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多读优秀作文,我们可以积累更多的写作经验,我们通过作文可以在文字中感受人生的酸甜苦辣,吾优心得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怪同学作文通用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怪同学作文篇1
他,一个开朗、阳光、富有幽默感的男孩。说他帅气,不太明显,说他丑,也不算对,他就是这么一个总能让你心情畅快的人。
如果要用一个漫画中的人物来形容他的话,那么,他就是阿衰。不错,他衰,衰得搞笑,衰得好玩。他就是那个传说中能让人笑掉大牙的“阿衰”。
他总是以大哥自居,不管别人承不承认。与其说他是宿舍大哥,不如说他是我们821宿舍的“专属小丑”。他的幽默,不仅仅是嘴皮子上的,还带有肢体语言,每天总在你面前跳那人不人、鬼不鬼的“钢管舞”,名字挺好听,其实就是抱着柱子扭屁股。如果哪位幽默大师能像他这样“舍身取笑”,那一定能名垂青史!
他可能不是天才,但脑袋运转速度绝对是够快,他iq可能不高,但eq一定顶呱呱。他是一个十分讲义气的“哥们儿”。俗话说“为兄弟两肋插刀”,虽说不至于如此,但他一定会在朋友有难之时出手相助。
他还是一个十分直爽的人,不会因为顾及你的面子而不指出你的错误,或许这在某些情况下会显得不尽人情,但是我们一致认为:这才是我们的朋友,才是真正的“哥们”!
说了这么久,你们还不知道他是谁吧?他是我来到一中第一个认识的同学——韦家健。
怪同学作文篇2
你知道我们班的投篮小能手是谁吗?告诉你,他就是潘煜成。
潘煜成中等个子,窄窄的肩膀、细细的腰,像一根细细的火柴棒,仿佛一阵风就可以把他吹跑。他的头发又黑又短、蓬蓬松松,像一只团起来的小刺猬。眉毛淡淡的,不仔细看根本就看不见。大大的耳朵,像两把小蒲扇。脸瘦瘦的、下巴尖尖的.,像一粒大瓜子儿。
潘煜成喜欢穿t恤衫、运动裤和运动鞋,看上去帅呆了。
潘煜成非常活泼,像一只小皮猴,是我们班的体育小达人。他喜欢打篮球,有一次还拿到了篮球冠军呢!
听了我的介绍,你喜欢和潘煜成做朋友吗?
怪同学作文篇3
往日的同学:
愿你们还好。将近三年的思索,我的心中恐怕也有了答案,忍耐和退让不过是我一味的懦弱,友好的笑容也只是我一味的从容。自己或许真的应该改变,也需要有一个了断,一个自己态度的了断。我从上学便开始争,我一直都想做一个好学生,我也想毫无保留的和你们诉说心事,可是你们真的感觉好不可靠呀,自己真的感觉很累很累。自己想了将近三年,三年的辛酸泪史,我争到了现在,可是我争的到了什么?争到了父母一次次的不满?争到了老师一次次的劝谏?多么的可笑啊!真的不想争到这些,真的感觉好累,我真的不想争了。
我讨厌你们所有人!所有人,一切的一切,都很讨厌。我讨厌你们不是出自真心的话,讨厌你们没有到达眼底的笑,讨厌你们虚假的谎言,讨厌你们面前一套,背后又是一套,没有一分一毫的真诚,真的让我讨厌。知道吗?我对你们的信任是被你自己磨灭掉了,自己摧毁掉了。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我的防备心也再加强,不再相信任何人,任何一个。 我宁愿一个人哭,一个人笑,一个人面对所有,一个人自言自语,一个人努力,一个人奋斗,都是一个人,没有其他人的干扰。因为我讨厌,讨厌你们所谓的劝谏,讨厌你们所谓的安慰,我讨厌孤独,当孤独哪里不好?我喜欢看夜空,看星星,看月亮,因为它们不会背叛泄露,它们不会说话,但是我可以说,说自己的心事。你们可以告诉我,谁说的话是真心的?又有几分真?几分假?说我疑心重也好,不相信你们也罢,三年来我始终没有信过一个人,因为你们不值得。
为了所谓的同学情分,我放下了太多,太多比这所谓的同学情分还重要的东西,可是后悔了,也没用了,要怪就怪当初的自己太傻,太天真,顾虑太多,想的太多,也只能说明自己太没用了。我本来不想争的,可是为什么要逼我争呢?所有人都在逼我,所有人都在,我必须要去争,因为我不能不争,我从上学开始,我就输在了起跑线,我就已经输掉了一切,未来的所有,一切。那时候已经输了,输的彻底底的,我从来没有赢过,从来没有赢过任何人,从来没有。
此致
鞠躬!
怪同学作文篇4
她,白里透红的瓜子脸上长着一对乌亮乌亮的大眼睛,晶莹透澈得宛如两潭秋水。睫毛又长又密,柔软地覆盖在眼睑上,不时随着眼睑的启合微微眨动。一对柳叶眉弯弯地延伸着,一张樱桃小嘴能说会道,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自然地披在肩膀上。中等个儿,身材匀称但并不瘦弱,使人有一种娇美可爱的感觉。
她,是同学们的“学习之星”。本来,她的学习成绩就很好,字也写得很好。经过老师的一番调教后,她懂得了无数的'道理,还让她知道了遇到挫折要勇敢地克服,不要退缩。另外,她的父母还为她买了许多学习书籍,让她多看看。从此,她下课看,睡觉前看,周末看……只要有空,她就会捧着一大摞书,认真地看,仔细地品味书中的道理,有时甚至连吃饭也忘了。渐渐的,她和书籍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每到周末,她就会跑到图书馆里去增长知识。就这样,学习成绩提高了。到了后来,她每次考试总稳坐前三把交椅,成绩经常在班里名列前茅。每当有同学问她是怎样把学习效率提高时,她总是笑笑说:“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记得那一次,在上课的时候,老师刚让开始写作业,我意外的发现我的钢笔忘在寝室了,我正愁着没有钢笔写作业。忽然,我的同桌李妍把正在找钢笔的我给叫住了,她对我说:“先用我的写吧,我还有一支钢笔!”说着,就把钢笔递给了我,当时我感激万分。经过这件事情,我和李妍的友谊又加深了一层。
经过这次事情,我更要夸夸我的同学李妍。我要夸她,是因为她有着一种顽强、坚持不懈的精神,一直与败神抗衡,我也应该有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我要夸她,是因为她助人为乐和心地的善良美好感动了我,我也应该要有这种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精神。她——就是值得我学习的同学李妍。
怪同学作文篇5
我的同学李明有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浓浓的眉毛下面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小眼睛,圆圆的`脸蛋一笑起来就会露出两个小酒窝。李明身上有很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现在就让我来夸夸李明的闪光点吧!
李明是个学习高手。
他有一套自己的学习方法。每次上新课之前,李明都会先把要学的内容预习一遍,预习语文时,就会牢记生字生词,把课文读熟,把课文的主要意思弄懂,不懂的地方就做个记号。预习数学时,先看例题,做例题,研究解题的方法,弄不懂的地方标出来。上课时,李明都会积极举手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认真做笔记。当老遇讲到预习中没有弄明白的地方时,李明更加用心听。课后同学们在玩,只有李明在复习、整理学过的知识。他还常常和同学讨论解题的方法,交流学习心得,吸取别人的长处。李明在学校里的成绩名列前茅,所以李明还是我的小老师呢。
李明不仅学习好,还乐于助人。一次,放学后,李明看见一个小弟弟在哭,他问:“小弟弟,你为什么哭呢?”小弟弟说:“我找不到妈妈了。”李明又说:“你妈妈一定会来找你,在这别走。”李明怕自己走开小弟弟会走,就留下来陪小弟弟,跟他做游戏,讲笑话,小弟弟破涕为笑。终于等到他妈妈来了,他妈妈十分感谢李明,还从包里抓了一把糖给李明,李明谢绝了说:“我怕您找不到他,就留下来陪他,您来了我就放心了。”说完就跑回家了。
我为有这样一个爱学习、乐于助人的同学感到开心,感到自豪。
怪同学作文篇6
前几天,我和我非常要好的朋友 小皓吵架了。原因是我们俩谁都不让着谁。老师劝我不要去练习跳舞,小皓居然给补习老师说老师不让我去练习跳舞,我偏要去。反正她做的实在太过分了!最后,我还是跟她和好如初了。因为,我知道,友情是不可丢失的。
一次,我去上洗手间。真巧,小皓也在,可是她忘记带纸巾了。那时,已经快上课了。我立刻上完洗手间,四处借纸巾。终于在小巧那里借到了纸巾。我像离弦的箭一样 飞 到了洗手间,把纸巾递给了小皓。小皓却若无其事地蹲着,像没看见似的。我焦急地说: 快拿着,不然上课了!难道你要在厕所里呆40分钟吗? 小皓想了想,只好接过纸巾: 谢谢。 不用谢,快走吧! 说完,我们俩一起跑向教室。
放学了,我们不约而同地走到一起,我对她说: 对不起。 不,应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是我多管闲事。 我们俩笑了,笑得那么甜。她又说: 你不是要去跳舞吗?快去吧! 嗯。
友情,是不可丢失的,即使丢失了,也要找回来。
怪同学作文篇7
同学,这是个让人感到亲切的词语;同学,这是个让人感觉温馨的词语……快要六年了,我们相处的朝朝暮暮,同学之间的快乐与幸福,都是那么的难忘……
上课时,老师那么温柔的语言在我耳旁飞扬,同学那么可爱的笑脸在我眼前划过……如清风,如雨露,在我心中化做了一场春雨……记得有一次,我忘记带了数学书,老师布置的作业又是书上的。我急得抓耳挠腮,左顾右盼。我看了看同桌,他正在专心致志地做作业,把书压在面前,毫不理会我。我很害怕。这时,同桌轻轻碰了碰我的胳膊。“干什么?”我以为他不怀好意。“没有什么啊,你不是没有书吗?我们是同桌你就和我一起用书吧!”说完,他冲我眨眨眼,顽皮的笑了。那一刻,我仿佛觉得天使降临到了人间。
下课时,同学之间充满了欢声笑语,幼稚、可笑,但却快乐。记得有一次,下课了,此时已经是12月了,可是还是没有下雪。我们热切的盼望着,可是每天的温度都下不了1度。看到我们沮丧的样子,有个同学就想安慰我们,于是他一大早花了五元钱去买了一瓶喷雪花的那种瓶子,(里面的雪花是用泡末做的)来到班里还没有人,他乐呵呵地取出瓶子,准备好。看见同学来得差不多了,他偷偷地来到阳台,喷了好多“雪花”然后大声说:“你们看,下雪了!”大家前呼后拥的奔来,哇!真的下雪了。大家笑着,唱着,快乐极了。可是不一会雪就没有了,大家这才豁然开朗,明白了这位同学的好意。大家都冲他微微一笑。现在想起来,多么快乐,多么开心啊!
六年了,我们就呀离别,六年了,我们之间的恩恩怨怨,全部都成为了不解之缘……千言万语,说也说不尽,化成一句:“同学,我爱你,永远也忘不了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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