部门办理。有些审批权下放得不恰当,对基层承接能力考虑不足,致使下放的审批事项要么大量积压,要么又反委托给上级部门代为审批,时间拖得更长。政府部门创新服务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有些市县政务大厅授权不充分、运行不规范,一些已进驻的单位仍然存在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的问题。投资领域审批虽经压缩,但各种审批要件、程序和环节还是繁多,审批时间还是较长。全省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工作进展不平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进展缓慢。商事管理制度改革还不 __,市场主体退出难的问题还未得到很好解决。企业与政府沟通的渠道还不顺畅,机制还不健全,企业的利益诉求还缺少有效的表达反映途径。被调查的企业中,53.7%的企业反映政企沟通有障碍。群众反映,当下一些干部不适应、 __现象比较突出,怕担责任、怕冒风险、不愿作为成为少数地方官员的普遍心态。

(二)一些惠企政策落地存在障碍,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限制仍然较多。总体看,我省惠企政策的发布渠道还比较分散,公开形式单一,市场主体知晓度不高,尤其在执行层面还存在不及时、不具体、不连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极大地抑制了政策红利效应发挥。有企业反映,很多应该减免的税收和审批项目,你不问,管理部门不说,你不细问,管理部门不细说,如果企业不主动提出来,有的部门在本已知道应该减免的情况下,还会继续收费和审批。不少民营企业反映,各级在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上,多是照搬上级政策文件,有针对性的措施较少,很多时候看到政策,无法享受;看到空间,无法进入;看到机会,无法把握。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在市场准入以及获取各类生产要素等方面仍然面临一些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座谈中,一些商会反映,占补平衡指标很难争取,用地难成为制约项目落地的重要瓶颈。一些垄断性行业凭借优势与民争利,跨界抢线,严重侵害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某房地产企业反映,小区内部的水电气热工程原本应由开发商承担,但现实中这些项目必须交由原来的垄断企业经营。否则,相关职能部门在工程后期验收和提供配套服务等方面不给予放行。

(三)涉企收费依然较多,中介服务市场有待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成本偏高,上半年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元。一些企业反映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确定了力争使我省成为全国涉企收费项目最少的省份之一的工作目标,但具体到费率上与周边省份相比却没有明显优势,企业五险一金的负担总额占到职工工资的40%以上,挤压了企业赢利空间。受供养人员庞大、财政拨付困难等因素影响,收费养人的问题在一些基层部门仍然存在,各类涉企检查收费和罚款依然禁而难止,企业反映强烈。各种认证、评估、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收费不规范,标准不公开,广为社会诟病。许多企业反映,红顶中介还普遍存在于一些服务行业和领域,一些涉及刻章、照相等简单业务,也必须要到指定的服务机构办理,且收费较高,群众意见很大。

(四)金融服务体系作用发挥不够,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突出。当前,我省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势发展要求,尤其是面对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现有金融体系还不能有效地提供充足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还不能形成推动中小企业脱困发展的支撑力量。资本市场发展程度不高。xx年我省社会融资规模4764亿元,其中债券融资517亿元,股票融资205亿元,占比仅为10.8%和4.3%,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了近9个百分点。今年前三季度,我省a股上市公司52家,仅占全国上市公司总量的1.76%,居全国第15位;上市公司总市值7869.6亿元,仅占全国的1.65%,居全国第14位。金融主体创新能力不足。一些金融租赁、消费金融、信托投资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具有创新性质的金融主体在我省刚刚起步,有的还处于空白阶段,无法有效满足各类经济主体多元化的融资需求;面对当前快速发展的新产业、新业态,我省在资产证券化、未来收益权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业链金融等金融产品创新前沿尚未真正起步;保险公司在开发特色险种、更好地服务企业方面仍有不足,通过保险方式为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性不高。金融机构整体合力不强。省内各类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期货等,各自分口管理经营,横向之间沟通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合力。多元化的金融市场建设不充分。我省生产要素、环境要素以及金融产品等交易市场建设发展不充分,商品流、资金流、信息流还没有做到有效融合,影响到了金融资源向中小微企业的配置效率。从社会层面看,再担保机构发展不充分,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加重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五)开发区功能建设滞后,还没有很好地发挥出聚集新兴产业、引领科技创新、率先改革开放的作用。发展规模偏小,是我省开发区建设的现状。我省开发区gdp和财政收入占全省的比重仅为40%左右,而江苏、山东、浙江都达到50%以上,有的地方最高达到70%以上。功能定位不清晰,是我省开发区建设的先天不足。大多数开发区缺乏清晰明确的产业定位,有的工业园区传统产业项目占据了主流,基本没有发挥出聚集新兴产业、引领科技创新、率先改革开放的作用。体制机制不顺畅,是我省开发区建设发展不优的根本症结。个别开发区没有管理机构,相当一部分开发区管委会与当地党委政府,与有关部门的职能交叉、责任不清,在行政审批、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方面改革明显滞后;高新区应该享有的土地、规划等审批权限还没有下放到位,事权与财权不匹配,投资运行体制和财政体制还需要进一步理顺。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是我省开发区内生动力不足的重要因素。考核指标体系设计不科学,往往把开发区等同一般县(市、区)来对待,没有很好地突出体制创新先行、科技进步先导、高端产业聚集的发展理念,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末位淘汰的激励机制还没有有效形成。

(六)选人用人的体制机制不够灵活,科技创新支撑能力不足。我省选人用人的政策环境与京津等地相比还存在明显差距,导致本地的人才留不住,外边的人才难进来,一些专业技术人才少,领军人才缺乏,特别是经济发展急需的适用型、效益型科技人才短缺。截止xx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191.5万人,两院院士(包括中直单位)仅有15人,国家 __仅有31人。与北京、天津、山东、河南等周边省市相比,我省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机构在数量规模、创新能力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还不突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偏低。以企业技术中心为例,京津冀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共142家,我省38家,仅占26.7%,比全国排名第一位的山东省相差124家,与河南省相差一半。

三、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

(一)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原则,抓好改革顶层设计,深入开展各领域改革关联性和耦合性研究,切实做到各项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发挥出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整体合力。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动态评估、管理和调整机制,用有力的放和有效的管,进一步提高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对拟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防止出现审批事项边减边增、先减后增;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要认真进行方式流程再造,切实做到前置条件减少、审批手续简化、审批时间缩短。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给予基层更多保障,确保基层能够接得住、管得好,努力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

(二)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有效提升优化服务效能。坚持把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关键之举,提高政府感知群众期盼、回应社会关切、服务公众需求的能力。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需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电子化和网络化发展,对与企业注册登记、资质认定、商标专利以及与公众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积极推行网上办理,最大程度提高行政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再造服务平台,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下大力打通数据壁垒,积极争取与 __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对接,打通政府部门内部之间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各业务系统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最大程度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打破部门利益化格局,稳步推进中介机构健康发展。借鉴推广云南等地中介超市经验做法,积极引导政府投资项目以竞价方式选择中介机构,保障企业投资项目自主选择中介机构,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良性健康发展。坚持推进政社分开,不断深化事业单位和中介组织改革,深入整治红顶中介,真正从源头切断中介收费和行政职权的利益关联,打破中介性质、行政保护、行业垄断的部门利益化格局。完善中介市场清退淘汰机制,将中介诚信状况与登记机关监管、银行授信、政府招投标等挂钩,倒逼中介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四)大力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和规范市场监管。积极借鉴四川等地经验,探索推进内贸流通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有序整合省、市、县三级市场和质量监管、商务、食药监等多部门职能,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认真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等不规范执法行为,破解九龙治水困局。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注重与信用联合惩戒、行政处罚量化尺度和处罚程序标准化建设等配套政策相结合,遏制权力任性,消除设租寻租空间,不断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努力打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

(五)切实放宽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回稳向好。坚持以加快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机制改革为突破口,创造更加灵活宽松的民间投资方式,唤醒沉睡的民间投资。按照非禁即入原则,积极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对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产业和领域,积极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进入;对预期有收益或通过收费补偿可以获取收益的基础性公共项目,坚持向民间资本全面开放。建立健全重点投资项目联系机制,做到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充分做好项目落地服务保障工作,认真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培育和提振民间投资信心。

(六)加大治乱减负力度,提升稳增长内生动力。坚持把清理整治涉企乱收费作为稳增长、促改革的切入点,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工作机制,认真抓好减轻企业负担各项工作。继续推进涉企收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健全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大力推进国有资本收益划拨支持社保工作,拓展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渠道,尽快拿出适当降低企业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的具体办法,保持企业合理的负担水平。加强部门执法检查联动,突出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形成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的长效机制,严肃查处、坚决管住伸向企业乱收费的黑手。适时开展好第三方评估,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不断提高企业减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探索企业减负法制建设工作,加快研究出台保护企业权益、完善非税管理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为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企业权益提供法制保障。

(七)破解要素瓶颈制约,助推市场主体活力释放。完善工业用地出让制度,在招拍挂基础上,支持弹性出让、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多种供地方式。加快做好工业用地确权工作,坚持在符合用地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前提下,积极研究解决民营企业租用集体建设土地手续问题,增强企业融资抵押能力。进一步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推动电力直接交易和跨省跨区电力交易,降低电力价格;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加快京津冀海关区域通报、通检、通放一体化改革和电子口岸建设,探索商贸+互联网+物流新模式,促进商贸业与物流业融合发展。

(八)全面推进金融创新,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发行票据和债券筹集资金,重点推进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成长型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稳步拓展融资渠道。坚持把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作为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围绕新兴产业+股权价值,将石家庄股权交易所打造成我省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融资中心、服务中心、创新中心。进一步丰富金融服务主体,做大做强城市商业银行,推进河北银行、财达证券公司尽早上市融资,支持燕赵财产保险公司发展壮大,促进渤海信托公司加快业务转型创新。积极鼓励互联网企业和金融企业融合发展,创新服务产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全天候、全方位、一站式金融服务,满足各类中小微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深化银行机构与税务部门合作,推动银税互动良性循环发展,将企业的纳税信用、纳税贡献转化为有价值的融资成本,解决诚信纳税企业缺抵押、少担保、难以获得银行资金支持的难题。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做强省级、做大市级、做实县级融资性担保机构,提升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能力。加强对影子银行、同业业务、理财业务的管理,全面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促进各类资金与实体企业直接对接,降低财务成本。

(九)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步伐。进一步理顺开发区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突出招商引资和项目服务职能,在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前提下,支持开发区根据管理需要,自主设置组织机构,形成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组织架构。按照一县一区、一区多园的原则,认真组织对各市县管理的省级开发区进行优化整合,提升整体建设质量。深化招商引资方式改革,瞄准产业定位,灵活采取多种招商形式,在引进资金的同时,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人才智力。进一步在拉长产业链上做文章,加强园区专业化配套和关联产业载体建设,不断提高产业空间对新兴产业的保障支持力度。学习借鉴天津自贸区一枚印章管审批等经验做法,进一步深化投资 __度改革,优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十)深化人才科技体制改革,积极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氛围。坚持人才优先发展理念,改进党管人才方式方法,进一步做好人才发展规划和人岗匹配工作,积极为高层次人才落地搭建政策平台,最大限度实现专其能、致其力、尽其用。合理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在选人用人、经费使用、职称评定、薪酬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完善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的股权激励政策,加大对重大专利和发明创造奖励力度,提高知识和脑力等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比例。着力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进一步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改革,强化法规制度保障和税收减免支撑,既注重调动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积极性,又注重突出企业成果转化主体地位,真正让市场主体动起来、科技人员富起来、科技成果活起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十一)优化城乡公共服务,凝聚投资置业吸引力。认真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加强区域联防联动体系建设,积极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宜居环境。加大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投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效化解各种城市病,加快推进特色鲜明、富有活力新型城镇化进程。借力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开展与京津之间产业对接,加速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服务产业发展,建设方便快捷的生活置业环境。

(十二)强化效能监督,狠抓政策落地落实。各级政府要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重点,紧紧围绕责任落实、任务分解、组织推动、工作实效等内容,认真开展各项涉企政策督导落实,狠抓懒政怠政专项整治。坚持正推和倒逼相结合,激励和约束相结合,把营商环境优化增比进位指标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加大政府 __力度,从技术和方式方法上完善措施,加快打造全省统一的涉企政策发布平台,并及时做好解疑释惑等工作,确保惠企政策能够广而告之、广为人知。强化政府履约承诺兑现,加强诚信社会建设,对在招商引资中的违约失信行为进行集中清理、集中督办、集中规范,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稳定市场主体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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