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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7篇

通过合同,我们可以明确双方的付款方式和条件,通过提前拟定一份详细的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利益不受到侵犯,以下是吾优心得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分包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

分包合同7篇

分包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为满足甲方建设内邓高速№、2标项目桥梁工程施工的需要,乙方同意就该标段内的部分桥梁工程向甲方提供劳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承包协议。

第一条 工程内容

1、1 工程名称:内邓高速№、2标桥梁工程

1、2 工程地点:河南省淅川县

1、3 工程内容:甲方组织机械开挖基坑,乙方人工配合土方清理。从截桩开始到桥面铺装的所有工作(预制梁板的预制吊装不包含在内),破除桩头按φ1、2米的250元/个,φ1、5米的300元/个包干使用。

1、4 施工范围: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二条 协议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协议的各个文件应被视为一个整体,彼此互为解释和补充,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按下列组成顺序解释:

1) 本协议书及附件;

2) 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 国家现行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7) 图纸;

8) 甲方制订的有关本工程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 工期

3、1 工期: 日历天

3、2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计划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正式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为准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拖期损失赔偿金为3000元/天,拖期损失赔偿金限额为协议价格的10%;

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影响工期,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经甲方向业主及监理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非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可预见的情况不能作为乙方工期延长的理由;

因工期延长或设备停置等原因而造成的费用增加问题,如甲方得到业主的经济补偿,乙方将得到相应部分的经济补偿,否则乙方将放弃追偿权。

乙方不按协议、图纸、规范或甲方的指令施工,甲方有权要求暂停施工,并要求乙方检查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但并不能影响协议工期的要求。

第四条 工程质量

4、1确保省优,争创国优。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达不到要求,乙方承担质量违约金为协议价款的10%,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本工程实行首件认可制,乙方必须按业主及项目部要求进行施工。

4、2为加强本项目工程管理,保证甲方的合同执行监督力度,督促乙方更好的履行合同,利用经济杠杆调动乙方的积极性,甲方将扣留乙方计量款的2%设立xxx。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就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对乙方进行履约考评,如乙方达到考评合格标准,在完工结算时,2%xxx将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施工图纸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壹套(复印件)。

第六条 协议价款

本协议为固定综合单价协议。工程量清单如下:

第七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劳务分包的方式承担施工。

第八条 工程量单

8、1 除非协议另有规定,工程量单中的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本合同第16、1款约定由甲方供应的除外)、水电、现场自检、缺陷修复、自身的管理费用、现场经费、临设建设费、资料费、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外)、利润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并与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的增减无关;

8、2 乙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拼装、维护、拆卸、迁移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8、3 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工程量的确认以设计图纸净值为准。

8、4 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所有措施费用包含在单价中,例如冬季养生费用、混凝土垂直运输费等。

第九条 工程变更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因完善图纸设计等引起的变更时,甲方应在接到变更通知后7天内向乙方下达书面变更通知。

第九条 乙方现场负责人:____ ,技术负责人:____ 。

乙方派出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所有技术管理人员均应具有与本工程相应的资历和经验;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或擅离工地;当工程已进展到收尾阶段或其他原因需要撤离或更换任何管理人员时应在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的前提下进行,并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合适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如不执行,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派出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擅离工地一天,罚款3000元,主要管理人员每人次擅离工地一天,罚款2000元,且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当月的工程计量款中扣除。

第十条 甲方责任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对本工程实行全面管理;

10、2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按时提供施工图纸、组织技术、安全交底、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及交工验收;

10、3 协调施工及生活用水源、电源,交由乙方装表使用;

10、4 负责为本合同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或损害,或人员(业主、甲方和乙方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10、5 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和负责向业主报验;

10、6 负责审定乙方编制的各种计划、报表,按合同规定办理拨款;

10、7 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第十一条 乙方责任

11、1 对本协议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向甲方负责,必须组织自有成建制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力量投入施工,严禁转包和分包,不得擅自与监理及业主发生工作上的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11、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总体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协议规定的标准;

11、3 科学安排作业计划,严格按工程进度需要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以保证本工程按期完成;

11、4 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按甲方统一要求规划搭设现场临时设施和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创建标准化工地;该部分费用包含在单价中。

11、5 应在整个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对其为本合同工程工作的雇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还应为已经运抵现场的装备办理财产保险,其投保金额应足以现场重置;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过程中,甲方对于乙方雇员的人身死亡或伤残,或财产(设备)的损失或损害不予赔偿;甲方也不对乙方与此有关的索赔、损害、赔偿及诉讼等费用和其他开支承担任何责任;办理本款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及总额价中,甲方不再单独支付;意外伤害险由甲方统一办理,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总价1‰的费用。

11、6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统一指挥,不得自行其事;自觉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顾全大局;

11、7 认真做好施工日记和隐蔽工程等原始记录,完整、清楚、详细、准确地积累施工资料,配备专(兼)职质检人员,做好工程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及时提出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交工验收及材料验收报告,做好验收准备,配合各项验收工作;及时提交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积极配合调查,严格整改,接受处理;及时填报各项报检资料并于每月25日前送甲方汇总;

11、8 按时提交各种计划及报表,以及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1、9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及文物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各级罚款);暂停施工期间对工程进行妥善保护;

11、10 交工前保护好工程成品,把现场清理干净;积极配合保修,在保修期内对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复。

第十二条 工程验收

12、1 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经检验合格,并得到业主和工程监理单位认可,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如检验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返工返修合格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因此增加的全部费用;未经检验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隐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或有关单位的要求进行剥露及开口,并负责恢复和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2、2 竣工验收:工程全部完成,经甲方检验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后填写竣工验收报告,由甲方报请业主指定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检验;经检验合格,评定质量等级,竣工验收证书签字后办理工程交付;如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报告的意见进行返工返修,并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重新报请检验,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第十三条 安全施工

13、1 乙方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安全施工生产活动,建立安全施工保证体系,设立安全机构和专职安全人员,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确保本工程实现零伤亡安全事故的安全目标;

13、2 为保证以上安全目标的实现,甲方将扣留乙方完成合同额5%的安全保证金,在每期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扣留,在本合同工程施工完毕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且乙方人员全部退场后7日内返还给乙方;

13、3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甲方本着有效解决安全事故的原则动用已扣留的安全保证金,在扣留的安全保证金总额以外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十四条 环境保护

14、1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规定:

14、1、1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环境和绿化的污染;

14、1、2 严格控制噪音,施工组织计划应根据施工环境、机械和施工内容合理安排,最大限度减少噪声;

14、1、3 节约用水、用电、用纸,减少对能源及资源的浪费;

14、1、4 油漆、油料、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包装完好,防止遗洒、渗漏;同时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品和消防器材,防止燃烧爆炸;

14、1、5 对于废弃物应分门别类处理,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单独存放并送到指定的回收地点,防止施工中产生的有害物质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14、2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乙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甲方有权监督和提出整改要求,如因乙方未采取必要措施而导致或发生的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紧急补救

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在乙方承担施工范围内工程的任何部分发生事故,甲方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修复是保证工程质量或安全的紧急需要,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进行紧急补救或修复,如乙方无能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复时,甲方有权另行雇佣其它人员从事该项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

16、1 本工程所需要的砼、钢材、钢绞线、锚具、支座(含楔形钢板、临时支座、套筒)、弹塑体、及灌浆料(灌浆料由甲方提供原材料乙方负责人工拌合)、压浆材料、预埋件、波纹管、伸缩缝、竖向预应力钢管、钢模板。乙方负责人工配合卸车、材料的工地保管责任及费用。主要材料由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损耗进行领用;每月结算一次;本协议损耗为钢筋i级钢1%,ii级钢1、5%,混凝土0、5%,钢绞线3%(钢绞线工作长度在结算时不进行计量,也不含在3%的损耗内,该部分量只在材料计划和最终材料核算时根据设计图纸或技术交底数量进行考虑)。钢模板全部回收,竹胶板周转四次以上。乙方使用的甲供材料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损耗率,甲方将按供应价×1、1从乙方每期结算款中扣除。乙方应安排人员配合甲方对以上原材料及半成品完成各种试验检验工作;甲方负责原材料实验费用,乙方负责试件加工制作(含前期养护)。

16、2 周转性材料、零星材料和辅助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包括且不限:如施工中使用的吊车、钢管架、扣件等由乙方提供;其它小型机具(包括张拉设备、发电机、电焊机、钢筋加工设备、砼振捣设备等)以及焊条、扎丝等材料由乙方根据具体情况配备。甲方负责原材料实验费用,乙方负责试件加工制作(含前期养护)),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交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并提供样品进行检验,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应按规范关于材料检验批次要求及时通知并配合甲方完成取样检验工作;对检验结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允许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动力(水电)包含在单价中,乙方承担。

16、3 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和每月25日分别提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需用总计划和下月需用计划,甲方经审核后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及时组织货源交付乙方;乙方应及时验收并办理领料手续,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6、4 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均由乙方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自行配置,但必须能满足业主及甲方的强制性要求及施工需要;保持机械设备状况良好,对机械设备经常维护和保养,不发生泄漏污染事件;

16、5 乙方对本合同中约定应由自己采购及租赁的材料或设备因管理能力不够、不熟悉当地环境等需要甲方代为采购或租赁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按实际购买或租赁价格加收5%的管理费用列转乙方使用。

第十七条 工程款支付

17、1 本合同无预付款;

17、2 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

17、2、1 乙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经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验收合格后,对完成的工程量应及时进行汇总报送甲方,甲方3天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由专业工程师配合生产副经理或总工程师完成对已完工程量的确认,由项目合约管理部门核实;当验收结果不能达到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应及时按规范有关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7、2、2 每月25日前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资料进行结算;至少应包括下列项目:

(1)本月(指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止)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发的工程量确认单;

(2)本月完成的协议外工程价款;

(3)按协议规定本月应结算的其他款项;

所有报表都需由项目部有关人员签字核实并经项目经理签发的确认单才能计量。

在工程进展过程中因工程实际需要发生协议外施工项目或需要乙方提供零星用工(机械)等,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给予施工或提供,甲方的经办人员应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在该协议外项目施工完毕或零星用工使用完毕后当天内并填写确认单(一式两份),经甲方的项目生产副经理或总工程师确认,项目经理签发后给乙方留存;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的经办人员及时填写确认单,甲方的项目经理在该协议外项目施工完毕或零星用工使用完毕后7天内没有接收到零星工程(用工)签证单时,视为乙方已经放弃该权利并不允许再次申报。

17、2、3零星用工现场签证:本工程所需要的零星用工的单价及数量必需经甲方的现场技术负责人、主管经理、商务经理签字认可,用工单价按60元/工日进行结算。每个工日按10小时计算,不足10小时的按实际使用时间除每个工日10小时进行换算。

17、2、4治安费、卫生费、暂住户口费、计划生育管理费、养老统筹金、保险费(除一切工程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外)等向有关管理部门交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代交,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7、2、5 甲方在收到乙方月结算申请后及时予以签认,并在收到业主相应工程款后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按报表确认的金额,扣除下列费用并报公司审核确认后支付给乙方:

质量保留金10%;民工工资保证金 5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5 %;按协议规定本月应扣除的其他款项和甲方垫付的其他款项等;

17、2、6 乙方施工的进度、质量不能满足协议要求或甲方对乙方的现场管理、任何工作的执行情况不满时,甲方有权延缓付款或在付款申请书中删减部分金额以防止因乙方履行协议不利可能造成的损失。

17、2、7保留金的支付:保留金为月支付额的20%。

(1)乙方在工程完工经监理工程师、业主和甲方验收合格后28天内按甲方规定的格式提交一式 3 份的结算报表及结算所需的所有证明资料原件,在乙方完工退场后经甲方项目部结算后的28日内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无利息)退还给乙方。

(2)在甲方项目部对乙方结算完成6个月内,未出现有民工工资欠款及材料设备款项的欠付,可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无利息)退还给乙方。

(3)在业主与甲方对工程验收合格后,6个月后无质量缺陷支付质量保留金的'5%,12个月后无质量缺陷支付质量保留金的5%。如发生质量缺陷,乙方不进行积极维修的,扣除质量保留金。

17、3 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双方约定通过银行汇款到协议中指定账户,当乙方因各种原因需更换收款账户时应向甲方提出有效申请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工程款使用

18、1 甲方应按照第十七条有关工程款支付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并有权对乙方使用工程款情况进行监督;

18、2 乙方应将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项用于所有发生在本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支付;乙方在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时间之前应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及用款计划,并在下次付款申请前向甲方提交上次工程款实际使用情况明细及相应的证明资料供甲方审核备案,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

18、3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乙方将工程款挪用、转移时,有权终止本合同的一切支付,直至乙方改正为止;

18、4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故意拖欠当地群众房租等费用时,在拖欠金额已经确认的前提下甲方可直接支付,乙方应予认可。

第十九条 民工工资支付特别约定

19、1 乙方在首次民工进场后10天内或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使用的民工进场后10天内应向甲方提供民工花名册、用工协议、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原件需提交甲方核查)。乙方在每月向甲方申请支付工程款时应将民工工资表提供给甲方,以备甲方核查。

19、2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项在任何条件下均应视为优先支付乙方民工工资的款项;乙方收到甲方的任何工程款项,均应无条件优先支付相关的全部民工工资。当甲方发现乙方收到款项后7天内仍未支付民工工资时,甲方有权扣留其任意款项并依据其提供的民工工资表直接支付给民工,此款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对此放弃抗辩权。

第二十条 进度计划

乙方应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按时提供年、季度、月施工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上报各种工程形象进度统计报表。

第二十一条 缺陷责任及修复

21、1 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等级,从每期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以10%的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在业主与甲方对工程验收合格后,6个月后无质量缺陷支付质量保留金的5%,12个月后无质量缺陷支付质量保留金的5%。如发生质量缺陷,乙方不进行积极维修的,扣除质量保留金。

21、2 缺陷责任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缺陷修复指令起7天内派人对存在的缺陷、病害或其他不合格之处进行修补、重建及修复;乙方在缺陷修复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管养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和材料的损毁及罚款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21、3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执行指令,甲方有权雇佣其他人从事这些工作并支付报酬,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质量保证金内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二十二条 工程保修

本合同工程保修期为1年,自业主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进行自费修复;若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和责任,则应承担由于违约造成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三条 履约担保

23、1 为保证本合同的有效履行,甲方在此要求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5万的现金履约保证金;

23、2 该履约保证金在甲方收到业主签发的交工验收证书并返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时7天内返还乙方;当乙方未能履约或在履约过程中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时,甲方有权将该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返还并无需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23、3 乙方必须加强自身队伍建设,避免信访、投诉、追讨工资等有损甲方信誉的事件发生,如发生类似事件,甲方将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四条 风险条款

24、1 有关工程量确认依据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否则对甲方不产生任何约束力;

24、2 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凡涉及到甲方经济责任内容时,乙方有义务报甲方确认并加盖与本协议一致的印章后,方可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总体进度计划调整施工速度,如乙方不能满足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甲方有权调整本合同工程内容及施工范围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24、4 当甲方对乙方的工程验收后,不排除因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24、5 因业主的原因和责任,造成结算争议和付款延误时,甲方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25、1 如果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25、2 甲方和乙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在双方不能自行调解时,提交甲方总部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二十六条 合同生效、失效及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而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1) 乙方的施工进度或质量不满足协议或规范的要求;

(2) 违反协议规定,乙方将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或分包;

(3)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4) 乙方管理混乱,不服从甲方对现场的管理和指挥;

(5) 经常不履行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不能按时完成,第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资金惩罚,第二次完不成时则甲方有权对其工程量进行分割,第三次完不成甲方下达的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其它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工或围攻甲方施工,办公区域,否则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跟任何第三方所签订的经济或者其他合同,其权利义务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办清财务手续后,除协议第二十二条外其余条款失效;完结保修事项,保修期满,付清保修金后,全部协议失效。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住 所:____ 住 所: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____ 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____ 电 话:

传 真:____ 传 真:

开户银行帐号:____ 开户银行帐号:

分包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双方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施工内容:

1工程名称: 松江·希望城

2工程内容: 外墙保温与非保温施工

3工程地点: 松江·希望城项目

二、 承包方式:

1、聚苯颗粒保温人工费按 ,非保温 。

2、无机保温砂浆人工费按 ,非保温 。

3、乙方所有施工工具自备

4、承包内容:

乙方负责 松江·希望城 外墙保温与非保温工程且乙方负责该楼层所出现的质量问题的无偿维修工作。

4、管理内容: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听从指挥。

2)承包队所承包工程实行全过程管理,即从进入工地开始施工到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全方位管理承包。

3)及时清理落地灰,并注意成品保护。

4)本工程的劳务费的3%为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5年内无息付清。

三、 质量标准:经甲方验收合格

1)、严格按要求施工,必须满足规范规定。

2)、对工程质量超出允许偏差,甲方对乙方严格处罚。

3)、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 安全标准:安全无事故施工

1、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班长做好班前安全交底,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因违反操作规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除追究乙方责任外,并按有关规定罚款,造成经济损失及严重后果,乙方自负。

2、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有关各项条例。

3、乙方应必须服从项目部安全管理相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组织安全学习,发现不佩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500元,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500元,高空抛物每人每次罚款500元。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大小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付款方式:

1、单栋房屋施工工程量面积达到80%后,在次月15个工作日内付清上月工程进度款的70%;施工范围全部完工后2个月内付清工程款的80%;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总工程款的97%;余下总工程款的3%为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5年内无息付清。在没有达到拨付工程进度款之前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付任何费用。对此,劳务费按工程进度款的比例进行支付。

六、 违约责任:

1、对中途不干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已发生的人工费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擅自停工、造成间接损失均按实际计算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商定后予以补充。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终止条件:

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各项指标,甲方付清劳务费后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篇3

承包人: (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分包范围:模板制作、安装、及倒运归库提供分包劳务内容:本工程中的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倒运及模板归库;

二、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三、劳务报酬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金额约为 ;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进行调整;四、工程结算 工程开工后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暂付分项工程的 ;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甲方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核算单及时支付乙方剩余劳务报酬。中途退场不结算尾款,并承揽因中途退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质量标准1、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 ,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定标准)2、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1)模板支撑须牢固,无跑、漏、胀等现象出现;(2)合理使用周转材料,杜绝浪费;(3)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4)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5)拆下的模板应及时清洁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6)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质量事故,经查明为人为造成时,由该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7)甲方如发现乙方的施工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时,将按实际情况扣除合同约定劳务报酬的 ;

六、施工验收及工程量的确认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2、在施工完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双方对工程量进行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七、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责任和义务(一)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1)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2)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2、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4、及时交付应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保证施工需要;5、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乙方责任和义务(二)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 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及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 准;3、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 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4、在向甲方提报所需材料时,须按施工图纸及甲方要求计量;5、乙方必须加强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 方自行负责;6、严格遵守甲方要求的作息时间(施工中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工作时间),有事须向甲方提前请假;7、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安全帽且严禁饮酒、打架,如违者出现任何事故,当事人自行负责;8、认真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如发生丢失、损坏, 乙方应按价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9、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 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10、工程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

八、施工变更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出具工程变更通知单,并提供变更的相应说明,乙方按 照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期间所涉及的工程增量或减量,工程完工决算时,以乙方递交的结 算资料为依据;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 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九、违约责任: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并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处理合同期间的各类 问题,尽量避免争议或纠纷。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自己无法解决的,可向当地所属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有效期及份数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 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2、 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篇4

一、专业工程承包单位的资质

20xx年7月1日起实行的、由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了专业承包序列企业的资质设二至三个等级,60各资质类别。

二、工程承包人(总承包单位)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3.承包人的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三、专业工程分包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2.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

4.分包人的工作

(3)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

(4)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业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p268 2.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分包合同篇5

甲方:上海舜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浙江屹立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嘉兴科技京城2#-25#楼、地下车库、幕墙、铝合金门窗、雨蓬、栏杆、构架等制作及安装工程(2#楼钢网架除外)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嘉兴科技京城2#-25#楼、地下车库幕墙、铝合金门窗、雨蓬、栏杆、构架等制作及安装工程

2、项目地址:嘉兴市东升西路1700号/秀洲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地块

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75000平米

二、本合同施工范围:

嘉兴科技京城2#-25#楼、地下车库、幕墙、铝合金门窗、雨蓬、栏杆、构架等制作及安装工程。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80 天

四、质量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肆仟柒佰肆拾玖万柒仟零肆拾肆元贰角柒分整

(¥:47,497,044.27元)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分包合同篇6

【摘要】市政工程作为城市建设中最为基础的设施工程,其质量好坏与市民的出行安全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所以提高市政工程管理工作十分重要。而提高工程管理最直接有效的做法即加强市政工程分包及合同管理工作。

【关键词】市政工程;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工作

前言

随着市政行业的蓬勃发展,市政设施项目的增加,但市政工程分包及合同管理工作仍存在不少缺陷。市政工程建设工期短,工程量大,对资金投入的需求量也较大,且业主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故需要做好一个建设项目依靠施工单位自身的能力较难实现,而对工程实行分包管理占据重要地位。而发包方与承包方为实现他们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相关的详细内容就需要签订合同,从而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也将成为确定当事人在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开展相关工作的最直接标准,也是明确双方经济活动范围、平衡双方工作关系以及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根据。因此加强企业分包工作及合同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1市政工程分包存在的合同问题

1.1分包人为不适合主体

依照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分包人为违法主体将造成分包合同无效,存在以下两种情况:①没有取得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单位或个人;②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订立合同。由于分包方资质条件的缺乏,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以及民事行为能力,将导致总包方需要承担分包合同无效的民事责任。假如出现分包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是导致总包合同工期被耽误等问题,总包方需要向业主承担违约和赔偿的连带责任。但在具体的工程实践里,总包方由于各种原因经常在责任承担之后难以在分包人处获得真正的赔偿。

1.2分包合同内容、形式不符合法定要件

根据《建筑法》第29条第1款和《合同法》第270条之规定:“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完成”。依民法的基本原则,业主将市政工程交付给总包方进行施工,是其对总包方的各方面履行合同能力及对其资质审查之后的信任为基础,总包方在制定分包合同时有必要先得到业主的认同许可,且要能保障工程项目的主体结构建设内容由本单位施工完成。反之,就合同本身来说即属于重大违约行为,以法律角度来说虽属于一般合同行为,但其内容维法。

1.3违法分包

不仅在总承包合同协定的内容之外进行的分包属于违法分包,没有经过业主许可的分包行为也属于存在风险的违法分包。虽然在许多市政工程项目里,业主的招标文件和总包合同里都详细规范了禁止分包,然而许多总包方却忽视该点规定,一些甚至把工程项目的主体结构也分包出去。目前,我国在工程建设领域立法及监督管理等执法工作尚未完善,加上各种复杂社会因素,例如发包方法律意识、合同意识淡薄,导致承包人的违法分包行为难以查出,或者虽然被查出,由于立法执法系统的缺陷而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这些无疑放任了承包方的违法行为,使得违法分包现象频发。

1.4转包和拆解后分包或分包人再分包行为

根据《建筑法》第28条之规定,可知,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拆解之后凭借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为禁止性行为,第29条第3款规定可知,分包方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再分包也为禁止性行为。此外,《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对该类行为也有相同的`禁止性规定。在具体操作中,一些施工单位就连项目经理都缺乏足够的合同意识,经常为了获得额外管理费将其承包的项目转包或者拆解以后挂分包的名头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或是分包人对工程进行再分包。某些单位看似开设了项目经理部门,却在实施具体管理工作的时候只安排一两个人进行现场监管,不负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不安排监管人员,全部交给接受转包的单位进行施工与监管。这些行为无疑给工程质量带来巨大隐患:不但总包合同的工期、质量与安全很难得到保障,还经常导致总包方所承担的实际亏损远超出其获得的管理费用。

1.5分包合同签订格式不规范,必备条款遗漏

根据法律签订的正规合同是明确并约束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根据。目前,施工单位经常更重视的是合同的成功签订,却忽视对分包合同的格式以及条款等认真审查,对于合同工期、质量监督、施工安全以及竣工验收、违约责任等经常出现约定不明或是未作约定,导致分包合同无法顺利完成,例如当合同一方违约形成纠纷后,另一方因没有合同约定,而无法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市政工程项目分包及合同管理工作具体措施

2.1加强对市政工程分包合同文本的制定、分析工作管理

签订合同前,合同的文本形式应尽可能选择合同示范性文本。在具体操作时,由于合同格式不规范而出现经济争议的实例屡见不鲜。因此如果不是发生特殊情况,应尽量避免选择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私自制定的合同文本形式,从而实际避免其制定的合同文本存在大量不平等条款和存在必备条款遗漏等现象。与此同时,还能加强行政管理部门对分包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便于仲裁机关以及人民法院快速解决争议,使得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对于制定合同文本的具体内容,合同管理者一定要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进行深入考察,从而使得所制定的合同有一定的预见作用,此外还要对合同做详细探讨,防止其制定的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与此同时,要能够保证订立一个合法分包合同的各项材料完善、合同条款无遗漏、合同用语精确以及能充分预见工程分包中可能出现的不合理现象。

2.2完善市政工程项目分包及合同管理系统

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完善分包及合同管理制度至关重要。合同管理步骤十分复杂,包含合同的协商、草拟、审核、订立、责任拆分、履行监控、变更、中止、解除以及终止等,建设单位要加强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第一步要做的即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步骤都贯穿完善的管理制度形成系统,从而让合同的管理工作有依据有约束。在合同订立以后,合同管理者需要向各阶层的项目管理者以及每个工作小组的责任人完成合同交底工作,对合同的重要条款进行解释与阐明,使合同交底制度更加完善。

2.3对市政工程分包合同进行实时管理

目前,在工程进行中合同变更现象愈加频繁,而合同的变更通常会造成索赔争议,故在签订合同以后,合同管理者应加强对市政工程分包合同实施实时监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严格管理现场签证。在依据合同条款履行义务时,要避免提前、超量签证,尤其是在合同变更添加条款的签证要特别小心,签证一定要按照有关的合同条约来确定,能够实现互相制衡。特别不能忽视设计更改以及施工图失误,这种签证只要求签更改或者是改正的部分。(2)迅速记载、收集并清理项目有关的所有材料,审核并详细研究对合同变更内容。在具体操作时,合同变更需和索赔的提出同时完成,要业主和承包方形成统一观点之后再完成合同的变更。(3)迅速解决停工的亏损(包含因承包商原因外造成的停工亏损),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协议的期限用书面形式,根据正规步骤签字确认和停工有关的详细事项。(4)对于定额的约定应该严格遵守,没有对定额进行约定时,需按照工程具体情形或是参照同等类的定额标准与相关的规定进行弥补。

2.4加强相关人员法律意识

对于市政工程合同管理者而言,要提高法律学习能力,加强工程分包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建设单位要不断加强所属员工尤其是各级领导、项目经理以及和经营财务等相关的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以及风险防范意识。使相关工作者能积极利用法律武器,保障施工单位的合法利益,在思想、制度以及组织上建立一道有效避免分包合同法律风险屏障。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作为市政工程分包工作的关键,市政工程管理的每部分工作都应该以它为中心实施,市政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工作现已是国内市政工程建设实现可持续规范发展、严格监管的关键工作。不能让市政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变成死板的格式化管理,它作为一个实时变化的工作,在进行管理时要运用合理的方案及方法,重视管理的灵活性。故,应以重点明确市政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以及深入了解其重要性为基础,在具体操作中摸索并迅速总结市政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的特点,探索出新的方案,防范风险,从而使参与工程建设的每一方都主动完成工程分包合同商定的条约,以此减少市政工程建设市场的风险,维持建设市场秩序稳定,保障市政工程项目能在工期内圆满完成。

参考文献

[1]工程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j].中国招标,20xx(01):30~31.

[2]栾筱艳.试述市政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j].企业科技与发展,20xx(06):57~59.

分包合同篇7

总包人(甲方):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分包人(乙方):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为 (工程建设单位方)建设开发的项目,甲方为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并已经与工程建设单位方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现甲方将本项目的铝合金门窗工程分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施工,乙方在本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非常熟悉本工程处于甲方承包工程的关键线路上,并充分了解甲方就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向建设单位所承担的违约责任。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

第二条 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若有变更,甲方另行书面通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日历天)。

乙方紧跟甲方施工进度安排、接受甲方的合理施工进度计划要求,以不影响甲方进度为原则。

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应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并满足总承包合同的质量要求。

工程施工规范:gb/t7107,jgj113-20xx,工程所在地行政部门颁布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行业标准。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和工程所在地行政部门颁布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应的行业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等

工程每一道工序都需经甲方和监理方进行工序检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四条 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本合同补充协议或文件

本合同

投标书(如有)

图纸、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

总承包合同中与本分包项目有关的条款。

第五条 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试验费用、包安全及文明施工。

第六条 合同价款

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 元。

上述造价已经包含铝合金门窗工程中主要材料、辅助材料、设备、人工、机械、运输装卸费、所有半成品和所有成品的检测、保护费用、利润、风险以及税金等所有费用,本合同总价与单价均为闭口价,除设计变更外总价概不可调整,人工、材料等费用的上涨及政策性调整不构成本合同的调价的原因。

本工程中的铝合金门窗材料与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品质等级、单价如确需变更,由乙方向甲方提交变更材料的核材与核价单,经建设单位书面确认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由乙方递交,并经甲方批准的本工程的报价单(或预算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双方代表

甲方委派

(手机号码 )为本分包工程甲方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甲方代表更换的,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乙方委派

(手机号码 )为本分包工程乙方的代表。乙方如需更换乙方代表的,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乙方代表。

乙方同时委派 为本分包工程的质量员与安全员。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向乙方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建设方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并向乙方提供现有外墙脚手架、临时施工用房,垂直运输工具,和用水、用电接驳口。

在建设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图等资料后,将该等资料提供给乙方。提供室内标高线,水平、垂直位置线,移交测量基准点,并提供门窗的缩口尺寸,提供门窗防雷引下点,乙方连接安装。并在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

施工人员、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完全彻底地撤出施工现场。逾期撤场的应承担 元/天的处罚;逾期撤场一星期以上的应承担 元/天的处罚。乙方承担施工中发生因乙方原因发生的违章事故、人员伤害及对第三者造成财产损失的完全责任,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已方工程的成品或半成品承担保护责任,已完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不限于乙方所做部分),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根据施工进度按时编制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规范所要求的技术资料,达到归档要求;并对其制作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负责。在本分项工程竣工验收提交竣工报告时一并提交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图纸 套,并有效配合甲方工程备案工作。

乙方驻工地代表必须保证每周有六天以上在施工现场组织施工,参加甲方每周召开的内部例会以及每周召开的现场工程例会。现场每缺席一天,乙方承担罚款 元/次。

每周日向甲方提交本周已完工作内容及下周进度计划表和用工计划、现场施工人员清单。

如乙方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甲方,待明确缺陷修正措施后继续施工。

本工程由乙方自行办理其施工人员的社会保险,乙方未办社会保险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支付水电费、员工住宿费等费用。乙方逾期未支付的,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这些费用。

做好门窗的自检及报验工作,并提供该项工程的门窗“四性”检测报告及热工报告。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

工程量完成 %,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 %;全部完工后,付至总工程量的 %。

乙方承建的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和签证价款 之总造价的 %。

剩余5%为工程保修金,贰年保修期满后无息归还。

甲方以支票形式支付工程款,乙方必须出具承包单位的有效发票。

乙方的建筑税,由甲方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予以代扣代缴,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纳税证明。

建设单位逾期向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的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工程设计变更

乙方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本工程进行变更:

(1)建设单位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并经甲方确认后通知乙方的变更指令;

(2)除上述(1)项以外的由甲方作出的变更指令;

工程变更的签证单应对签证事由和内容进行详尽的描述,必要时附上图示及工程量计算式,并注明发生时间、地点和工作部位;该签证单应当由甲方代表、监理签字并加盖甲方项目章和监理公司章,否则,该签证单无效。

对于工程技术变更必须办理技术核定单,经甲方报设计方、监理方、建设单位确认后进行施工,并按照竣工资料编制规定编入竣工资料。

工程变更部分的价款按照本合同前述约定的合同价款的计算和结算方法进行增减;若本合同前述约定的合同价款的计算和结算方法中无类似价格的,按照 定额标准计算并下浮 %,或由乙方提出报价申请,经甲方、监理和建设单位确认;工程变更增加的工程款,在工程竣工后结算解决。

工程变更引起工程价款增加的,乙方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七天内向甲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在工程结算时调整合同价款;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七天内,未向甲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增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应相应减少。

第十二条 工期顺延及索赔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监理、建设单位共同确认,工期

相应顺延。

建设单位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导致工程关键线路工期延误;

建设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量较大增加,导致工程关键线路工期延误;

一天内非分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超过8小时;

不可抗力。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及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应当在索赔事件发生后3天内,向甲方代表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的视为放弃该部分索赔的权利。甲方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及时向建设单位递交,并配合乙方要求工期顺延和索赔。

甲方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建设单位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乙方协助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本工程方面的相关资料,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甲方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乙方不积极配合,使得甲方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的,则甲方可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

第十三条 工程检验及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未经甲方代表和施工监理认可,乙方自行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和施工监理有权通知乙方返工或采取必要手段检测,不论检测复查结果如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工期损失也由乙方负责。

无论甲方及施工监理是否进行验收,当建设单位、甲方及监理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提出检验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合格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按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 9 套,竣工图纸电子文档一套及竣工验收报告。 所有资料应完整、清 晰、真实,符合城建档案馆归档要求及其它相关部门规范要求。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10日内通知建设单位进行验收,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验收。如需整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建设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程序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后,如建设单位要求修改,乙方必须做相应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本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建设单位、监理、甲方及有关单位验收合格;

乙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上述二个条件同时满足之日为本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铝合金门窗的颜色由甲乙双方方确认后并封样保存,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质量必须和乙方送达甲方的样窗相符,玻璃及配件与工程报价商务标相符合,乙方会同监理单位将成品抽样,送相关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测试,并提供检测报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应包括在综合单价中。

门窗分格开启方向和安装工艺以甲方确认的深化图纸为准进行施工。

乙方对已安装好的外墙窗做喷淋试验,甲方提供水源及其它方便。

第十四条 竣工结算

未经甲方、监理、建设单位书面核准和许可,乙方超出施工图纸增加的工程量或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由乙方自行负责,均不计入工程量的结算范围;

本工程经甲方、监理、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本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竣工结算;乙方逾期提交的部分,视为乙方放弃该部分的权利;

任何涉及合同价款、结算的文件、报告,都应有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除此之外任何形式都应视为无效,不得作为结算的依据。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

第十五条 保修

在乙方承包的范围内,乙方承诺自甲方总承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就其所完成分包工程直接向建设单位承担贰年的免费保修服务。

若在质量保修期内出现产品及安装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更换,甲方与建设单位均无须向乙方支付维修、更换的人工费、材料费等任何费用。

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或建设单位的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及时进行修理、更换工作。修缮工作须得到建设单位和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的书面认可;如发生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后立即到现场抢修。如同一部位经乙方返修2次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或导致建设单位向甲方要求承担保修责任的,甲方有权委派他人返修,由此产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的,不足部分由乙方在30天内一次付清。

乙方应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进行维修;否则甲方或建设单位有权自行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另外甲方或建设单位还有权收取相应的管理费(根据维修费用的20%计算),上述维修费和管理费从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30天内一次付清。

第十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乙方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乙方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有权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已对总包合同有相应的了解。

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见附件)。凡因乙方的原因,施工现场在政府部门(市区级)的现场检查中被要求严重整改处罚的,将在结算总价中扣罚1~3%。

第十七条 转包与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乙方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的停、窝工损失及建设单位向甲方的索赔)。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应按照逾期支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的上限为逾期付款金额的10%。

乙方逾期完成本工程的,应承担每日5000元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逾期完成本分包工程,造成甲方对建设单位承担逾期竣工责任的,乙方除应承担以上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的停、窝工损失及建设单位向甲方的索赔)。

若乙方在施工阶段工程逾期,甲方认为乙方无法按期完成工程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场,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分包其他人施工造成的差价损失、甲方向建设单位所承担工期延误等责任)。

本工程未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标准为止,返工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延长,并按本合同暂定总价10%支付赔偿金。由于乙方的质量无法达到约定的标准,造成甲方对建设单位承担质量违约金的,乙方除应承担以上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的停、窝工损失及建设单位向甲方的索赔)。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怠工、取闹,否则视为违约,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

本合同解除或提前终止的,甲方有权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乙方应在二天内无条件撤出施工现场,否则,每逾期一天按每日5000元支付违约金,造成其他损失的,由乙方一并赔偿。

乙方不得擅自做出工程变更,擅自工程变更为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承担损失范围参照。

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根据总包合同对建设单位承担工期延误、损失赔偿等任何损失的,甲方可从本应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中扣除相应的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弥补损失的方法;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十条 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视为签字代表已得到合法授权。

涉及通知与送达以本合同记载为准。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章)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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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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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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