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碰到某些紧急情况时,一定要启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是对社会风险的预防和控制, ,下面是吾优心得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物业除雪应急预案参考6篇,感谢您的参阅。
物业除雪应急预案篇1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的控制和降低停水、停电给我校教学、生活、及正常秩序带来的不利影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校园”为指导思想,从维护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出发,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层次清楚、协调配合、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映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反映体系,全面提高学校和后勤处应对突发实践的反映能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保障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和维护教学秩序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学校教学、生活造成的损失,是学校各级领导的重要职责。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对各类事故的发生落实在管业日常管理之中,落实各班组长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作业水平,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
3、坚持协调配合的原则。各单位在学校管业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积极配合,快速反应,有效解决因停水、停电给学校的教学、生活带来的各种问题,最大限度降低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适用范围
适用与各种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设立山大兴隆山停水、停电应急小组,统一指挥学校应急行动。 应急小组由兴隆山管业柳少霞担任组长,工程部经理杨磊副组长,组员由宏泰物业各个班长,领班组成。楼宇部经理尹逊亮为总协调人。
四、应急处置
(一)、停电应急处置
1、及时租赁大功率发电机,应在停电的两个小时后正常启动;
2、做好高、低压设备,变压器、各线路的检查工作,做好设备日常必须处在最好的工作状态;
3、发电机燃料储备在300升以上,保证可以连续工作3—4个小时;
4、因学校线路故障出现停电,要即刻通知各部门,15分钟内抢修完,应先保障基本生活用电,并马上组织人员到现场组织维修。
5、如果供电局提前通知停电,后勤处要提前对全校发出停电通知,检查发电机,做好供电准备,并根据时段调整供电负荷。
(二)、停水应急处置
1、为保证学校用水,二次泵站内安装有生活泵4个,一备一用,做好备用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修,每两周试机一次,保证能随时起动。
2、做好学校水道管网的检修和维修工作,如果出现破裂、漏水、
设备故障等,马上抢修,需要停水的可采取分段停水,并马上通知相关单位。
五、应急程序
(一)、任何情况任何程度的停水、停电、停气,值班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管业领导汇报。
(二)、管业经理应马上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抢修,并根据时间及影响范围报告校方领导,由管业经理根据需要通知各相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六、应急结束
事件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要召开总结会议,对事件的发生及应对过程进行总结检讨,同时各单位需要对事件中的遗留问题妥善解决。
物业除雪应急预案篇2
根据物业集团公司下发通知与要求,为扎实做好公司及各项目汛期预防工作,保障公司和业主财产及人身安全,特制定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
职责:负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各项目排水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保证排水系统完好有效;加强各项目的巡视检查,及时查找漏点,避免因漏雨导致的电路短路、设备损坏问题的发生,特别是各项目的高配间,必须保证正常供电;负责各项目避雷设施设备的检修工作,负责储备必要的防汛、救灾物资;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按照本防汛救灾预案组织维护和抢险工作。
(二)在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成立四个工作组
1、成立防汛抢险组
组长:__
成员:__
职责:在防汛领导组的指挥下进行防汛抢险工作,各项目经理组织抢险对各管理区域进行全面检查,确定积水区域事故发生原因,制定局部应急措施,组织进行处理。
2、成立设备保障组
组长:__
成员:__
职责:在防汛领导组的指挥下进行防汛抢险(用水泵进行排水)工作。各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组织利用排水泵等设备对积水严重区域进行排水,保障各管理区域正常。
3、后勤保障组组长:__
成员:__
职责:在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抢险通讯、统计、后勤保障工作。在发生汛情时,做好公司内部信息的传递和后勤保障工作,在汛情后,统计汇总由于汛情造成的损失情况。
4、应急救援组组长:__
成员:__
职责:在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汛情援助工作。当某项目发生重大险情时,及时抽调进行救援。
二、防汛物资:
1、雨鞋、雨衣、铁锨、编织袋、手电筒、铁丝、排水泵、托线盘等,并设专人负责,确保防汛物资24小时可领用。
2、各项目经理为各区域防汛责任人;加强防汛意识培训,对重点部位要检查到位,发现险情及时上报部门或公司领导,并采取积极措施,避免险情扩大。
3、防汛期间所有防汛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4、遇中雨以上雨情时,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值班;遇大到暴雨雨情时,实行全员全岗值班制度。
5、当办公室值班接防汛通知后,应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及全体防汛。
6、各项目值班接到业主求助信息后,应及时通知当值领导和项目防汛主要成员迅速到现场查看情况,及时处置;
7、当遇到管理区域内出现大面积积水时,应迅速组织赶赴现场,调集水泵等相关设备进行疏通、排水,同时上报公司领导。
8、平时,办公室内勤和各项目客服应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并及时通知相关天气情况,同时做好防汛期间值班签名,及重大汛情记录。
9、防汛物资应加强管理,汛期结束后交仓库保管,以备后期续用。
物业除雪应急预案篇3
一、组织领导
成立禹会区城管执法局扫雪铲冰领导小组,组长由赵斌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大队长卢家保、丁丽萍担任;成员由各中队中队长、副中队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沈颂红同志担任,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指令,办理具体事宜,掌握各路段扫雪铲冰工作进度和相关情况。
领导分工:卢家保副大队长主要负责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辖区扫雪除冰工作;丁丽萍副大队长主要负责四中队辖区扫雪除冰工作;各中队中队长、副中队长负责各自辖区扫雪除冰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从旁配合协助。
二、责任划分
我局扫雪铲冰工作在市局、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统一指挥、分片负责、部门配合、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方法,各中队发挥主力军作用,具体责任划分为:
各中队做好各自责任路段、公交路线的扫雪铲冰工作;动员沿街单位、经营户和住户负责责任区范围内的扫雪铲冰。具体责任区范围为左右至邻墙、前后为门前到道路中心线。
五中队协助环卫所做好扫雪铲冰工作,并调派铲车,根据需要做好融雪工作。
三、道路类别及扫雪铲冰时限
辖区道路共划分为三类,即:主干道、次干道、背街小巷,其标准是:
(一)主干道:朝阳路、涂山路、东海大道、胜利路等主干道扫雪铲冰一般不超过12小时,严重情况不超过24小时。
(二)次干道:纬四路、吴湾路等次干道扫雪铲冰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严重情况不超过36小时。
(三)背街小巷:长乐路、长丰路、长兴路、前进路等次干道扫雪铲冰一般不超过36小时,严重情况不超过48小时。
四、应急预案划分
按照降雪量程度,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降雪预警级别共分三级,降大雪或特大雪(一级)、降中雪(二级)、降小雪(三级)。
(一)一级除雪预案:当降中到大雪时,我局和区环卫所扫雪铲冰办公室不分白天、夜晚、节假日,以雪为令,迅速组织工作。我局统一指挥,协调相关部门、街道做好抢险工作、增添抢险物资,对辖区道路积雪进行清除,及时撒布工业盐,防止路面结冰。
(二)二级除雪预案:当降小雪时,我局立即调查雪情、路况,组织人员、设备的集结、调配,视路面情况,上路作业。利用机扫车辆,对主干道进行快速清扫,使地面无积雪。当路面积雪厚度超过1.5cm时,对主干道、公交路线等重点路段撒布工业盐,防止路面结冰。
(三)三级除雪预案:当气象预报有雪时,扫雪铲冰办公室负责人立即上岗,成员立即到位,做好除雪人力、设备、物资的准备及预案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路面扫雪铲冰工作按照先快车道、后慢车道、再人行道的顺序进行;街巷按照先机动车道、后人行道的顺序进行。
我局在组织执法队员、环卫队伍扫雪的同时,督促沿街责任单位、经营户和住户及时清扫,白天降雪的,随降随扫;夜间降雪的,在次日10:00前清扫完毕。清除的积雪应就地堆放在不妨碍交通的向阳处。
五、工作要求
(一)确保通讯指挥畅通。应急预案启动后,扫雪铲冰办公室立即启动扫雪铲冰值班制度,设专人昼夜值班,负责电话、微信、qq联络畅通,每日向市执法局、区政府办公室上报扫雪铲冰进度,及时上报重大情况。并攥写工作信息,在市局、区局公众号上推送。
(二)加大督查力度。各中队要加大对扫雪铲冰工作的督查力度,宣传动员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清除责任区内的积雪。对表现好的中队和个人及时予以宣传报道,对责任不落实、任务不落实的中队和个人予以曝光,扣除相应绩效工资。
(三)物资保障到位。为保证扫雪铲冰工作落到实处,购置一定数量的融雪剂或工业盐以及扫雪铲冰工具,储备足够的油料,车辆、设备要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四)安全规范作业。各中队要对辖区户外广告、雨棚、霓虹灯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环卫清扫作业队伍在扫雪铲冰时,要着标志服,设置安全警示锥。垃圾运输车辆要加装防滑链,谨慎驾驶,保障垃圾安全运输。温度在摄氏2度以下,停止道路一切冲洗作业,防止路面结冰。
物业除雪应急预案篇4
根据上级自然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
xx社区位于xx街道办事入东2公里,辖区有企事业单位8个,4个家属院落,2个物业小区及1个城中村,另有学校1所,辖区共有常驻居民2187户,4000余人。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长:xx(社区主任)
副组长:xx(社区党支部书记)
成员:xx(副主任)xx(委员)xx(委员)xx(委员)xx 下设办公室,负责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职责分工:
(1)组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
(2)副组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
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
(3)小组成员负责发布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
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小组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社区巡查小组:社区两委会、社区居民小组、社区志愿者组成社区巡查小组。
三、防灾抢险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和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自然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异变状态的,应每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社区居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社区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小组成员、抢险小分队小组成员、社区巡查小组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社区居民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区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社区居民小组购雨衣、手电、应急灯(具体数量由社区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俞厚祥保管。
物业除雪应急预案篇5
20xx年春运从1月8日开始,至2月16日结束,历时40天,为确保春节运输的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全县春运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力以赴实现“和谐有序、安全为先、科学组织、优质便捷”的春运工作目标,确保不发生旅客滞留现象,人流、车流集散有序,避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和因管理不到位引发的严重交通堵塞,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春运安全有序,我镇成立了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如下:
组长:吴祖辉(镇长)
副组长:唐珑程(人大主席)吴泽垠(武装部长)
成员:麻跃华(副镇长)杨昌华(派出所长)吴柒斤(综治专干)吴树华(司法所长)唐成保(农机员)石成佳(农税会计)吴香妹(农机员)龙记先(民政员)石加强(工勤干部)龙天明(国土专干)吴绍云(农技员)吴俊伟(组织干事)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春运工作的指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政府办公室,由副镇长麻跃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话:0743-3690279。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镇春运办向各村、单位下达“春运安全责任书”,各村、单位应根据上级春运精神,拟定相应方案。对春运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明确具体工作责任人。特别要把安全工作要放在重中之重,严抓不懈。各村委会主任对本辖区的春运工作负总责。
(二)加强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春运期间,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中、小学校在寒假前和节后开学要要教育学生不要乘坐无证驾驶机动车,不要在马路上嬉戏玩耍,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各村、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多形式广泛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把春运交通安全送到千家万户。
(三)重点部位,重点把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自己的运输状况确定重点部位,实行领导坐镇指挥,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和突发事件,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强化安全责任制,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1、加强对驾驶员、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运输条例》,把好驾驶员资质关。严禁超载、酒后开车、疲劳驾驶。
2、严禁不符合春运安全条件的车辆上路运营;严禁农用车载客;严格查禁违章司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3、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路面通行条件、交通违法行为等进行登记造册,详细了解镇区范围内各道路基本情况。
(五)从严查处公路“三乱”案件。春运期间是“三乱”案件的多发期,在春运期间要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发现案件坚决从快、从严处理,严厉打击违法乱纪行为,在处理超限超载问题上,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执行,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六)科学应对,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各村和各相关部门要完善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健全春运应急指挥协调机制,加强春运监测,及时掌握各类群*性事件动态,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将突发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最大程度地预防事故和减少损失。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反应快速、应对正确、处置果断的应急管理机制;正确实施交通管制,遇到冰冻恶劣天气影响交通安全时,要首选控制车速、限制车种、间断放行等办法,尽量不封路、少封路,在迫不得已必须封路时,也要尽可能缩短管制时间、缩小管制区域,尽最大可能地确保道路畅通。
(七)提高服务质量。各运输单位和车主要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尽最大努力方便旅客出行。
(八)坚持值班制度。镇春运办在春运高峰期要24小时值班,随时了解本地区本部门的春运情况,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重大事情及时向县春运办和主要领导报告,并实行24小时限时报告。
(九)建立严格的奖罚制度。镇政府将在春运结束后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在春运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领导要依法追究责任并予以通报。
物业除雪应急预案篇6
为及时、妥善地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的事件,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稳定,根据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维稳工作八项工作机制的要求,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深入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千方百计消除各种不稳定隐患,确保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工作目标: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努力化解矛盾,减少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发生群体性的事件时,要做到反应迅速,临阵不乱,分工协作,处置果断,确保稳定。
二、指挥机构和职责任务
处置重大、重特大突发群体性的事件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委书记或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处置一般突发群体性的事件时,按照业务分工由县委分管领导或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由事件主管部门、县公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县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应急指挥部的职责是:在突发群体性的事件预警时,立即指令相关部门进入预警状态;在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发生时,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决定并公布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方案;负责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
突发群体性的事件主管部门是预防和处置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责任主体和日常工作机构。其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等工作;编制和完善突发群体性的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在事件发生后作为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职责组织实施应急工作。
在县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按照“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县直有关部门(包括应急保障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共同实施应急处置预案。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会同县武装部、武警中队、民兵预备役营完善应急治安保障方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各项措施办法。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相应的突发群体性的事件领导机构和各自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群体性的事件的应对工作。
县委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县突发群体性的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三、处置群体性的事件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化解矛盾。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的事件。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群体性的事件原则上由发生地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处置,必要时上级党委、政府直接负责处置,或派员到现场指导处置。处置较大以上群体性的事件必须设立临时应急处置机构。在具体处置过程中,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指挥员及其权限。
(三)依法、按政策办事。在处置群体性的事件过程中,要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切实维护好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
(四)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相关地政府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上级有关部门应及时予以配合和支持。当地政府与上级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
(五)教育疏导,防止激化。要讲究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听证等方法,引导群众合法、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要把法制宣传和教育疏导工作贯穿处置工作的全过程,通过新闻公告、现场广播、印发通告等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警力使用妥善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党委、政府要根据群体性的事件的`起因、规模、影响及现场情势和危害程度,决定是否动用处置性警力、是否采取强制性措施以及采取何种强制性措施、是否使用警械以及使用何种警械。既要防止因警力和强制措施使用不当而激化矛盾,也要防止当用不用而使事态失控。处置群体性的事件,一般不采取强制措施。对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可以依法使用警棍、盾牌、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必要的驱逐性或制服性警械。一线民警不准携带、使用杀伤性武器。在使用强制措施和警械前,必须以广播、通告等方式,明确告知现场群众,防止发生意外伤亡。
(七)依法及时,果断处置。对围堵冲击党政军机关、要害部门、重点部位,阻塞交通要道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控制局势,消除危害,平息事态。
四、责任分工
各级各部门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协作,相互配合,顾全大局,确保稳定。
(一)因企业改制中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企业主管部门牵头,发改委、经委、财政、国资、劳动保障、工会、法院等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二)社会保障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财政、经委、民政、人事、工会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三)农村和农业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农办和农业局牵头,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物价、法制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四)因集资款、“三会一社”(农村合作基金会、工商联经济互助会、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互助会、供销社社员股金)债券、存储款等不能正常兑付和金融诈骗等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由发生问题单位的主管部门牵头,金融、财政、法院、公安、经委、发改委、相关乡镇以及其他涉及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五)因土地、山林、草场、水利等边界权属纠纷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民政部门牵头,国土资源、林业、农业、畜牧、水利等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六)学校教育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教育局牵头,人事部门与相关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七)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统战部牵头,民宗科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八)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建筑工程质量、物业管理和土地征用等方面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建设局或国土资源局牵头,规划、房管、项目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九)因邪教组织活动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防邪办牵头,公安、司法、组织、宣传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因资源开发和环境污染等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国土资源局或环保局牵头,农业、林业、水利、旅游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一)因治安和涉外关系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公安局、外办分别牵头,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二)因宣传报道、新闻出版、文化活动等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宣传部牵头,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工商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三)市或外地在射单位、外来企业和县属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其所在乡镇政府牵头,该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和县直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处理。
(十四)应当纳入司法渠道解决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由县委分管领导负责,政法委牵头,政法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妥善地依法处理,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十五)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由县委维稳办责成相关乡镇或部门负责处理。
县委、县府以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对某项具体维稳工作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协办单位作出另行规定和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
五、及时报送反馈群体性的事件相关信息
处置情况报送必须及时、客观、准确,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一)特别重大、重大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或者在其他群体性的事件有可能升级为重大以上群体性的事件的情况下,事发地的党委、政府、维稳办和主管部门应在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维稳办,县委、县政府、县委维稳办应在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维稳办。对一时难以确定事件危害程度和可能有升级趋势的,也必须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主要信息。
(二)上报的处置情况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和观场情况;事件的经过、参与人数、围观人数及人员伤亡数、财产损失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事件发展趋势的分析、预测;采取的有效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做好现场处置,防止事态失控
群体性的事件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涉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要面对面做群众工作,听取群众意见,疏导群众情绪,积极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相关部门(单位)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损害群众利益的,应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尽快给予严肃处理,及时公布处理情况;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异地群众聚集形成群体性的事件的,所属地的党委、政府也应迅速组织工作组赶赴现场,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疏导、化解和劝返工作。
凡城区发生30人以上群体性集访,第一接待部门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乡镇、部门的主管领导到场处理,太和镇、有关县直部门在接到通知15分钟内必须赶到现场,其余有关乡镇在接到通知1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并及时稳妥处置好群众集体上访事件。
出现到县委、县政府等机关集体上访事件,由县级机关值班领导负责接待,并及时通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上访群众所在单位的党、政、工、青、妇等主要负责同志和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应快速主动赶赴现场,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县级值班领导或县分管领导应视情况召集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听取群众代表意见,研究处置办法,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县府主要领导。
发现县内群众、职工意欲集体到中、省、市级领导机关上访、上书等苗头,有关乡镇和县直部门应做好控制、劝阻、拦截工作,防止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现县内群众、职工集体到中、省、市级领导机关上访,集体上访群众所在地乡镇、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应迅速赶到现场,靠前指挥,协调有关方面,做好集体上访群众劝解疏导工作,并安全带回。
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公安部门可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下列管制性措施:
(一)封闭现场和相关地区。
(二)设置隔离带和警戒线,划定警戒区域。
(三)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
(四)守护重点目标。
(五)查验现场可疑人员身份,检查可疑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
(六)对未经现场指挥部有关领导批准在事件现场进行录音、录像、拍照、采访、报道等行为予以制止。
根据现场情况,公安机关可依法采取下列强制性措施:
(一)发布命令或通告,责令无关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责令组织者立即解散队伍,责令聚集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迅速疏散。
(二)对超过限定时间仍滞留现场的人员,可以强行驱散,但应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三)对经强行驱散仍拒不离去的人员或者进行煽动、组织、指挥的人员,可以视情况采取强制措施。
(四)对正在进行破坏的人员,应立即制止并强行带离现场。
(五)对非法携带的武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用于非法宣传、煽动的工具、标语、传单等物品予以收缴,并依法处理有关人员。
公安部门处置群体性的事件确需采取强制措施的,必须对象准确、基本证据确凿,同时要做到控得住、带得出,妥善控制现场,不能因采取强制性措施激化矛盾,扩大事态。但对组织、煽动、串联、挑起群体性的事件的为首分子、骨干分子和积极参与者,公安部门应予以训诫,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对造成严重后果并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做好后续工作
群体性的事件现场处置后,必须做好以下后续工作:
(一)清理现场,撤除路障,解除现场管制和交通管制,恢复社会秩序。
(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反弹和反复。
(三)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不得久拖不决。
重大以上群体性的事件一般不公开报道,确需公开报道的,要按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党委宣传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好信息发布工作。对国内外歪曲性报道或谣言应及时予以驳斥和澄清,正确引导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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