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用写心得体会的方法来论述自己的感受,写心得体会不是随便应付,是必须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想法的,吾优心得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深圳成立40周年心得体会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深圳成立40周年心得体会篇1
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钱钟书先生作有《窗》一文,将窗户比成房屋的“眼睛”,在欣赏外界美景的同时也在展示屋内人的内心。当代人的朋友圈亦犹如一扇“窗”,看见外界的同时也展现着自我。那么在深圳经济特区40周岁生日到来之际,微信朋友圈里随手一滑,映入眼帘的是什么呢?
是为民守护的担当。“白衣执甲、逆风而飞。白衣天使们辛苦了,你们是最可爱的人。”这是朋友路过核酸检测点有感而发的动态,照片中人们神情淡定,有序排队等待采样检测。最近深圳发生了新冠肺炎确诊个例,但与疫情初期相比,相同的是白衣天使们一丝不苟、忙碌挥汗的身影,不同的是大家脸上已没有疫情初期的恐惧不安,而是神色从容。这是无数人的日夜守护、无私付出,才给广大市民带来的“定心丸”。回首庚子初春,在来势汹涌的疫情面前,深圳全体医护人员与党政军警谨遵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指示,第一时间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联防联控体系,手牵手、肩并肩、心连心筑起抗击疫情的“铜墙铁壁”,将病毒阻挡在身前,把人民呵护在身后,用爱书写动人防疫画卷。
是为民谋福的干劲。“我们的地盘,我们做主;我们有自己的舞蹈基地了。”过往大爷大妈挤在狭窄的人行道上锻炼,既扰民又堵塞交通,如今公园已成他们锻炼的不二去处。深圳已于去年提前一年实现了“千园之城”的建设目标,公园数量达1090个。同时深圳还充分利用城市空间绿地打造社区共建花园,让居民参与花园规划、建设、维护的全过程,绘成一幅囊括所有人梦想的城市蓝图。此外,在今年的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绩效评价中,深圳在北京、上海等同批14个城市中脱颖而出,取得全国第一名的好成绩。深圳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推窗见绿、出门见园”的花园城市。绿色发展带来的绿色福利,惠及全市人民。
是为民解忧的情怀。近日,不少深圳人的朋友圈被一条动态刷爆了,仿佛过大年似的。不是某家美食店,也不是某处游玩点,而是深圳地铁6号线和10号线开通了。自此光明区、平湖街道等地区告别了“不通地铁”的历史,大踏步跨入了“地铁时代”。开通首日,不少沿线居民纷纷打卡留影,亲自体验地铁通到家门口的感觉。近年来,深圳正视市民交通出行的短板,制定了《深圳建设交通强国城市范例行动方案(2019-2035年)》,融入5g技术大力打造的智慧交通已初具雏形,现已成为深圳的一张“新名片”。两条地铁线路开通运行,既是献给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四十周年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一周年的贺礼,更是为广大市民派发的莫大福祉。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在今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我们将迎来“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相信未来一年深圳人的朋友圈将更加五彩缤纷。一个个多姿多彩的朋友圈,犹如一颗颗闪闪银星,汇聚成璀璨耀眼的银河,点缀广东“两个重要窗口”。四十不惑,深圳再起航。
深圳成立40周年心得体会篇2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08月21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玥 周国和)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正式建立。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正式发布,支持深圳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经济特区建立40年之际,我们回首过去、展望未来,梳理深圳经济特区与中国经济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不禁会产生这样的疑问:建立经济特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圳究竟做对了什么?经济特区与先行示范区的内在逻辑关系是怎样的?带着这些问题,深圳特区报记者采访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周林生。
一、特区40年的发展是一个探索如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
对深圳经济特区与中国经济制度变迁的思考与研究,不仅是对40年来中国经济特区发展历程的思考,也是对经济特区与中国道路之间内在逻辑关系的梳理。作为主要研究经济体制的专家,周林生认为,深圳经济特区40年的发展,是一个探索如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深圳经济特区不仅是一个特殊开发区域,它更是中国经济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试验,这种改革机制集中体现在经济特区不但要率先实践市场经济,冲破旧的计划经济的樊篱,还要将成功经验推广至全国,推动改革开放向内地纵深发展。
他提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所以能够建立,很重要的一点就是1992年南方谈话,打破了“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独有的经济方式,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这一传统观念的束缚,不再纠缠姓资姓社的问题,开始探索一条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道路相结合的道路。这样的一条道路,是我们40年来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功的制度基础,也是我们通向未来的康庄大道。深圳经济特区40年建设,在探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走在了最前头,为我们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之路提供了生动的案例,大大地增强了我们的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这对于中国确立和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具有极为重大的价值和意义。
二、从区域非均衡发展到区域协调发展
周林生认为,区域非均衡发展是我国经济特区创办与发展坚实的理论基础。深圳经济特区是我国实施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的重要支点。法国经济学家佩鲁在1950年提出“增长极理论”,该理论认为:一个国家要实现平衡发展只是一种理想,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经济增长通常是从一个或数个“增长中心”逐渐向其他部门或地区传导。因此,应选择特定的地理空间作为增长极,以带动经济发展。周林生说,深圳地处南部沿海地区、珠三角的腹地,毗邻港澳,有优良的深水港,交通便利,这些优良的区位条件,是深圳成为中国经济发展增长极的先天优势。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们发现,向沿海地区倾斜的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实施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例如:沿海地区与内地的经济发展差距不断拉大,区域产业结构严重失衡,资源浪费和环境恶化并存,等等。因此,要实现区域非均衡发展到区域协调发展的转型升级。
周林生提到,党的十九大将“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作为国家七大战略之一,是新时代推动中国区域发展的重大部署。区域协调发展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他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三大举措之一(另外两个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不仅要对所涉区域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还要对全国的发展起到支撑作用。深圳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引擎之一,更要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中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具体来讲,深圳要更好地把握机遇,发挥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先发优势,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创意之都;更好地发挥好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促进深港澳更紧密的合作,支持港澳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更好地为促进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多做贡献;更好地发挥全国经济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快高质量发展,携手穗港澳和湾区其他城市,共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三、从经济特区到先行示范区,一脉相承的是敢闯敢试的改革精神
如果说40年前建立经济特区的使命主要是以其“先行先试”的实践完成由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探索由普遍贫穷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40年后的今天,中央赋予深圳“先行示范区”这一新时代的新使命,又以制度的力量向深圳提出了更加需要勇气与智慧来完成的进一步深化改革任务与要求。
周林生认为,从经济特区到先行示范区,一脉相承的是敢闯敢试的改革精神,但我们也要深刻地意识到,经济特区和先行示范区也有很大的区别。“为什么叫经济特区,因为它就是要推动以经济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进而用经济体制改革来推动牵引其他领域的改革,它的重点是放在经济体制改革上的。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它不仅是经济体制改革,而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它是五位一体的全面的改革。所以今天深圳肩负的任务更加艰巨。”他说。
周林生谈到,经过40年的改革,我们可以看到,光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孤军深入,已经推动不了今天中国的发展,只有推进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全面改革,才是我们的唯一出路。所以深圳的全面改革,要求我们充分调动各个领域的资源,共同推进社会的整体进步。所以这是更高阶段的改革,是更全面的改革。从改革的艰巨性,改革的深度来看,现在深圳的责任和使命与当初特区刚建立的时候相比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什么是深圳?周林生是这样解读的:首先是因为深圳有改革的基因。深圳是怎么来的?深圳因改革而生,没有改革就没有深圳,深圳崛起于特区的建设。特区是怎么来的?特区就是打破计划经济的樊篱,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只大船扬帆起航,深圳有改革的基因,有改革的传统。其次,由于率先改革,深圳有良好的经济基础、社会基础,使得我们在深圳推进改革的时候,具有较好的资源和环境。三是相当完善的市场机制。深圳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处理好市场与政府关系的典范。《2019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中,深圳位列前三。四是在创新驱动发展方式方面,深圳已经走在全国乃至全球的前列。这需要我们很好地研究、总结深圳的改革发展经验,从而带动全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总的来说,深圳在产业条件、技术支撑、市场支撑等硬件方面,以及人才条件、法治化和国际化等软件方面都有探索“先行示范区”的条件和基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中央赋予深圳新的历史使命。
四、经济特区与先行示范区不是替代的关系
“现在社会上有一些错误的理解,说特区是过去的叫法,今天的叫法是先行示范区。但其实经济特区与先行示范区不是替代的关系,不要以为搞了先行示范区就不搞经济特区了。”周林生说,经济特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先行示范区这些名称是历史因袭下来的,反映了不同的历史时期深圳所承担的改革重任和职责。所谓“四区”联动,就是说这“四区”有不同的主攻方向,有不同的职责,应该研究怎么发挥“四区”不同的优势、不同的资源,来推进深圳的改革开放,而不是用后一个名称来否定前一个名称。
周林生认为,为什么讲经济特区非常有意义,因为深圳经济特区有一个重大的资源就是特区立法权。这是特区最关键的东西,也是特区不能取消的东西。深圳的自贸片区有没有立法权?没有。国家级新区有没有立法权?没有。只有经济特区才有立法权,这是全国人大规定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在对深圳的战略定位中明确提出,要打造法治城市示范,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在遵循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基本原则前提下,允许深圳立足改革创新实践需要,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周林生认为,目前,国家改革进入深水区,中央总结改革开放四十年的经验,再次将先行先试排头兵的重担交给深圳。只有用好用足立法权,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的变通国家法律的作用,才有可能突破旧框框有所创新。这就是深圳所具有而一般城市所不具备的特殊优势。
五、行政体制改革与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
周林生认为,深圳是体制改革的产物,与经济体制改革紧紧相伴的是行政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在催生这座现代化城市的建设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03年和2009年,深圳两次试水“行政三分”,即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分离的思路,逐步建立起以“委”“局”“办”为主的大部门体制。在行政体制改革领域,这个中国最早的经济特区再次成为急先锋。
放眼未来,周林生建议,深圳未来应进一步优化政府部门编制,优化政府机构设置,优化部门职能配置,继续深化“精兵简政”。发挥数字政府的优势,规范政府工作流程,缩减行政人员编制,节约行政成本。扮演好“小而强”政府角色,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其中,特别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在周林生看来,“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境界却大不相同。他认为,“管理”主体是一元的;而“治理”主体是多元的,更加突出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管理”是纵向的、垂直的,自上而下,由政府管群众;而“治理”是扁平化的,包括法治、德治、自治、共治等内涵。“管理”常常是单向度的,强调控制,突出政府的行政权威;而“治理”则是系统的、体系化的,注重协调,包含群众的自治、社会的自治和具有反馈回路的治理,主张更多发挥ngo组织的调节作用。如果说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话,那么社会体制改革的核心就是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必须加快政社分开,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应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总之,是要明确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对于政府等公共部门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市场与社会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唯有这样,才能营造一个公正而又富有活力的社会,而深圳在这方面大有可为。”他说。
深圳成立40周年心得体会篇3
一滴水可以反映出太阳的光辉,一个地方可以体现一个国家的风貌。鹏城深圳的勃兴,是中国40年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历史见证。
回首深圳的发展历程,特区成立之前,这里只是一个巴掌大的小渔村,只有两条小巷和一条200米长的小街;38年后,一座座摩天大楼巍然耸起、一条条繁华的街道经纬交织,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拔地而起。改革开放之前,物资匮乏,凭票购买,以至于人们常在供销社门前为买东西发生一些口角;时至今日,“有啥吃啥”变成了“吃啥有啥”,人们追求的不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正是改革开放,让深圳这片热土沸腾了起来,实现了从“一张白纸”到“奇迹之城”的伟大跨越。
因改革开放而生,因改革开放而兴,因改革开放而强。深圳近40年风雷激荡的雄浑篇章,映照出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给神州大地带来的巨变。浦江之畔,改革开放在中国东部打开了一扇天窗,写就“浦东传奇”;南海之滨,改革开放大棋落子海南,昔日边陲海岛成为欣欣向荣的国际旅游岛;西北边疆,中欧班列疾驰向西,助推新疆霍尔果斯成长为戈壁明珠……“举头红日近,回首白云低”,一段段旧貌换新颜的壮阔历程,一个个史诗般进步的发展奇迹,有力证明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断: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活力之源,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中国的今天,也就没有中国的明天。今天,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中国又一次走到了历史关口。经济特区如何办得更好、办出水平,继续当好开路先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这三大攻坚战如何打赢,阻碍发展的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怎样革除?如何才能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有说服力?除了深化改革开放,别无他途。毫无疑问,在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改革,复杂程度、敏感程度、艰巨程度不亚于40年前。但因循守旧没有出路,畏缩不前坐失良机。拿出敢为天下先的胆魄,永葆“杀出一条血路”的闯劲,争当开拓者、实干家,就一定能让改革造就新气象、开放带来新活力,让发展打开新空间,让我们赢得“下一个40年”。
一切伟大成就都是接续奋斗的结果,一切伟大事业都需要在继往开来中推进。对改革开放40周年最好的纪念,就是不断在改革开放上取得新的进展。坚定不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走改革开放这条正确之路、强国之路、富民之路,坚持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激荡百年的民族复兴梦想必将一步步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前景。
深圳成立40周年心得体会篇4
为了准备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8月26日大型直播“我们都是奋斗者”,我们从深圳资深摄影记者江式高老师那里,请来了许多深圳老照片。其中有一张,是1988年正在建设中的深圳艺术学校,搭着脚手架的校区与野草、工棚、土坡作伴。深圳艺术学校后来培养出了李云迪、陈萨等钢琴明星,也留下了许多艺术学子的倩影。文化需要积淀与传承,经过40年的积累,深圳正在不断提升文化软实力,实现文化繁荣兴盛。
在深圳早期的拓荒年代,奋斗者从五湖四海奔涌而来,共同参与到火热的经济建设中。充满激情的灵魂,孕育了强劲的文化需求,培植了充满阳光与热情的文化基因。随着第一代建设者在深圳站稳脚跟,一代代人续写着深圳文化的篇章。从“文化立市”到“文化强市”,深圳探索了一条文化创新发展的新路径。
2003年,深圳在全国率先提出“文化立市”的发展战略。2012年,深圳全面推进“文化强市”战略。2016年,《深圳文化创新发展2020》方案出台。历经砥砺耕耘,深圳文化发展硕果累累。大型文体设施的陆续建成,大剧院艺术节、文博会、“一带一路”国际音乐季等深圳文化品牌渐次登场,文化品牌的增量背后,是文化的高质量发展。
深圳的“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擦亮“设计之都”城市名片,创造出新的经济增长点。2008年,深圳出台全国首个文化产业促进条例,为深圳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提供了政策支持。在优化产业结构的探索中,深圳将科技创新与创意设计两者结合,逐步形成“文化+科技”“文化+旅游”“文化+金融”等“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实现了从传统的文化产品到具有高科技含量的文化创意产业的转型升级。近年来,文创产业占gdp比重超过10%,在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位置,文化产业已成为深圳新的产业标签。
在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战略部署中,发展更具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成为未来目标,文化产业被抹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先行先试,深圳大力发展创意文化产业和数字文化产业,加强在文化教育产业上的投入,建设创新创意设计学院,有序推动文旅融合。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持续推进,深圳也在不断吸收港澳地区资源和行业优势,从创意设计到会展展览,交流合作日益紧密。
文以载道,书以焕采,全民阅读成为深圳重要的文化标识和精神符号。连续举办多年的读书月活动,为打造“阅读之城”打下坚实基础。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同时,深圳也在不断完善硬件设施。650个公共图书馆,244台24小时自助图书机,每1.5万人拥有一个社区图书馆,公共文化设施总面积达264万平方米。这座“全球全民阅读典范城市”,正在增添更多生动注脚。
回溯40年发展,深圳经济特区用实干敢闯的精神不断创造文化成果。创意构想在这里落地生根,各地优秀文化在这里交融创新,融合业态在这里展翅逐梦,深圳文化产业也从这里走向世界各地。面对建设文化先行示范区的历史使命,深圳正以更加自信的姿态和饱满的热情,奋力谱写新时代文化产业发展新篇章。
深圳成立40周年心得体会篇5
法者,治之端也。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城市,法治化程度的高低,直接影响其核心竞争力的强弱。
“法治”在深圳是一个高频词汇。从早期提出“依法治市”到“打造一流法治城市”,再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意见》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40年弹指一挥间,深圳筚路蓝缕砥砺前行,一直把法治锻造成为最强的核心竞争力之一。40年法治进程中,深圳有数不过来的全国首创、首例,这些荣誉都在深圳的法治探索之路留下一个个里程碑,不断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
法治是营商环境的最好保障。一直以来,深圳从实际出发,用立法立出“规矩”,画出“方圆”。截至2019年年底,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共制定法规231项,现行有效法规169项;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319项,现行有效162项。这些法规规章覆盖了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初步形成了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国际惯例相接轨、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规制度框架,在法治实践进程中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2019年12月,中国社科院等单位联合发布《中国营商环境与民营企业家评价调查报告》,其中在法治环境指数得分方面,深圳位居全国第一。
一个城市的法治水平,常常体现在细微之处。法治,在深圳看得见摸得着。一方面深圳以法治引领护航、乘风破浪,另一方面,深圳又以法治为基础,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城市社会发展和百姓生活的每一个细节。
深圳率先实行“房地合一”的产权证制度;率先推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首创住宅区物业管理法律制度;深圳为捐献器官立法,为好人立法,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立法,为电动自行车立法,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今年,《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实施和《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修正案》相继通过;5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施行……
回顾立法进程,正是秉持事无巨细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深圳法治建设才愈发健全,法治保障才能真正浸润深圳百姓生活的每个角落,城市文明建设水平才能不断提升。
奉法者强则国强强,奉法者弱则国弱。40年来,深圳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拉长长板、补齐短板,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率先突破,建设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
当下建设法治示范城市,是中央赋予深圳先行示范区的五大战略定位之一,深圳如何释放出更大的法治红利,这是新时代的一道“必答题”。这意味着,深圳要继续保持“优等生”的领跑姿态,正确处理“蓝图”与“施工图”的关系,继续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深入迈进提供“深圳样本”,努力成为最安全稳定、最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最好的标杆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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