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我们对知识与情感交织的共鸣,留下深刻的心灵印记,透过文字,我们沉醉于复杂的读后感情,吾优心得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故乡的冬读后感优质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故乡的冬读后感篇1
?故乡》是一部很有名的小说集,里面汇集了狂人日记、药、故乡、阿q正传等有名的小说。这本书的作者就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的鲁迅先生。
我想先介绍一下鲁迅先生让大家都认识一下。鲁迅,原来的.名字叫周樟寿,后改名为树人,字豫才,是我国现代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之一。从1918年就开始用“鲁迅”为笔名发表了第一篇现代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后来又发表了《孔乙己》等多篇著名小说。
鲁迅先生的作品很丰富,以小说为主,他的小说充满了无数的艺术魅力,他语言表达得很精炼,对生活的描写细致入微,刻画人物可以用一个成语来形容“入木三分”。
?故乡》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平凡人的生活,一些也包含了对以前我们落后生活的讽刺。这本书以中国人的生活最为贴近,却意境深幽,外冷内热。
这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呐喊》这个部分了,呐喊中的作品,没有很丰富华丽的语言,故事内容和情节简练,却再简单中传递出强大的语言艺术和震撼力。
?故乡》这本书是非常值得我们去看的,我在其中学会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写作方法。但里面的内容刚开始可能不会懂,可是多看几遍就会自然明白了。
故乡的冬读后感篇2
狗狗一直是人类最真挚的朋友。狗甚至会心甘情愿地为它们的主人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所以狗一直都是忠诚、善良和勇敢的化身。我第一眼看到书的题目时觉得很奇怪,这和羊齿草有什么关系,难道作者的故乡长满了羊齿草吗?随后我看到了书的封面,上面有两只棕色的小狗,似乎是形影不离的。我在好奇心的驱使之下,带着疑问翻开了这本书,看到了一个感人的男孩与狗的传奇故事。这个故事就是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书中的那个男孩叫比利,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像个真正的猎人一样拥有两只浣熊猎犬。可是,那时比利家穷得一贫如洗,怎么可能买得起猎犬呢?这个梦想对于比利家来说是遥不可及的,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一个不可实现的梦,但是比利却不那么认为。他每天都挖野菜,摘野果,用捕兽夹捉负鼠、野兔,再拿出去卖,日复一日地劳动着。终于,在两年以后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赚足了美元,获得了他梦寐以求的浣熊猎犬,并给它们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老丹和小安。读到这里,我被比利那执着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也做过很多的事情,却大多是半途而废。就算我有了梦想,也总会认为,梦想离我还很遥远,算了吧,所以怎么也无法成功。成功实现梦想是要付出努力,要有行动,并坚持不懈,这样才会一步步的离梦想更近。
当比利拥有了老丹和小安之后,成天带着它们打猎,训练它们,在城市里的一次狩猎比赛中获得了金奖杯与银奖杯。它们一起长大,却始终无法长久在一起。当比利在与山师搏斗时,老丹为了守护小主人,奉献了宝贵的'生命,深情的小安也不愿意独活于世。老丹与小安的那份生死之谊让我最感动。后来老丹与小安的坟前长出了红色羊齿草,比利的童年也永远地埋葬于此。
读完了全书,我知道了狗其实心里的爱比人还要多,有了爱就不会有贪婪、自私,有了爱世上就不会有战争、屠杀。这本书还教会了我怎样实现梦想,体验了实现梦想的感觉,老丹和小安将永远记在我的心中。
故乡的冬读后感篇3
鲁迅的故乡在鲁镇,一个铺满石板路的地方,每一块石板都显得古老,这是它生命的原点。小时候他在这里长大,长大后他又曾来过这里,回忆过这里。小时候这里是他无忧无虑的童年,于是他童年的记忆就是美好的。长大后,他顺着记忆的线又来到这里,人变了,物变了,与从前已有了一道深深的隔膜,触动了他内心深处的痛楚,于是鲁迅先生把他的呐喊与彷徨注入进了他以故乡为背景的一篇篇文章之中去。
这样一本名叫《故乡》的书,收录了他的14篇以故乡为背景的小说与杂文,每一篇文章都在做着文字艺术的改革,他的文字,在对着社会批判,深深络印在了我的心中。鲁迅所处的时代,是悲惨的,于是他在揭露着每一个灵魂,每一种病态社会之中底层的事物。他的写作,你可以不接受,却一定会欣赏。
?故乡》是一篇短篇小说,也被收录进了这本书中。我第一次读它只是略读,故事情节却印象深刻。我被故事中从友情到隔膜的情感震住了,我被那穷与富,那势力的黑暗的气氛给震住了。作者儿时的朋友闰土,他曾经与闰土一同玩耍,听闰土讲许多新鲜的事。那时,是天真烂漫的童年,他的身旁,是一个少年闰土。作者那时是一只尚未出笼却渴望知道与认识这世界的小鸟,闰土那时,便是他了解外面世界的眼睛。他们那时还是朋友,作者的语言轻松,他对这个朋友,有心底之中的祝福,希望看到长大后的一个幸福的闰土。但是,长大后的闰土的光景却是凄凉了。
而这篇文章真正令人悚然的,并不是与他们的少年时代相对比的贫苦与艰难,令我的心真正颤然一动的,是那声分明的“老爷”。鲁迅回到家乡,物是人非,他彷徨了,他发现家乡的一人一事,都变得陌生了,听到闰土这凄凄的一声“老爷”,令人的心麻木了,惊恐了,彷徨了。鲁迅笔下的少年闰土与长大后的对比,揭露了贫穷的生活与社会最底层的麻木,又让我想到了书中的另一篇文章《祝福》。
“什么是吃人?”是我看完《狂人日记》以后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却在这篇文章之中找到了答案。“吃人”指的是一种沦陷,还是社会最底层的女性的沦陷。从妻子到佣人,从佣人到改嫁的女子,丈夫和新生孩子相继去世,她,沦落成了乞丐。病态的社会,是这样吃人的吧。文章中的作者、祥林嫂与鲁镇上的人是三个不同的灵魂,他们互相渗透在一起,一滴一滴渗透出后面的故事。情感,在文章中却显得不重要了,却穿联着这整篇文章,对祥林嫂的可怜与恐惧。当新年里家家都喜气洋洋之时,却有一个落魄的老人倒下,被一帮势力眼的人嘲笑着,说她是不祥的.象征,“吃人”的社会呵。
鲁迅的故乡,有他小时候的天真浪漫,也有他重新来到这里的彷徨。他虽然没有像托尔斯泰、雨果等作家那样,把自己的思想感情倾注到一本长篇小说之中去,去小说之中揭露与呐喊,却在这样较零散的思想里,创作出了属于自己的故事。
鲁迅的文章,有如萧条的早春,它盼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周围万籁俱寂。于是,他的文章就是先知的声音,先知的呐喊。鲁迅大胆揭露这社会的现实,揭露人性的腐败和阴暗,但他心里却祝福着这个社会的儿童,大声地为新时代呐喊着“救救孩子”,且祝福着未来的孩子之间连接着的新的友谊。
故乡的冬读后感篇4
在星期二的上午,姚老师同我们一起探究了《故乡》这篇经典而又饱含深意的作品。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强烈反差:一个是开朗、乐观、健康的孩子,但是二十多年过去,却已经变得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也变得灰黄有皱纹,不在有儿时的开朗。这究竟是为什么?我不禁要这样问。
是他多子、饥荒、苛税?还是宾、匪、官苦得他?他确实被苦得像一个木偶人。
故乡的冬读后感篇5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许多种悲伤。
鲁迅最早写的是童年时和润土一起养瓜田、捉麻雀的故事。我的思绪不知不觉回到了童年。但是当闰土来的时候,“先生……”打断了他所有的记忆,在他和闰土之间,似乎有一个不可逾越的鸿沟在他和闰土之间,似乎有一个突如其来的无法刺穿的足够的滑动。童年早已过去。鲁迅对这种封建制度,对这种“中国式”的迷你主义,是愤恨的,是悲哀的。
可笑,刚刚够,却持续了几千年。这只是一个缺口,但从来没有人想填补它。
这时,鲁迅又写道:“很难。第六个孩子可以帮忙,但他总是吃得不够.这不是和平.金钱在任何地方都没有规则.收成不好。种东西摘出来卖的时候,总要捐几次,叠好钱;不卖,只能烂掉……”“妈妈说,杨二的妻子是豆腐美人,自从我们家收拾好东西后,她每天都要来。前天伊在灰堆里拿出了十几个菜。经过讨论,说是埋在闰土里了。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起搬回家;当杨二发现这一事件时,他认为这是一个伟大的成就,所以他把狗杀了(这是我们这里的养鸡用具。木盘上有栅栏,里面装着食物。鸡可以伸进脖子啄,狗不行,只能看着伤心)。他像苍蝇一样飞走了,而伊拉克用这么高这么低的脚跑得那么快。”
这篇看似平凡而啰嗦的文字,其实是在展示中国人的愚昧与悲哀。对此,我真的不想多说什么。大家都能理解。
最后,鲁迅老师说:“我在昏暗的灯光下,一片海边的绿色沙地展现在我面前,一轮金色的满月挂在上面深蓝色的天空中。我觉得:希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就好比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会变成路。”
这真的是一种无奈的叹息,一种苍凉。也许,我们永远也体会不到。
会计实习心得体会最新模板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