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署是双方表示自愿遵守合同内容和履行义务的证明,现行的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和雇主的义务,以确保劳动关系的平等和公正,吾优心得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入职就签合同参考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入职就签合同篇1
欢迎您加入京柏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在您入职之前请确认以下事宜:
一、您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关系;
二、在您以全职身份加入本公司之后,不得做兼职工作或在外自营生意;
三、不得劝说、拉拢本公司员工离职,在内部散布对公司不利谣言;
四、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1、不得将公司文件、培训资料或其它物品交给非公司以外的其他人;
2、非经许可,不得阅读、复制和摘抄公司文件;
3、不得向公司以外其他任何单位、任何人提供公司客户资料;
4、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它活动,不得向外传递和散播;
5、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它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6、不得将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向竞争对手传播;
五、自进入公司工作之日起,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公司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自觉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六、在试用期期间,因自身原因确实无法胜任(完成)工作岗位的相关工作要求,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雇佣关系;
七、员工必须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包括工作岗位调动);损坏公司财务必须照价赔偿,并接受公司处罚;
八、员工若有造谣生事、敲诈、盗窃、打架、煽动或教唆怠工、停工、罢工、在公司酗酒或赌博、无故抗命或侮辱主管人员,愿接受公司的解雇及有关法律的制裁;
九、新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可依据劳动法相关规定予以解雇,除结算工资外不作任何其他补偿;
十、试用期间若个人原因要求离职的,必须提前三天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本人自愿履行以上所有公司相关条款,本合同书适用于试用期员工、)
京柏人事行政部:__________入职合同签署人: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
入职就签合同篇2
标签:工作合同,工作签约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但是在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中根本没有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或者虽有约定,但用人单位实际上并未支付,在这样的情况下,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对劳动者是否还有约束力?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并未对此做出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处理不一,严重损害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性。下面笔者根据劳动争议多发的几个省市出台的指导意见,就竞业限制补偿金对竞业限制协议效力的影响进行分析,希望能够给读者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此类案件提供一些参考。
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这几个省市是中国劳动争议案件的集中地,因此,这几个省市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基本上代表了目前司法实践中的主流意见,笔者通过对上述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台的指导意见的分析,认为司法实践中关于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经济补偿时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存在三种观点,即“有效说”、“无效说”、“效力待定说”。
一、“有效说”,以上海为代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三条关于“当事人对竞业限制条款约定不清的处理”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劳动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未约定是否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或者虽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支付标准的,基于当事人就竞业限制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认为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补偿金数额不明的,双方可以继续就补偿金的标准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 20-50%支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限制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年。根据该指导意见,用人单位未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未约定支付标准的,竞业限制协议仍有效,劳动者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可协商约定,协商不了的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 20-50%支付。
二、“无效说”,以江苏、浙江为代表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了经济补偿但未按约定支付的,该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江苏省的指导意见对于用人单位未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了但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直接否认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竞业限制协议对劳动者没有法律约束力。没有法律约束力当然可以理解为没有法律效力。但是,该指导意见在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又增加了一句,劳动者依约遵守了竞业限制条款,但用人单位未按约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双方没有约定补偿标准或约定的补偿标准低于《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标准,劳动者请求按照((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标准补足的,应予支持。
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但未同时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经济补偿的数额明显过低、不足以维持劳动者在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该竟业限制条款或协议无效。第三十二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再具有约束力:(4)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效力待定说”,以北京、广东为代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就补偿费的给付或具体给付标准进行约定,不应据此认定竞业限制条款无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予以补救,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照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前最后一个年度劳动者工资的20%—60%支付补偿费。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至工作交接完成时,用人单位尚未承诺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四、对三种观点的评析
竞业限制的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但由于竞业限制限制了劳动者的择业权,因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成为必要,是对劳动者择业权被限制的补偿。从合同性质看,竞业限制协议属于一种双务合同,用人单位如果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者当然可以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上海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未约定支付标准的,竞业限制协议仍有效,劳动者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可协商约定,协商不了的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50%支付,这似乎有强制双方履行的嫌疑,不足之处在于未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否还需履行竞业限制协议。
江苏、浙江规定用人单位未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了经济补偿但未支付的,直接认定竞业限制协议无效,这样似乎显得太武断。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由于疏忽或对法律知识的缺乏,在协议中未约定经济补偿,但是其目的并非损害劳动者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如用人单位愿意支付经济补偿,但劳动者以协议未约定经济补偿为由不同意接受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请求,要求法院判令协议无效,如果法院直接否认协议的效力也是不妥的。
北京和广东规定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并不导致协议无效,只有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时,竞业限制协议才不产生法律效力。协议中未约定经济补偿,并不能必然得出用人单位有“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故意,如果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经济补偿,才说明其有“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的故意,这种情况下认定竞业限制协议无效显然是没有问题的。笔者认为,北京和广东的规定是比较合理的,既兼顾了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保护的要求,又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充分把握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
入职就签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营业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三)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认工作时间执行以下条款。
(一)a、标准工时工作制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c、不定时工作制。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23日为发薪日。
(二)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月基本工资
(三)双方约定加班加点工资计发基数按月基本工资为标准结算。
五、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社保方面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
(二)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七、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条件和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3、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4、乙方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或给甲方造成5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5、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乙方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7、乙方兼任其他公司工作的;
8、乙方提供不真实人事资料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10、其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解除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的;
(3)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移交正常工作并经甲方同意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宣布解散的,或因门店经营不善、租赁合同解除、加盟商撤资、闭店或不可预定的天灾、事故导致门店无法继续营业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解除合同:
(1)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甲、乙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八、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
(一)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二)未约定的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其它事项: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后的三日内书面告之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代签和涂改。
(四)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合同附件包括:《梅尔卡兰奴门店员工行为管理规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签章日期:签名日期:
入职就签合同篇4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被聘用者)姓名:_______
性别: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 聘用岗位及职务
甲方因房地产开发项目需要,经考查、考评同意聘用乙方在 锦玉佳苑 项目岗位工作,并担任 职务。
二、 聘用合同期限
1 本合同自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锦玉佳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为合同有效期。
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因本人工作、技术不能满足甲方工程需要,甲方在试用辞聘前10日内通知乙方。
三、工作职责、内容和工作条件
1 乙方的工作职责
2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 3 实行节假日累计休假制,年总休节假日65天,实行年薪制考核。
4 乙方在接受甲方聘用(任)后,必须按照甲方对本岗位任务和职责要求,完成规定的安全、质量指标和工程进度计划。
5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据乙方在职岗位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用品,确保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6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作业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规程,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考核、考绩制度,奖罚制度。
四、工资待遇
1年薪工资实行动态管理,即60%按月支付,40%考核工资按履行合同义务、工程进度计划、考核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无重大责任失职的如期支付(6个月)
2 因故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提前离任时,考核工资40%期内,按总额的50%结算支付。
五、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1、 甲方为公司聘用(任)员工免费提供食宿。
2、甲方依据聘用(任)员工不同地域来源,个人基本条件的不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向社会保险部门缴纳的社会保险,在年薪工资中含全部项目,应交的保险费等相关社保费用由本人按规定自行缴纳。
3、甲方依据双方协定的工资待遇标准共同履行义务、责任。乙方因特殊原因需休假时,甲方提供方便,但带薪休假不得超过4天,不享受40%考核部分,超出时按实际休假日结算扣减相应工资标准。
4、非工程造成的意外伤害,因本人自身身体原因在工作合同期内出现病况时,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方便和人道援助。乙方亲属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要求和因故造成的工程影响。
5、临时休假或年休假期间,乙方往返路费自理,期间安全责任自负。除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内,因个人原因外出、休闲造成的意外伤害(亡),均由本人负责承担其经济损失、法律责任。
6 、凡甲方招聘本城相关人员,食宿自理,作息时间按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执行。年薪工资不足6万元的',不按40%进行考核。
7、节假日执行合同聘用(任)约定。
六、聘任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1 本合同项目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 本合同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_______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拖欠工资3个月时,甲方不能按核定工资待遇标准支付时。
(二)乙方不胜任本岗位工作,不能严格执行公司管理制度,不按聘用岗位履行职责、义务及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4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解除聘用合同:_______
(1)在试用期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责任的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与乙方解除聘用合同
(1)不能胜任原聘用工作的
(2)因订立聘用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3)乙方不按条件履行聘用合同的
6 有下列情形,甲乙双方需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依据本条5(1)(2)(3)解除乙方聘用合同时,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因故需解除聘任合同时,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或提供工作条件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条款履行义务,乙方有权提出申诉,甲方依法承担其经济责任。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甲方有权提出申诉,乙方依法承担其经济责任。
八、此聘用(任)合同双方平等协商同意,双方依法信守。
九、此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财务一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入职就签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一、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甲方聘请乙方担任____课程任课教师。
二、甲方职责
1、甲方按教学计划要求提供给乙方相应的教材、授课课时数。
2、甲方按每标准课时______元的标准支付给乙方讲课酬金。甲方为进行教学质量监督,暂扣乙方5元每标准课时的课时费,在确定无教学质量方面的问题后,于第二个学期的第一次课时酬金表中计发。
3、甲方按相关规定支付给乙方命题、批改作业、评卷报酬,酬金发放时间与甲方正式员工发放时间相同。
4、甲方因故需停课,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如临时停课,非乙方原因而乙方未能接到通知赶来上课,甲方按两节课课酬标准的50%付给乙方工资。
三、乙方工作职责
1、乙方向甲方提供学历证书和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乙方若不具备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任职资格,在受聘前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试讲。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教学计划要求组织教学,如认真备课、讲课,批改作业、阅评试卷等。
3、为保证甲方能正常传达教学管理信息,乙方每周至少主动与各主管系负责人联系一次。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如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课堂,否则,每发现一次从乙方当月课时酬金中扣除20元。
5、乙方因故不能按时上课,至少应提前一天告知相关系部并到教务处办理调、停课手续,事后应补上所缺课程课时。乙方不得擅自调课、停课,否则,每发现一次从乙方课时酬金中扣除50元。
6、乙方要求中止合同,需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系部,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解除合同。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1、教学质量考核不合格。
2、乙方不认真履行合同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3、教学过程中谈论与教学无关的内容且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甲方教务处(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入职就签合同篇6
甲方:(银行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内容及岗位职责
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认真、负责的完成工作任务。具体工作内容及岗位职责详见附件。
2.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二、工作时间和休假
1.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安排。
2.乙方享有法定假日及带薪年假,具体休假安排由甲方制定并向乙方通知。
三、劳动报酬
1.乙方的劳动报酬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岗位等级进行确定。
2.乙方的工资由甲方按月发放。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具体待遇由甲方制定并向乙方通知。
五、保密条款
1.乙方在工作期间及离职后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将甲方工作中的知识产权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解除合同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本合同期满前,如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胜任原工作的。
3.本合同期满前,如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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